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本違約是指當事人一方完全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主要義務或預期違約致使履行不能,其結果嚴重到另一方根據合同有權期待的利益的情形。根本違約責任或補救主要可採取賠償損失、解除合同、宣告合同無效等三種。根本違約的免責理由主要是不可抗力,它是指合同訂立後發生的當事人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在根本違約上,我國《合同法》規定的不夠具體、明確,筆者建議對之區別規定並進行立法上的完善。
一、根本違約的界定
(一)根本違約的相關規定之
在英國普通法上,合同條款分爲違反條件和違反擔保。如果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中的重要條款,帶有根本性的.條款,危及合同成立的目標時,即構成違反條件;如果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中的次要條款,只是一些從屬性的條款,並不危及合同成立的目標時,即稱爲違反擔保。在美國判例法上有關於重大違約和輕微違約之分。前者指由於一方違約,致使另一方未能從該合同取得主要利益。雖然英美國家沒有采用根本違約的提法,但我們可以認爲,其中的違反條件和重大違約就是一種根本違約行爲,因爲它已使合同的存在失去了實際意義。
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第25條規定:
試論根本違約制度
學問君
人氣:1.01W
最熱推薦
猜你喜歡
- 1試論勞動合同違約金立法
- 2論合同法中違約金制度的弊端及應對措拖
- 3簽約要慎重,違約有成本
- 4簽約違約
- 5違約解釋之四:違約金
- 6違約申請書範本
- 7合同法中關於違約制度的規定
- 8試用期 違約金
- 9簽約與違約
- 10簽約/違約
- 11預期違約與實際違約
- 12論要約收購制度的基本原則
- 13違約協議書範本
- 14論違約損害賠償
- 15違約責任書範本
最近更新
- 1分析制約中職教育發展的根因論文
- 2論合同法違約責任
- 3簽約違約金
- 4租房違約合同範本
- 5我國的四項根本政治制度
- 6違約小知識:預期違約
- 7我與中興違約經歷-簽約、違約
- 8關於工廠管理制度根範本
- 9簽約和違約
- 10雙方違約的違約類型
- 11論夫妻約定財產製度
- 12違約金
- 13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區別
- 14購銷違約合同範本
- 15村規民約的制度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