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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優化旅遊服務人員的職業環境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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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當前我國導遊生存環境存在諸多問題,致使導遊素質低下、人員流失嚴重、導遊服務質量問題嚴重。筆者認爲,應從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旅行社、導遊公司、社會、導遊自身等多方面優化導遊的生存環境。

如何優化旅遊服務人員的職業環境論文

關鍵詞:導遊 生存環境 薪酬 職業生涯

當前,我國旅遊產業日益壯大,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也逐步提高。導遊作爲旅遊業的靈魂,在旅遊業的發展中起着巨大的作用。但是,隨着旅遊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旅遊服務人員的職業環境也出現了每況愈下的現象。對此,如果旅遊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不引起高度重視,並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勢必影響、阻礙我國旅遊業,特別是導遊行業的未來健康發展。

導遊生存環境現狀

薪酬制度不合理

當前,我國導遊人員的收入構成爲:底薪(僅有少數的專職導遊纔會有,約300元每月)+帶團津貼(只有部分旅行社發放,約每團每天15或30元)+回扣+小費(只有海外旅行團纔有),因此,回扣就成爲大多數導遊的主要收入來源,有些地區導遊的收入甚至爲:回扣+小費-管理費-質量保證金-上團費或人頭費-通訊費,至於保險、住房等福利待遇則是一概沒有。以回扣爲主的薪酬制度和微薄的福利待遇,使得導遊不得不把很大的一部分精力放在自費景點和顧客購物上,根本無法安心於本職工作。

准入門檻低

國內旅遊的飛速發展,導致導遊的准入門檻驟然降低。目前,在我國只要具備了高中、中專以上的學歷者均可報考導遊員,致使部分地區的導遊人數大大超過了其實際所需,出現了飽和局面。加上相關部門的監管不力,黑導、野導充斥着導遊市場,導遊之間的競爭十分激烈,爲了爭取上團機會,一些導遊不僅不要旅行社的任何報酬,還樂意給旅行社上繳不菲的人頭費。

缺乏職業發展前景

一直以來,導遊被人們認爲是“吃青春飯”的職業。其原因是:首先,遊客大都喜歡選擇年輕的導遊;其次,導遊工作量大,工作辛苦,年紀大了,精力、體力吃不消;其三,導遊職業雖有初級、中級、進階、特級之分,但並未與經濟收入相掛鉤。加上多數旅行社和導遊公司根本不重視導遊培訓,使導遊缺乏職業生涯發展的支援系統。

工作超負荷

導遊工作的彈性較大,淡季時間可能有很長時間的休息,一旦上團,一天只能休息三、四個小時,有時一個團剛帶完,另一個團馬上交接上,精力、體力超常消耗。加上一些旅行社爲節約成本,把計調、外聯的工作也加到了導遊頭上,更加重了導遊工作的負荷。且旅遊活動的關聯性強,任何一個環節出了問題,都會給遊客帶來不快,一些遊客常不分青紅皁白,把所有的不滿都發泄在導遊身上,使導遊常代人受過。

安全隱患大

導遊工作在第一線,時常要承受來自各方的安全壓力。首先要承受風景絕好的自然景區所帶來的安全壓力;其次要承受交通方面的安全壓力;此外,還要承受飲食安全的壓力。

管理體制不健全

當前,導遊屬於旅行社或導遊公司直接管理,但事實上,無論是旅行社還是導遊公司,都僅爲導遊提供掛靠,均未將導遊視爲自己的員工,都不是導遊工資、福利的保障單位,至於培訓、晉升、嘉獎、關懷、尊重、認可、賞識等精神需求,在“單位”就更難得到滿足,導遊在工作中找不到歸屬感。

社會地位不高

導遊曾是“外事工作的一部分”、“城市名片”、“民間大使”,然而,曾幾何時,昔日的“民間大使”成了牟取暴利的“人頭販子”,說起導遊,就會聯想到回扣、宰客、欺客等負面話題,社會媒體對導遊的批評、指責遠多於正面報道,導遊在社會上的形象一落千丈,曾經的高地位、高收入的職業風光早已不在。

綜上所述,導遊生存環境的惡化,導致導遊素質大幅下降,人員流失十分嚴重,職業道德意識普遍淡薄,服務質量嚴重下降,這不僅損害了導遊自身的聲譽和形象,而且給國家或城市的形象抹黑,阻礙了旅遊業健康、有序的發展。

優化導遊生存環境的措施

造成導遊生存環境惡化的因素是複雜的,筆者認爲主要應從以下方面優化導遊的生存環境: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

加強對導遊的管理 完善對導遊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提高導遊的准入門檻。將報考中文導遊資格證的學歷由目前的高中、中專以上的學歷改變爲大專以上的.學歷,報考外語導遊資格證的學歷規定爲大學本科以上,以滿足我國旅遊業向廣度和深度發展後對導遊素質的要求。

明確導遊的歸屬。透過法律法規的形式規定導遊由旅行社和導遊公司管理,除旅行社仍可與以前一樣向社會提供導遊服務外,同時賦予導遊公司經營的自主權,導遊公司可同時向旅行社和社會兩方面提供導遊服務。導遊公司要經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嚴格審批後,才能獲得經營資格。所有導遊人員都必須與旅行社和導遊公司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由聘用單位負責發放導遊的薪酬和解決導遊的福利待遇,負責導遊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建立導遊職稱評定機制。導遊是一種高智能、高體能的服務工作,它不僅具有明顯的服務性,更具有很強的專業技術性。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將導遊職稱納入專業技術職稱範圍,使導遊人員的等級評定製度與專業技術職稱掛鉤,使導遊人員的初級、中級、進階、特級不再只是一個榮譽稱號,而是實實在在與個人收入、福利待遇緊密相聯的,併爲各種等級的導遊制定工資指導價,促進導遊的職業終身化。

爲導遊人員購買人身意外險。用法律法規的形式規定,導遊人員外出帶團,必須購買人身意外險。

規範旅遊市場經營行爲 杜絕旅行社之間的惡性削價競爭。當前旅行社“零、負團費”組團是造成旅行社取消導遊薪酬、要導遊上交人頭費的主要原因。爲此,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對旅遊市場價格的監控,透過相關媒體公佈旅遊產品單項服務的最高和最低限價,以制止惡性削價競爭,恢復正常的市場秩序。同時應加強監督檢查,嚴懲惡性削價競爭行爲。

加強對旅遊購物市場的規範管理。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與工商、物價、稅務、公安、質檢等部門聯合起來,組成執法隊伍,經常性地開展聯合執法,規範和整頓旅遊購物市場,使旅遊商品明碼標價,貨真價實,打掉高額回扣的源頭。

另外,要建立公對公佣金制,旅遊購物商店必須與旅行社、導遊公司簽訂佣金合同,確定佣金給付比例和給付方式,併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與質檢、工商、稅務等部門聯合起來,加強監督管理,防止偷稅漏稅和私給導遊回扣。

加強對無證導遊的綜合治理力度,完善對導遊的監督管理。爲規範導遊市場經營秩序,減輕導遊的競爭壓力,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與其它相關部門聯合起來,採取有效措施,取締黑導、野導,淨化導遊市場。同時應嚴格執行導遊IC卡制度、導遊年審制度和建立誠信旅遊資訊系統,使職業道德敗壞、業務素質差的導遊無立足之地。

旅行社和導遊公司

改善導遊薪酬和福利待遇 以回扣爲主的薪酬制度是導遊服務質量降低的直接原因,也是導遊職業難以吸引高素質人才的重要根源。爲此,旅行社和導遊公司必須根據導遊的等級、學歷、工作經驗、工作質量、工作數量等確定基本工資和帶團津貼,使它們成爲導遊收入的重要來源。此外,可給予導遊少量的購物佣金予以鼓勵,這樣導遊就不會拚命增加購物次數,也不會因購物量小而情緒化地對待客人了。其次,要積極改善導遊的福利待遇。因爲福利反應了企業對導遊的長期承諾,它能比高薪更能有效地激勵導遊愛崗敬業。爲此,旅行社和導遊公司應爲導遊交納養老、醫療保險、人身意外險、住房公積金等,並根據導遊作出貢獻的大小給予物質和精神上的獎勵,使導遊無後顧之憂,安心投入工作。

制定並執行科學的績效考覈體系 作爲旅行社和導遊公司,應爲導遊制定完善的績效考覈制度,使其能客觀、公正地反應導遊的工作成績,將考覈的結果與導遊的工資級別、獎金分配、福利待遇、晉級直接掛鉤,獎優罰劣,對導遊進行鞭策與激勵。

加強對導遊的培訓 培訓是提高導遊能力和素質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導遊福利待遇的最好表現。爲此,旅行社和導遊公司應爲導遊制定一套適合其發展的、周密的培訓計劃,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有目的、有針對性地對導遊開展培訓,增強導遊對企業的認同感、歸屬感,促進導遊職業的終身化。

創建獨具特色的企業文化 旅行社和導遊公司應注重企業文化的建設,確立企業的價值觀、經營理念、道德風氣和行爲準則,從而全面樹立和落實以人爲本的企業理念。在物質上,企業應力求使員工的付出與所得一致;在精神上,企業要尊重、關心、愛護導遊,以形成強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進行職業生涯規劃 要想真正留住導遊,必須能讓導遊在企業中看到自己的發展前途。爲此,旅行社和導遊公司應幫助導遊進行系統地職業生涯規劃,明確在各個年齡階段的努力方向和奮鬥的目標,使導遊在工作中實現自我的人生價值,從而更好的爲企業服務。

社會支援

整個社會應對導遊多一些人文關懷。作爲社會媒體,應多從正面宣傳報道導遊的優秀事蹟,客觀、公正、公平地報道導遊工作的重要性與導遊工作的艱辛,讓社會多一份對導遊工作的理解、肯定和支援,消除人們對導遊的誤解、曲解,改變導遊在人們心目中的形象,增強導遊職業的自豪感、榮耀感。

導遊自身

導遊自身也應積極主動地改善職業環境。首先,應加強文化課的學習,不斷提高學識水平和服務技能,努力做到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讓遊客感到“導有所值”;其次,導遊人員應加強自身職業道德修養,樹立誠信爲本的理念,嚴於自律,嚴禁欺客,重塑“民間大使”、“遊人之師”、“遊人之友”的良好形象,從而逐步提高導遊的社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