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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財政該怎樣支援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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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是製造業大國,也是互聯網大國,推動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既有得天獨厚的基礎優勢,也有利於形成聚合效應,激發“雙創”活力。但是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項目具有前期投入大、風險高的特點,企業自有資金難以獨自承受。因而,需要政府利用“看得見的手”,糾正“市場失靈”,對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的重點領域發揮政府的財政引導作用,促進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的順利開展。

關於財政該怎樣支援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的論文

財政支援對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的重要意義

1、財政支援有助於製造業和互聯網融合企業技術創新。

充裕的支援資金對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企業的技術創新具有巨大的推動作用。資本市場是支援企業技術創新的重要平臺,技術創新高度依賴於資本市場的發展,資本市場能爲創新提供價格發現和融資供給,也能爲創新提供成本補償和風險分擔。政府運用財政支出激勵政策,可以分擔創新主體的風險成本,增加企業創新的收益預期,糾正“市場失靈”,促使技術創新的外部效應內在化,爲企業自主創新增強動力。

2、財政支援有助於引導資本流向製造業和互聯網融合薄弱領域。

一是財政可以扶持處於創業初期的極具創新能力的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企業。市場創業投資機構傾向於投資處於創業中後期、能看到上市前景(Pre-IPO) 的企業,而處於種子期與初創期的企業由於具有很高的風險,很難吸引到資金投入。二是財政支援可以引導資金區域流向,協調區域經濟發展。在單純的市場機制作用下,經濟優越的東部地區容易獲得投資,條件惡劣、落後的地區很難獲得投資,財政支援可以引導資本流入中西部、東北等欠發達地區,流入傳統制造業改造升級的項目。

3、財政支援有助於社會資本參與制造業和互聯網融合。

完全依賴政府資金無法有效解決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企業資本供給不足問題。2015 年,財政部發布了《關於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以獎代補政策的通知》,明確提出要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社會建設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財政支援方式,將政府引導與市場機制有機結合,有效放大財政資金的乘數效應,撬動更多的社會資本共同投放到產業關鍵領域與薄弱環節,有利於緩解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領域的社會資本參與熱情不高,資本流入少,企業募資難問題,爲製造業與互聯網深化融合提供良好的資金來源渠道。

雖然財政支援對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有着非常重要的意義。但是,也對財政支援提出了新的要求。如,在財政資金指向性方面、支援方式方面,以及在對大中小微企業支援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那麼,未來如何利用財政支援促進製造業與互聯網深度融合?

財政如何支援?

1、充分利用現有財政專項資金渠道。

充分利用現有財政專項資金渠道,加強對互聯網與製造業深化融合的支援。一是積極利用現有專項資金渠道。企業可以在工業和資訊化部申請工業轉型升級資金、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新興產業創投資金等專項資金和基金,積極參與工業強基重大工程、智能製造重大工程、綠色製造示範工程、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體系建設工程,以及“核高基”、“高檔數控機牀與基礎製造裝備”、“大型飛機”、“民用航天”等重大科技專項,開展製造業重點領域科技研發和示範應用,促進製造業與互聯網深度融合與工業轉型升級。二是充分利用科技計劃專項基金,推動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的關鍵共性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在製造業與互聯網深化融合方面,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專項、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可以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中申請。新興產業創投基金、政策引導類計劃、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企業技術創新的專項資金(基金)等,可以在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金)中申請。

2、加大對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的投入力度。

加大對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的投入力度。一是重點支援打造兩個平臺。構建基於互聯網的大型製造企業“雙創”平臺和爲中小企業服務的第三方“雙創”服務平臺,營造大中小企業協同共進的“雙創”新生態。支援設備智能化改造和製造企業“雙創”平臺建設運營,支援製造企業建設基於互聯網的“雙創”平臺,深化工業雲、大數據等技術的集成應用,構建新型研發、生產、管理和服務模式,支援大型製造企業開放“雙創”平臺,爲全社會提供專業化服務,建立資源富集、創新活躍、高效協同的“雙創”新生態。二是重點培育三個模式和增強三個能力。支援鼓勵製造企業與互聯網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跨界合作、融合發展,積極培育網絡化協同製造、個性化定製、服務型製造等網絡化生產新模式,增強制造企業創新活力和轉型動力。支援鼓勵企業增強支撐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基礎技術、解決方案、安全保障等能力,夯實融合發展基礎,激發製造業發展新動能。三是支援應用試點示範。圍繞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的關鍵環節,在製造企業“雙創”平臺、工業雲平臺、工業大數據服務、工業電子商務平臺、行業系統解決方案、資訊物理系統(CPS)等六個領域,選擇若干應用基礎好、前景廣闊、示範帶動作用強的項目開展試點示範,探索融合發展路徑,增強制造業轉型升級新動能。

3、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重大項目建設和企業技術改造。

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重大項目建設和企業技術改造。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以獎代補鼓勵政策分爲兩種,一是對中央財政PPP 示範項目中的新建項目,按項目投資規模給予相應的獎勵。獎勵資金由財政部門統籌用於項目全生命週期過程中的各項財政支出,主要包括項目前期費用補助、運營補貼等。二是針對轉型爲PPP 項目的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存量項目,財政部將在擇優評選後,按照項目轉型實際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債務規模的`2% 給予獎勵,獎勵資金納入相關融資平臺公司收入統一覈算。政府將先採取競爭性方式擇優選擇具有投資、運營管理能力的社會資本,隨後政府與社會資本擁有者雙方按照平等協商原則訂立合同,明確責權利關係,之後社會資本參與制造業和互聯網融合的項目建設或技術創新,政府依據項目建設效果或技術創新成果,向社會資本支付相應對價,從而,保證社會資本獲得合理收益,實現各方利益最大化。

4、創新風險補償機制支援融合創新。

保險補償支援國產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範應用等,推動製造業創新產品的研發和規模化應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由保險公司針對重大技術裝備特殊風險提供定製化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險,承保質量風險和責任風險。裝備製造企業投保,裝備使用方受益,中央財政對符合條件的投保企業保費適當補貼,利用財政資金槓桿作用,發揮保險風險保障功能,降低用戶風險,加快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同時,鼓勵保險公司創新險種,擴大保險範圍,爲促進重大技術裝備發展提供保險服務。鼓勵保險公司自主組成共保體按照示範條款開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險承保業務,風險共擔、收益共享。製造企業可與共保體中的保險公司簽訂投保合同,保險賠款由出單公司先行支付。符合要求的保險公司也可單獨承保,統一使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險示範條款。探索建立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保險補償機制,按照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建立政府、企業、保險公司之間合理的風險分擔機制,對符合條件的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企業提供的融合性產品和服務的保險費用給予補貼。

5、完善支援創新的政府採購政策。

加大對製造業與互聯網深度融合的創新性產品和服務的政府採購支援力度,創新財政資金支援方式,完善政府採購的相應制度,將符合要求的融合性產品和服務納入政府採購範疇,建立符合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方向的政府採購標準體系。鼓勵政府部門採購雲計算、大數據、公共平臺服務等專業化第三方服務,鼓勵在國內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重點產業佈局以及對外援助項目的招投標中,加大向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的產品和服務的傾斜力度,推動製造業創新產品的研發和規模化應用。在支援中小微製造企業提升資訊化能力方面,完善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政府採購政策,加強對採購單位的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督促採購單位改進採購計劃編制和項目預留管理,增強政策對小微企業發展的支援效果。鼓勵中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政府採購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