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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禮在先秦儒家思想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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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禮  屬性  思想  準則  作用

論禮在先秦儒家思想中的地位和作用

論文摘要:禮被先秦儒家奉爲道德屬性的最高範疇。先秦儒家將禮視爲人禽之別的主要標誌,視爲決定人的價值和意義的主要標準,是隻發現了羣體的人而忽視了個體的人;將禮視爲人的行爲爲思想的準則,忽視了決定人的行爲和思想的價值及意義的其他重要標準,忽視了人的行爲的價值爲發展的內在動力的意義;將禮視爲治國之本,而仁則是禮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禮的核心,是對周禮加以損益的結果。

儒家對中國有着重要的影響,而儒家最重視的就是禮,所以在幾千年的中國傳統社會中,禮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禮不僅對中國傳統社會各階層的成員從生到死,從衣食住行到穿衣戴帽有着嚴格的規定,而且對形成的、性格、思想和社會風俗等諸多方面也產生過一定的影響。要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各個方面進行比較深入的研究,對儒家所謂禮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春秋戰國是人們常說的理性時代,當時的傑出思想家不僅對構成人類生活的宇宙的本質產生了一種理性認識,而且能站在理性的高度,把現實的人作爲獨立的認識對象加以認識。在尋找人類自我的本質、人的價值和意義時,以爲代表的先秦儒家把人還給了社會,認爲人所具有的道德屬性就是人的本質屬性,這種道德屬性的最高範疇就是禮。在他們看來,禮是人區別於禽獸及世間任何其他動物的標誌。

孔子說:“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亦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論語·爲政》)這裏所說的“敬”就是禮的主要內容之一。“孝”、“悌”作爲禮的重要內容,是透過血緣從縱橫兩方面把氏族關係和等級制度聯繫起來的,也被孔子視爲人的本質:“孝悌也者,其爲人之本歟!”(《論語·學而》)君臣父子、等級尊卑是禮所規定的,不守禮,無君無父,則和禽獸無異。如孟子所說:“楊氏爲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君無父,是禽獸也。”(《孟子·滕文公下》)“飽食爛衣,逸居而無教,則近於禽獸。聖人有憂之,使契爲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妻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如果不懂得或不遵守禮所規定的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諸種關係,人便是禽獸或近於禽獸。苟子也認爲人禽之別就在於人是血緣人倫關係中的一員,能遵守禮所規定的尊卑等級,遠近親疏。“故人之所以爲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無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獸有父子而無父子之親,有牝牡而無男女之別,故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於分,分莫大於禮。”(《苟子·非相》)和動物相比,人具有禮的規定性,這確實是人高貴的一面,但禮強調等級尊卑,所以對人又具有強制性和束縛力,而先秦儒家把這種具有較大強制性和束縛力的禮看成是人的本質,是人禽之別的標誌,說明他們對人在世界上的地位有着清醒的理性認識,也暴露出他們對個體的人的認識上的弊端。

先秦儒家所強調的人,是社會人羣中的一員,個人完全被限制在血緣人倫關係的網絡中,個人的價值和意義也只存在於這種禮所規定的血緣人倫關係中。所以,在先秦儒家文化中獨立的個人是不存在的,每一個人都只不過是在人倫關係網絡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而已。人只能向社會人羣認同和皈依,脫離社會人羣便沒有意義和價值。但是,人類文明的不斷進步向我們表明,人的全面發展是人的社會化和個體化,即必須認識到作爲個體的人,既不能與人類人羣分離,又是一個與任何其他個體不相重複的完整而獨立的世界,他有着獨特的思想感情和創造性的才能。能夠把人我區別開來,纔是人的個體意識自覺的標誌。

先秦儒家把人所具有的道德屬性看成人的本質屬性,使每個人無時無刻不是處在禮所規定的人倫關係網絡中,處在一個固定的等級位置上;使人們從言談舉止、思想感情、衣着服飾各方面都必須以禮的規定爲標誌,嚴格恪守禮的規定,這無疑具有一定的消極因素。如孔子所說:“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論語·顏淵》)“思不出其位”(《論語·憲問》)等等。

在以孔子爲代表的先秦儒家看來,人對富貴的追求,人的進退出處,都必須符合禮的規定,以禮爲標準。孔子說:“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論語·里仁》)“篤信善學,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論語·泰伯》)這裏的“道”就是禮所規定的一種和諧的上下尊卑、貴賤等級秩序,人不能突破這種秩序率性而爲。君子就職與離職也必須看國君是否以禮相待而定。孟子說:“丈夫生而願爲之有室,女子生而願爲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古之人未嘗不欲仕也,又惡不由其道,不由其道而往者,與鑽穴隙之類也。”(《孟子·滕文公下》)意思是說,君子務仕,思播其道,達義行仁,須待禮而後動。非禮勿動,動則非。此言雖有侷限之處,亦足體現出禮在先秦儒家心目中是高於一切的。

先秦儒家認爲人的言行違背了禮,就沒有意義和價值,就是不正當的。所以孔子說:“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論語·學而》)人的言行應該“約之以禮”。(《論語·雍也》)孟子說:“非禮,無行也。”(《孟子·離婁下》)苟子說:“禮者,人也所履也,失所履,必顛厥陷溺。”(《苟子·大略》)所以禮是人們行爲的尺度,是人的立身之本,人若不依禮而行,就元以在社會上立身成名。孔子在《論語》中的好幾處都強調禮與“立”的關係說:“不知禮,無以立。”(《論語·堯日》)“不學禮,無以立。”(《論語·季氏》)苟子也說:“人無禮不生。”(《苟子·大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