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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會計中介機構註冊會計師審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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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 中介機構   審計責任

淺論會計中介機構註冊會計師審計研究


  論文摘 要
我國註冊會計師審計的外部和內部環境條件尚不理想,面臨很大的。本文分析目前造成我國註冊會計師審計風險較高的各方面原因,在此基礎上提出具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 
  
  一、我國會計中介機構註冊會計師審計存在的問題
  1.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有可能導致舞弊審計中的風險評估出現目標定位偏差。風險導向審計模式雖然變革了審計方法及其傳統的審計理念,但同 時也給部分執業審計師形成了審計觀念的紊亂,使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全力規避風險進而唯利是圖。這是因爲,按照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判斷,如果被審計單位經 營失敗的風險較低,即使被審計單位報表存在錯報的可能性,註冊會計師捲入訴訟的機率也不會太高,審計失敗的可能性比較小,在這種情況下,實施大規模費時費力、代價高昂的實質性測試顯然是不符合效益原則的,這就必然形成會計師事務所將大量的精力用於研究客戶的行業風險和經營風險,而對審計意見進行直接支援的實質性測試越來越少。世界各國的風險導向審計中都可能出現這種情況。比如,施樂公司按虛構的毛利率調節各子公司的銷售成本,萊得艾德公司透過編造沒有任何原始憑證支援的會計分錄調節利潤等等。這些會計舞弊手法手段並不十分高明,如果會計師事務所嚴格按照審計準則所要求的審計範圍、審計程序實施完 整的實質性測試,可能很多的財務舞弊案件都可以被及時發現或者得到有效制止。舞弊審計中的風險評估目標要定位於何處易存在舞弊,而不是僅僅節約成本和降低民事賠償風險。
  2.電算化審計的研究開發相時滯後。目前審計電算化的研究纔剛剛起步,相對滯後於化。另外,由於審計工作本身的不規範,或者規範性的要求因未能得到重視而沒有很好地執行,這也爲開發研究輔助審計軟件和應用計算機進行輔助審計帶來了難處。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人員對利用計算機資訊系統處理業務的企業進行審計時缺少計算機輔助審計環節,將爲他們的審計結論意見帶來難以預測的風險。
  3.現代審計對象的複雜性和審計內容的廣泛性。現代經濟的顯著特徵在於不穩定性增強,公司爲了在激烈競爭的市場中謀生存求發展,企業規模不斷擴大,所進行的交易也日趨複雜化,經濟業務的種類和性質也在不斷的多樣化和複雜化,會計覈算業務已經遠遠超出傳統的財務會計的內容,也爲審計帶來了更多的困難。現代審計不僅包括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進行審計,也包括對一些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既包括對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成果進行評價,又要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與運作效果進行評價,這些都會增加註冊會計師做出正確的審計結論的難度,審計風險也就隨之增加。
  4.註冊會計師審計範圍的擴大。審計範圍是一個漸大過程。早期的審計重點一般都放在處理現金的職員的誠實性上,沒有對資產負債表的質量進行任何分析(Staub,1942)。後來,公司資金的週轉主要依靠貨款,銀行要求貨款者提供可靠的財務數據,對資產負債表加以證明,成爲註冊會計師20世 紀早期業務的主要部分。資產負債表審計擴大了審計範圍,也擴大了審計責任(查特菲爾德,1988)。再後來,由於美國市場的蕭條和崩潰,促使了交易委員會(SEC)的產生,要求提交已審查過的年度財務報表,人們開始意識到審計責任的存在。此後,對內部控制進行檢查通常成爲審計的出發點,審計人員對內部控制的觀念也擴展到企業及其經營活動的全部,以及政策的諸問題,公衆對審計的業務和責任的意識也急速增強。社會公衆要求審計人員揭示出所有重大的差錯和舞弊,並對企業持續經營能力作出評價,對企業在財務方面是否健康作出報告。有關這方面的資訊不確定性很大,資訊的風險很高,審計人員作出正確的審計結論難度增加,風險在所難免。
  二、完善我國會計中介機構註冊會計師審計存在問題的對策
  1.國家要完善註冊會計師相關規範。部應當就註冊會計師法律責任問題積極與有關司法部門進行協調,以保護註冊會計行業的合法權益。與註冊會計師法律責任最爲密切相關的 法律是《註冊會計師法》,由於該法頒佈較早,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存在很多問題,如對民事責任的規定相對薄弱,缺少關鍵的過錯和因果關係要件;對法律責任的界定模糊等,補充完善《註冊會計師法》等有關法規,在相關法律中增加保護註冊會計師權益的條款,在法律責任對象、責任範圍和責任程度等方面給予明確規定。從而保證註冊會計師免受無謂訴訟的干擾。
  2.註冊會計師要堅持獨立性,始終保持謹慎的職業懷疑態度。獨立性是註冊會計師的靈魂。註冊會計師與被審計單位之間必須實實在在地毫無利害關係,其承擔的`是對整個社會公衆的責任,這就決定了註冊會計師必須與委託單位和外部組織之間保持超然的獨立關係,同時始終保持謹慎的職業懷疑態度,嚴格按照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要求執業,並保持良好的職業,那麼其所承擔法律責任的可能性將大大降低。
  3.分清被審單位的會計責任和註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一方面,註冊會計師在與客戶籤仃約定書時,須寫明委託方對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等內容,並對全部審計業務均要求管理當局提交一份聲明書,以防止委託方提供虛假證據;或者在委託方提供虛假證據,而由於其舞弊技術的高明並加以精心的掩飾,審計人員即便採取了標準的審計程序也沒能查出的情況下,作爲委託方應承擔會計責任的依據。現在,已經有越來越多的會計師事務所及註冊會計師對此給予了足夠的重視,關健在於怎樣才能使其內容嚴密,不致於形同虛設。另一方面,會計師事務所、註冊會計師協會應從保護註冊會計師利益出發,不斷地完善有關權利義務的法規,不斷地與法律界溝通,使法律界能夠認同審計責任的界定標準,幫助註冊會計師反擊那些毫無根據地擴大註冊會計師責任的訴訟,進而影響公衆時區分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的理解和認同。
  4.對違反職業道德規範行爲的處理。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制定處理違反職業道德規範行爲的規章和程序,指出違反職業道德規範的後果,並據此對違反職業道德規範的個人及時進行處理。會計師事務所可以爲每位員工建立職業道德,記錄個人違反職業道德規範的行爲及處理結果。
  
  參考文獻:
  [1]陳毓圭.風險導向審計的由來與發展..2004(4).
  [2]俞校明.舞弊審計準則的國際比較.財會月刊(理論).2006(7).
  [3]張龍平,王澤霞.美國舞弊審計準則制度變遷及啓示.會計研究.2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