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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第三方支付的經濟法規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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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電子商務的發展,第三方支付行業也是獲得了迅猛發展。第三方支付行業與人們的生活密切相關。從經濟法的角度分析第三方支付中存在的規制不足以及風險,如市場準入的規制還需要更加地完善,並且在第三方支付中還存在壟斷風險、金融風險以及消費者權益受損之風險。最後,從經濟法的角度來構建針對以上風險的防範機制。

互聯網第三方支付的經濟法規制論文

一、第三方支付的經濟法規制之合理性

第三方支付是指獨立於電子商務商戶和銀行的機構,爲消費者和商戶之間提供的支付服務,其主要功能是連接買賣雙方、電子商務平臺和銀行,發揮中介作用,最終實現網上交易的資金劃撥。第三方支付行業本身面臨技術風險和管理風險,經濟法在第三方支付行業的市場準入問題、競爭不正當的問題上應當發揮毋庸置疑的作用。金融風險將直接導致消費者利益的受損,在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方面、個人隱私等等方面的風險都要求在第三方支付行業的發展中,從經濟法的角度來予以規制第三方支付方的行爲,將金融市場的風險儘可能地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從經濟法的角度來規制第三方支付,並且與其他法律規範共同作用,相輔相成,從而實現金融市場的有序、高效、和諧發展。

二、對第三方支付安全風險之剖析

(1)第三方支付行業中存在的壟斷風險。第三方支付行業中的壟斷主要表現爲爲數不多的幾家企業往往成爲金字塔的頂端,而大多數的中小企業則處於下方,對處於低端的企業而言,他們的發展受到頂端優勢企業的`排擠,極大地限制了他們的發展空間。2014年Q3中國第三方互聯網支付交易規模份額中,支付寶佔比49。2%,處於絕對領先的地位。然而,還會有更多的企業選擇加入這個市場中,必然採取各種手段,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近期利益,進行價格競爭,還有電子商務網站與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捆綁行爲。這樣會導致整體的競爭畸形,不利於互聯網經濟的發展。

(2)第三方支付行業之金融風險。隨着互聯網行業的發展壯大,由於第三方支付具有隱蔽性的特點,金融犯罪更加有機可乘,金融詐騙、賄賂、洗錢等金融犯罪更是有增無減。由於監管體系的不完善,第三方支付也就成爲了金融犯罪的高風險區域。第三方支付機構作爲電子交易的中介平臺,作爲賣方資金的保管者,由於交易數量巨大,在此過程中形成了大量的資金沉澱和此資金產生的大量的孳息。此外,由於目前我國對沉澱資金的運營缺乏監管,第三方支付機構爲了追求利潤最大化,可能隨意挪動沉澱資金以作他用,隨着時代的發展,一些第三方支付機構逐步利用自己的實力和平臺爲用戶提供借貸服務。對於客戶而言,顯然具有不小的風險。如何降低和緩解沉澱資金的金融風險也就成爲了一個監管難題。

(3)第三方支付中消費者權益受損之風險。由於網絡交易存在隱蔽性以及資訊不對稱性,消費者相對於第三方支付機構處於弱勢地位。

①消費者的知情權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完全的,由於網絡金融資訊的不對稱性,消費者無法擁有網絡的先進技術,在面對專業性強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時,消費者很難全面瞭解產品、商戶和市場方面的真實情況。

②消費者的財產權得不到很好地保障。現實中經常會出現銀行卡密碼被盜或是支付資訊泄露事件,從而導致財產損失。

③消費者維權遭遇困難。網絡交易虛擬化,第三方支付機構披露的相關資訊也未必真實可靠,一旦發生糾紛,很難確定真正的侵權主體,網絡維權變得更加複雜與不易操作。

三、從經濟法的角度構建風險防範機制

(1)發揮反壟斷法在第三方支付中的積極作用。我國反壟斷法第十八條規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認定應當考慮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份額、競爭情況、控制銷售市場、財力和技術條件以及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的難易程度等因素。就第三方支付行業而言,由於第三方支付的特殊性,其主要實在網絡上完成交易,往往需要進行資訊的綁定操作程序嚴格,另外受到消費者習慣的影響,一旦消費者在做出一種選擇後就不會再選擇其他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因此不具有商品市場的替代性,很容易形成支配地位。但是,當第三方機構濫用其支配地位,進行產品和地區性壟斷或是進行掠奪性定價等壟斷行爲,損害到消費者的利益時,就需要反壟斷法的規制了。

(2)金融風險的防範機制。首先,應當完善第三方支付反洗錢制度,將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洗錢犯罪的防範納入刑事法律體系,而不僅僅只有金融監管機構的規制。再者,第三方支付平臺涉及的巨大的交易額容易滋生不法分子的犯罪意圖,那麼就從源頭上對交易進行有效地監管,特別是大數額交易的監管,由第三方支付機構向有關監管部門主動披露交易情況及其對可能出現的風險提供有效的防範措施。對於沉澱資金的安全問題,爲了防止第三方機構對利益的趨性而引發信用危機,首先必須要保障沉澱資金的安全,保障沉澱資金的用途的合法及其合理性。其次,基於資源和利用的原則,沉澱資金的使用途徑應當有一個比較合理的規劃,以防止第三方機構濫用這些資金爲自己謀利從而損害其他用戶的權益。在適用沉澱資金的同時,有關監管部門應當嚴格把關,防止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虛假交易。

(3)消費者權益保障的風險防範機制。在第三方支付中,如果沒有相應的法律制度保障,消費者可能隨時面臨權益受損的風險。在制度設計上:一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消費者在使用第三方支付推出的金融產品時,有權知道與產品相關的詳細資訊,第三方支付機構理應向消費者披露產品資訊;二是保障消費者的隱私權,第三方支付機構有一定的義務來保障用戶的隱私不被泄露,同時國家應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明確第三方支付機構因故意或疏忽而導致消費者隱私泄露所應承擔的責任。三是疏通消費者的維權渠道。爲了使消費者維權更加高效、便利,可以建立專門的網絡投訴機構,由該機構來確定統一的投訴流程與投訴標準,從而使第三方支付發展更加趨於規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