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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自由、“任性”與主體性的張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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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主體 客體 必然 自由 任性

簡述自由、“任性”與主體性的張揚

【論文摘要】本文從給出主體性和自由這兩個哲學概念富有新意的闡釋入手,探討因片面強調主體性和自由,無視客體性原則、必然規律和人的受動性一面,致使現代“任性”的發生:(1)對整個自然界持有片面“征服主義”的觀點;(2)把自然看成是取用不竭的百寶箱和存納萬污的垃圾箱;(3)把自然、生物甚至人自身視爲“可隨意打扮的女孩”;(4)把地球當做免費的戰場;(5)在自衛自保的外觀下隱藏着自殘自殺;(6)只見經濟效益無視生態成本,以及與此相關聯的人文關懷和精神追求的缺如。

世界在人的視野中的呈現,人對世界的審視和追問——兩個角色、兩種視界和兩個場景。於是有反映者和評價者,理性審視和價值審視,“是如何”和“應如何”,真和善的區別。人不能離開世界而獨立存在。“生活世界”,我們生活於其中的世界,是“有意義”的世界。生活世界的意義,在於它是人類與之進行物質、能量和資訊交換的世界,是人按照“內在尺度”“創造”的、實現人類自身發展的世界,是與人興衰與共的世界。

自人類出現以後,就與自然界發生了某種關係,這種關係就是主體與客體的關係。主體是能動地從事認識和實踐活動的人,客體是納入主體活動領域並與主體相對應的客觀事物。主體是實踐活動和認識活動的承擔者,客體是主體踐活動和認識活動指向的對象。二者共同構成了意義世界的發生學前提。

主體性和客體性是在主體與客體的對象性關係中主體和客體分別具有和表現出來的屬性。主體性就是人在能動性活動中對客體所處的地位和表現出的特質,諸如能動創造性、自我中心性、主觀意向性等。人從自己的需要出發有目的地探索世界的奧祕,揭示事物的本質和規律,並從主體的內在尺度出發,不斷地打破自然對人的束縛和限制,規範、支配和利用外物,使物按照人的方式存在和發展變化。並且在改造世界的同時,改造着人自身,實現了對外在自然和身內自然的雙重超越。

1。能動創造性

在哲學上人們主要是從能動性的意義上去理解主體性,能動性又通常被理解爲人們在認識和實踐活動中所具有的主動性、目的性、計劃性、創造性和超越性等。在認識活動中的主體性的作用主要表現爲,人作爲主體不是外在盲目必然性的奴隸,而是主動地有目的地認識客觀事物的本質和規律;主體是在作用於客體、改造客體的活動中,併爲了這種活動而認識客體的。在活動中感性、理性、情感的積澱,以及直接的實踐動機的制約,使得認識主體對客體的反映表現爲自發或自覺的選擇性。客體也就合乎歷史地表現爲不同的集合和特質。

主體反映客體的能動性還在於,認識不是單純的分析或綜合,不能停留在對無限量雜多的表面直觀,即所謂“有限知識”所達到的“外在必然性”。認識必須揚棄前者而達於後者。對自然的內在和諧性、因果制約性、客觀必然性有確切的識見。主體透過由此及彼,由表及裏,去粗取精,去僞存真的創造性思維活動,才能達於對事物的內在本質和規律的認識。

主體反映客體的能動性突出表現在,能動的主體具有自我實現的衝力。它改造世界,使之符合主體自己的目的。所以,主體的活動具有生產的屬性,是有目的的創造條件改變環境的能動過程。具有“建設一個自己的世界,一個‘理想’的世界的力量。”[1]

2。自我中心性

人們在談論“主體”時,肯定的是人對自己對象的優越地位。主體的確立以人爲出發點和目的。在現實的主客體關係中,主體總是把自己的存在(即“我”)當作一個自明的前提,儘管這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往往並未經過自覺的反省。馬克思說:“凡是有某種關係存在的地方,這種關係都爲我而存在的;動物不對什麼東西發生了‘關係’,而且根本沒有‘關係’;對於動物說來,它對他物的關係不是作爲關係存在的。”[2]但是,人的“自我”中心的確立是不能脫離“非我”的。確立作爲客體的“非我”,對象這一“非我”,同時也就是“自我”(主體)的呈現。恩斯特·卡西爾說:“人,由於確信在這種宇宙和個人的相互關係中起主導作用的是自我而不是宇宙,從而證明了他內在固有的批判力、判斷力和辨別力。”[1]

3。主觀意向性

黑格爾說:“主體在其規定的自在和自爲的存在中所固有的對自己的確信,就是對自己的現實性和世界的非現實性的確信。”列寧重述了這段話,並解釋說:“這就是說,世界不會滿足人,人決心以自己的行動來改變世界。”[3]這裏道出了主客體關係的實質。它表明在主體與客體的關係中主體所具有的主觀意向性並因此而具有的優越地位,同時也意味着主體的行爲存在主觀化和隨意性的可能。

無論在認識活動中還是在實踐活動中,人都表現出其行爲受意志支配的特徵。人的意志和情感自發或自覺地影響人對事物的認識。更重要的是,無意識或下意識的行爲不是主體的本質表徵,人總是表現出不同於動物的意志傾向性和行爲的合目的性。

主體對客體的關係不僅有個客體主體化即世界“是如此”的問題,而且有個主體客體化即世界“應如此”的問題。人不僅是“按照任何一個物種的尺度進行生產”的,而且是按照自己的'“內在尺度”去改造對象的。

總之,主體的立場、觀點和方法;主體的利益、需要和好惡;主體的意志、願望和要求等都表現出主體的主觀意向性。主體性是實踐能動性與意識能動性的統一,是客觀性與主觀性的統一,是能動性與受動性的統一。客體性是人的能動性活動中的客體對主體所處的地位和表現出的特質,諸如客觀自在性、對主體的制約性等等。實踐的歷史告訴我們,主體對客體的作用之所以不能主觀化和隨意化。其根本原因,就在於客體始終起着對主體的制約、他律作用。

正確地認識和把握主體和客體、主體性和客體性的關係,要防止主體和客體,主體性和客體性的關係問題上絕對化的誤區。有論者絕對地肯定主體的自我中心化,無視來自客體對象的制約和限制,把人的主體性提到本體論的高度。拒斥一切限制的結果,只能是使主體“獨化”爲非對象性的本體,從而變成涵蓋整個世界的絕對規定。這樣一來,“主體”就透過自我中心化的片面肯定而成爲一種完全超越客體對象約束的純粹主觀性的東西。

正確地認識和把握主體和客體,主體性和客體性的關係,要防止把主客體關係降低爲自在世界中一般的相互作用關係,把客體與自在的客觀世界相混淆,從而把客體這一對象性範疇絕對化地理解爲與人及其存在無關的整個自在客觀世界,即客體被等同於“物質”。這就抽掉了以人的自我中心化爲基礎的對象性關係對於客體生成的本質意義,實際上是消解了主客體之間的對象性關係。這就很難超越舊唯物主義理解方式的侷限,達到馬克思“新唯物主義”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