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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音樂基礎教育的幾點思考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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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在深入學習和貫徹新的國家音樂課程標準的同時,對我國傳統音樂教育進行深刻的反思,對舊的音樂教育價值觀取向所形成的教學模式、基礎知識教學、識譜教學、音樂欣賞教學、學科本位等普通音樂教育中的弊端進行審視和思考。在實施新課程標準過程中轉變觀念,樹立正確的音樂教育價值觀,改革教學模式及教學方法,從而實現課程改革的目標即課程功能的轉變,把新課程改革落到實處。

對音樂基礎教育的幾點思考的論文

關鍵詞:音樂教育價值觀教學模式基礎知識

伴隨着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教育部出臺了新的國家音樂課程標準。在實施過程中,觀念轉變是課程改革的重要目標和內容,更是搞好課程改革實驗的前提。但要真正實現觀念根本轉變,又是課程改革必須面對的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在深入學習和貫徹新的音樂課程標準的同時,有必要對我國傳統音樂教育進行深刻的再反思,這樣有助於我們轉變觀念,以積極的態度來推進課程改革。

一、中外音樂教育價值觀的差異。

長期以來,我國和一些音樂教育發展迅速並對國際社會產生重要影響的國家,如德國、匈牙利、前蘇聯、日本等國家在音樂教育價值觀上存在着一些差異。

德國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首先關注的是音樂教育對人的發展的巨大作用。卡爾·奧爾夫曾說過:“音樂教育是人的教育,對於一切,我最終關注的不是音樂的,而是精神的探討。”他認爲音樂是人類思想感情最自然的表達,每個人都具有潛在的音樂本能,因此音樂教育應該面向所有的人。

匈牙利著名的音樂教育家柯達伊所創建的音樂教育體系,其教育理念突出的一點就是“讓音樂屬於每個人”“音樂將伴隨每個人的生存與發展”。他多次指出:“音樂是人的教育的不可缺少的部分,如果不具備這方面的修養,教育就不完整,離開了音樂就談不上是個全面發展的人。”他認爲音樂和人的生命本體有着密切關係,是人精神生活的需要,是每天生活的有機部分,沒有音樂就沒有完美的人生。

在對音樂教育本質的認識上,最典型、最具代表性的是前蘇聯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的論述:“音樂教育並不是音樂家的教育,而首先是人的教育。”這種表述不僅反映了一個教育家特有的洞察力和使命感,更是揭示了普通音樂教育的本質,闡明瞭普通音樂教育與專業音樂教育之間的辯證關係。

日本音樂教育家鈴木鎮一的音樂教育思想最具人本主義的色彩。他表達這樣的理念:“教音樂不是我的主要目的,我想造就良好的公民。”“如果讓一個兒童從出生之日起就聽美好的音樂,並自己學着演奏,就可以培養他的敏感、遵守紀律和忍耐等性格,使他獲得一顆美麗的心。”

上述這些國家,雖然各自的政治、經濟、文化背景都不盡相同,但對音樂教育價值觀的認識上卻比較一致,都明確提出音樂教育的價值在於“人的發展”“音樂應該屬於每個人”。然而,長期以來,學科中心主義的指導思想影響着我國的.普通音樂教育,造成了普通音樂教育的專業化傾向。即過於注重知識技能的傳授,一定程度上忽視了人的發展與需要。音樂教育的重點放在以識譜爲中心的技術操練上,音樂對於一些學生來講成了高不可攀、可望而不可及的東西,造成了一些學生喜愛音樂,但害怕上音樂課的不正常現象。在對我國基礎教育現狀進行深刻反思的同時,對國際課程改革趨勢進行深入比較,對未來人才需求進行認真分析後,國家教育部啓動了新一輪課程改革,本次課程改革在教育部制定的《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中首先確立了課程改革的核心目標即課程功能的轉變:改變課程過於注重知識傳授的傾向,強調形成積極主動的學習態度,使獲得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過程的同時,成爲學會學習和形成正確價值觀的過程。即從單純注重傳授知識轉變爲引導學生學會學習、學會合作、學會生存、學會做人,打破傳統的基於精英主義思想和升學取向的過於狹窄的課程定位,而關注學生“全人”的發展。

二、認識與思考。

筆者有幸參加國家級音樂骨幹教師培訓班的學習,在轉變觀念,吸收本學科最前沿的資訊、學習新的國家音樂課程標準、接受新的教學理念、教學方法的同時,再來重新審視我國的普通音樂教育,體會更深,對傳統音樂教育的弊端也有了以下新的認識。

1.教學模式。

多年來,我國的普通音樂教育過於重視基礎知識的學習和基本技能的訓練,一些音樂課只能與極少數音樂尖子產生共鳴,大部分學生對音樂課越來越感到恐懼。唱歌教學幾乎是一個模式:練聲——節奏訓練——視唱(識譜)——唱歌。這樣安排,沒有給學生持久的審美體驗,沒有給他們帶來愉悅感,音樂教育的目的也就不可能達到。音樂課程標準在課程目標中明確指出:“透過教學及各種生動的音樂實踐活動,培養學生愛好音樂的情趣,發展音樂感受與鑑賞能力、表現能力和創造能力,提高音樂文化素養,豐富情感體驗,陶冶高尚情操。”這些目標要透過精心設計,把孩子們對音樂的一種理解,把孩子們的想象力、創造性發展起來。音樂教育的重點不能再放在技術操作上,而要放在藝術表現上,要特別強調音樂教育中的音樂性。

奧爾夫講過:“每個孩子心裏都有一顆音樂的種子。”音樂教育工作者的任務就是要讓每一顆種子發芽。中小學音樂教育是大衆教育,不是爲學生提供未來從事某門專業所需要的全部知識和技能,而更重要的是引導學生學會學習、學會合作、學會生存、學會做人。我們的培養目標是把全體學生培養成具有音樂審美能力的普通公民,因此,中小學音樂教育要面向全體學生。美國與中國在音樂教育的價值取向上存在一定的差異。美國“要求孩子能當衆自信地歌唱”,着眼人的發展,其音樂的作用遠遠大於音樂知識傳授的本身。透過音樂教育培養人對生活的樂觀態度,培養人的健康心理。在這裏筆者要特別強調:

要經常給學生表演和表現的機會,唱得好、唱得不好是一回事,敢不敢唱是另外一回事,培養孩子敢於當衆歌唱,是培養他的一種自信心,一種做人的勇氣,一種對生活的樂觀態度。透過音樂教育的手段,在不知不覺中完成人格教育,這樣的音樂教育可達到的效果要遠遠大於單純掌握咬字、吐字等歌唱技巧。

2.音樂基礎知識教學。

一些傳統的音樂教學法違背了音樂的本質。比如,學音程,教師讓學生把要領背得滾瓜爛熟,但在琴上卻並不能聽出和聲、旋律音程,這說明學生形成的音程概念只是數學概念不是音樂概念,這也說明只記概念是不行的,是沒有價值的。再如,學習3/4拍的含義,學生從概念上會回答,但僅是簡單記憶,與音樂沒有關係,這在認知過程中屬最低的簡單記憶。按新課程的理念,如果換一種教學方法:即透過聽音響來判斷曲子中哪一首是三拍子(透過強弱來判斷),同樣,還可以放幾段音樂,讓學生來思考哪一首曲子不能作爲隊列行進的音樂,學生一定會透過身體感覺來正確地指出哪些是三拍子樂曲。這樣把音響與概念結合起來,既發展了學生的聽辨能力,又使學生真正理解了其中的含義,這樣的教學符合音樂的認知規律和教育規律,同時,又能調動全體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新課程標準明確指出:“遵循聽覺藝術的感知規律,突出音樂學科的特點”“音樂是聽覺藝術,聽覺體驗是音樂的基礎,發展學生的音樂聽覺貫穿於音樂教育的全部活動中。”因此,必須強調,概念必須與音響結合,離開了音響就沒有意義了。

3.識譜教學。

長期以來,中小學音樂教育一直以識譜作爲重點,但大部分學生的識譜問題仍沒有解決。筆者從事中學音樂教學10年,在識譜教學中可說用盡了腦筋。記得1980年,無錫市首次五線譜教學試點就是在筆者所任教的班級進行的。在一段時間內,學生的識譜能力也有所體現,但實際真正的價值卻不大。在筆者執教的錫師“弘毅”

藝校手風琴班,一些小學員的家長曾是筆者當時的得意學生,後來他們又進入了大學,具備了較高的學歷層次。多年過去了,他們中的一些人連最簡單的樂譜也認不得了。據他們講,平時他們喜歡唱歌,但沒有一首是透過識譜(認譜)學會的,而是聽會的。筆者所在師範學校每年都舉行音樂面試,這些考生都是來自無錫地區較優秀的初中畢業生,但真正識譜的廖廖無幾,有的學生連《國歌》都唱不完整。這說明九年的識譜教學非但沒有解決學生的識譜問題,而是讓大多數學生離音樂越來越遠了。筆者曾對剛入學的新生進行如下提問和測試:①問:除了初中教材上的歌曲,你是否還能唱出另外10首歌曲?在這10首歌曲中,有多少是你透過識譜來學會的?回答:全是透過聽而學會的,不是透過識譜學會的。②在兩個平行班中,選擇同一首歌曲,甲班透過識譜來學習、熟悉,乙班是反覆播放音響,透過聽來熟悉,30分鐘後兩個班學生全學會了。但兩週後,奇怪的現象出現了,透過識譜學會的甲班已基本全忘,而透過聽唱學會的乙班卻還能唱出而且較熟悉。上述兩點說明:音響的記憶比識譜的記憶效果要好些。

那麼,識譜教學還需不需要呢?回答是肯定的,問題在於:第一,必須給識譜教學重新定位。長期以來,大家都以識譜能力來衡量音樂教育的質量,這是錯誤的。

識譜不是中小學學生學習音樂的唯一標準,只是技能領域中的一種能力(如樂器學習中掌握樂譜是必須的)。第二,如何進行識譜教學。國外先進的音樂教育理論認爲:識譜是在音樂實踐活動中不知不覺中學會的,就如剛出生的小孩先會喊“媽媽”,到後來再來認識“媽媽”二字一樣。先說後認,先唱後認,道理是一樣的。國家音樂課程標準在闡述識譜教學時明確指出:“在音樂聽覺感知基礎上識讀樂譜,在音樂表現活動中運用樂譜。”識譜教學可分五個過程:①唱名模唱;②唱名背唱(條件反射);③認識唱名;④按節奏因素讀譜;⑤識譜視唱。在識譜教學中強調趣味性,要激發學生興趣,切忌走入技術操練的誤區。

4.音樂欣賞教學。

音樂欣賞教學是中小學音樂教育的重要內容,瞭解、欣賞中外優秀的音樂作品對提高學生的審美能力以及對音樂的感悟力是十分必要的。但傳統的欣賞教學法脫離了學生的生理、心理特徵,整堂課都是教師講,教師放音樂,學生只是聽衆而已。

欣賞課的一言堂,一定程度上抹煞了學生創造力和探究音樂的興趣。音樂課程標準提出:“以音樂爲本,從音響出發,以聽賞爲主。應採用多種形式引導學生積極參與音樂體驗,引發想象和聯想。”音樂是一種善於表現和抒發感情的藝術。音樂的欣賞過程就是感情的投入與體驗的過程,它既包括欣賞者對於音樂內涵的感情進行體驗的過程,也包括欣賞者自己的感情和音樂中表現的感情相互交融發生共鳴的過程。

“奧爾夫教學法”把學生親身實踐,主動學習音樂作爲一個教學基本原則,奧爾夫認爲“元素性”音樂教育是一種人們必須自己參與的音樂教學,學生不是作爲聽衆,而是作爲表演者、演奏者去參與“元素性”

音樂教育。從視聽演奏入手,讓學生聆聽音樂、引導學生透過身體運動及演奏簡單易學的樂器去接觸音樂的各個要素。由於身體的表現使音樂要素成爲可以看得見的身體活動,這些音樂要素的作用就先後或輪流地顯現出來了。這樣人體就變成一個能理解音樂的要求、解釋音樂的部分和整體的一種樂器。透過“人體樂器”展示音樂要素,又透過學習者的內心聽覺和動覺的反饋表現出音樂的藝術性質。“元素性”

音樂教育,即把動作、舞蹈、演奏、語言融合在一起,使學習產生各種體驗,這種體驗接近生活,十分自然,能被每個學習者體會與理解。在中小學音樂欣賞教學中,採用“元素性”音樂教學法,能使所有的學生(包括那些嗓音條件差,音樂基礎差或對音樂沒有興趣的學生)都可以親身實踐音樂,主動地參與到音樂活動中來,並在活動中體驗音樂的美,從而有效地提高學生音樂素質,達到健全和發展全體學生審美心理結構的目的。

5.學科綜合。

傳統的音樂教育強調“學科本位”,與橫向學科聯繫甚少。新的課程標準把“提倡學科綜合”作爲改革的一個重要理念。

音樂教學的綜合包括:音樂教學不同領域之間的綜合;音樂與舞蹈、戲劇、影視、美術等姊妹藝術的綜合;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的綜合。新的音樂教材在教學內容的安排上十分強調這一點,以音樂爲教學主線,透過具體的音樂材料構建起與其他藝術門類及其他學科的聯繫(如聽樂、吟詩、賞畫等)。

在音樂教育中提倡學科綜合,能有效地讓學生處於多元、綜合的思維中,更直觀地理解音樂的意義及其在人類藝術活動中的價值。

結語。

新的音樂課程標準頒發實施以來,學習新課程,推動新課改,在中小學音樂教育中已產生積極的影響,這對幾十年來傳統的音樂教育無疑是一股強大的衝擊波。

但是,多年來所延續的舊的教育觀念、教學模式、教學方法想在短期內得到根本的轉變是不可能的,二者之間的碰撞是不可避免的。我們在接受新觀念、新方法的同時要對舊的觀念、舊的教學模式有充分的認識,這有利於我們堅定信念、加大力度,把新課程改革真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