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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尚書文學批評思想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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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尚書文學批評思想探討
  摘要:《尚書))中的文學批評思想是零散的、寬泛的、蕪雜的,有的甚至是不可靠的,這正是文學批評理論萌生之時應有的現象。然而,尚書中的文學批評思想亦是十分豐富的,而且其中有許多思想對後世文學批評的影響很大。本文主要探討了尚書》中“詩言志”的思想;“言以道接”的思想;“辭尚體要”的思想和“察辭於差”的思想。
  論文關鍵詞:尚書;文學批評;詩言志;辭尚體要;探討
  《尚書》是我國古代最早的一部總集,它記載了唐堯、虞舜、夏、商、周的各類文章,其中主要的是我們今天稱之爲公文的告示,此外還有大量的帝王對臣下的訓導、告誡等。《尚書》中的文學批評思想是零散的、寬泛的、蕪雜的,有的甚至是不可靠的,但這也正是文學批評理論萌生之時應有的現象。然而,由於《尚書》本身的狀況及其文學批評思想的零散性、寬泛性和蕪雜性,使得學界對其探討與研究不多,有許多文學批評史著作甚至避而不談。事實上,《尚書》中的文學批評思想亦是十分豐富的,而且其中有許多思想對後世文學批評的影響很大,因此,有必要完整而充分地探討和研究《尚書》中的文學批評思想。筆者此文僅就研習所得談一點自己的看法。
  一、關於“詩言志”的思考
  “詩言志”作爲我國古代詩歌批評的綱領,最早見於《尚書·虞書·舜典》,其中記載了舜對他的臣子夔所說的關於(實爲詩樂舞)的一段話:夔!命汝典樂,教胄子,直而溫,寬而慄,剛而無虐,簡而無傲。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
  《舜典》多出於傳聞,被認爲“大約是戰國時寫成的,所記舜的話是不可靠的”;但《舜典》系周史官所記,“詩言志”至少反映了周人的文學觀。顧易生、蔣凡著《文學通史·先秦兩漢卷》指出,“詩言志”應有較早的淵源,並引《左傳嚷公二十七年》中的“詩以言志”以證之。《左傳·襄公二十七年》記載了“鄭伯享趙孟於垂隴”,諸子賦詩言志的事件,其雲:
  鄭伯享趙孟於垂隴,子展、伯有、子西、子產、子大叔、二子石從。趙孟日:“七子從君,以寵武也。請皆賦以卒君貺,武亦以觀七子之志。”子展賦《草蟲,趙孟日:“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當之。”伯有賦鶉之賁賁,趙孟曰:“牀第之言不逾閾,況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聞也。”子西賦黍苗》之四章,趙孟日:“寡君在,武何能焉?”子產賦隰桑,趙孟日:“武請受其卒章。”子大叔賦(野有蔓草》,趙孟日:“吾子之惠也。”印段賦蟋蟀》,趙孟日:“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公孫段賦桑扈·,趙孟日:“‘匪交匪敖’,福將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辭福祿,得乎?”卒享。
  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將爲戮矣!詩以言志,志誣其上,而公怨之,以爲賓榮,其能久乎?幸而後亡。”叔向曰:“然。已侈!所謂不及五稔者,夫子之謂矣。”文子日:“其餘皆數世之主也。子展其後亡者也,在上不忘降。印氏其次也,樂而不荒。樂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後亡,不亦可乎?”
  這是賦詩言志的真實寫照,並展示其言志之後的結果。而其中趙文子所說的“詩以言志”歷來被看作是“詩言志”思想的最早記載。不過,從趙文子所說的話來看,“詩言志”的說法在他之前就已經存在了,因此,趙文子不應該是最早提出“詩言志”思想的人。那麼,在我們目前無法證明《舜典》的記載者所記非實的情況下,我們只能認爲舜是最早提出“詩言志”的人,《尚書》是最早記載“詩言志”思想的典籍。

  關於“詩言志”的內涵,許慎《說文解字》雲,“詩,志也,志發於言。從‘言’,‘寺’聲”,將“詩”解釋爲“志”,詩與志一體。楊樹達在《釋詩》中說:
  “‘志’字從‘心’,聲。”聞一多的《歌與詩》在談到“詩言志”的時候指出:“志有三個意義:一,記憶;二,記錄;三;懷抱。”這裏的“懷抱”不僅指志意,而且與情感相關了。孔穎達《禮記正義》雲:“此六志《禮記》謂之‘六情’。在己爲情,情動爲志,情、志一也。”朱自清《詩言志辨》在引用了上述三段材料之後指出,“情和意都指懷抱而言”,又指出,在先秦文獻中,“這種懷抱是與‘禮’分不開的,也就是與、教化分不開的”。其實,對“詩言志”的理解不僅要從其自身詞義解析與引申入手,還應該考慮到其後舜所提出的“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歌永言”即“歌永其義以長其言”,(《尚書孔傳》)也就是“歌透過延長詩的語言,徐徐泳唱,以突出詩的意義”;“聲依永,律和聲”即“依聲律以和樂”,(《尚書孔傳》)也就是“聲音的高低又和長言相配合”,“律呂用來調和歌聲”。由此可見,這三者作者都是從形式表達的角度思考的,無論是歌延長詩的語言,聲音與延長的語言相配合,還是運用律呂來調和歌聲,其着眼點都在形式,那麼,“詩言志”也就不僅具有“詩以言志”、“賦詩言志”的內涵,而且還表明了詩作爲志的表達形式,其文字形態是語言,詩要運用語言來形成,並透過語言來表達志向。語言是詩與志的中介,又是詩的存在形式。聞一多對“志”的三個解釋中雖然偏重於“懷抱”,但“記錄”其實也是“詩言志”一個意義取向,詩用語言來記載亦應包含在“詩言志”的內涵之中。
  因此,“詩言志”中已經隱含了對文學本質的揭示。這說明,先秦時期儘管詩還不是獨立的文學形態,但是對詩是語言的這一點認識還是十分清楚的,進而對“文學是語言的藝術”這一文學理論的基本命題也有所認識。
  二、關於語言表達的要求
  《尚書》中十分重視語言表達,把語言表達同“道”聯繫起來,要求語言表達要以“道”爲準,並體現“道”的要義。《尚書》中對語言表達的要求,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言以道接
  “言以道接”是《尚書》對言語表達所提出的一個具體要求。《尚書·周書·旅獒》雲:不役耳目,百度惟貞。玩人喪德,玩物喪志。志以道寧,言以道接。不作無益害有益,功乃成。
  不貴異賤用物,民乃足“志以道寧,言以道接”所揭示的是“志”、“言”、“道”之間的關係,孔氏傳雲:“在心爲志,發氣爲言,皆以道爲本。故君子勤道。”在《尚書》及傳的作者看來,“志”與“言”是內與外的關係,存在於心中的是“志”,而表達出來的就是“言”,而制約這二者形成的則是“道”。“道”在《尚書》中往往被看作是客觀事物的內在條理,看作是正義的社會規範,如《尚書·虞書·大禹謨》中說:“罔違道以幹百姓之譽,罔睇百姓從己之慾。”再如《尚書·夏書·五子之歌》中說:“惟彼陶唐,有此冀方。今失厥道,亂其紀綱,乃底滅亡。”所以,“志”與“言”都必須用“道”來規範,這樣看來,“道”就成了“志”與“言”的客觀標準,無論是“志”的形成,還是“言”的組合,都要根據“道”的要求進行。那麼,從“言以道接”的角度看,這實際上提出了一個言語表達的規則,言語表達要以“道”要求爲基準,否則,就不符合社會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