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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宋代繪畫中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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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宋代繪畫中的“理”
摘要 :宋代是一個理學集大成的時期,作爲文化一部分的繪畫藝術不可避免地受到理學的一些影響,宋代對“理”的認可,一方面造就了繪畫寫實主義的頂峯,另一方面又拉開了寫意畫的序幕,而由寫實的形似到寫意的神似的過渡,同樣也是依據“理”來凝縮物象本質特徵的過程。

關鍵詞 :理學 繪畫藝術 文人畫
  
  一、理學之興
  
  宋代最高統治者提倡以文治天下,政治上雖未達到預期的文治效果,但卻造就了一個相對繁榮的文化時代,成就了一批文人志士。理學的發展是宋代文化的一個亮點,雖不能肯定地說理學肇始於宋代,但卻是集大成於這個時期。宋以前,宗教極爲盛行,唐代三教鼎立,其中道教沿南北朝以來的符籙、丹鼎二派發展,而佛教也是宗派林立,各有師承,其著作也大量涌現;爲了與佛、道抗衡,儒學兼取南北經學流派,並進一步發掘傳統儒學中深層次的東西,促使孔子儒學發展到了一個更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新高峯。①新儒學把自然規律主體化、倫理道德本體化,構建了以自然、社會、人生爲一體,以天人合一爲最高境界的哲學體系。入宋以後三教思想修養方式發生了變化,理學逐漸興盛,並開始佔據主導地位。“宋初三先生”孫復、胡瑗、石介認爲“明體達用”,開理學之先聲。其中影響更大的理學代表人物周敦頤、邵雍都引道教思想入理學,又將宋初處於轉變中的佛、道修養方式、目的、對象移入新儒學。隨後理學經二程、朱熹、陸九淵等人的發展,得以大成,“在天爲命,在義爲理,在人爲性”,理學貫穿了宇宙論與倫理學,又因其“在世間”的地位區別於佛、道,故理學對知識界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中國哲人是富於探索精神的,《周易大傳·說卦》雲:“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宋代理學家們認爲必須先就天下之物研究所有道理,然後才能達到心性的自我認識。從宋代初年起就有一批文人志士堅信只要對事物進行精深透徹的研究,就能夠達到對於宇宙原理的瞭解,這就是理學中“格物致知”的原則。這一原則介入繪畫領域成就了宋代繪畫極端寫實主義的高峯,同時由蘇軾所倡導的寫意文人畫也受北宋理學的影響,其思想之中產生出了諸多富於哲學意味的理論。而理學在其後的發展,無論是程朱理學和陸王心學,也無論是後來兩派互相滲透而出現的朱陸合流的趨勢,都支援了蘇軾所倡導的文人畫的藝術思想。
  
  二、畫學之言“理”
  
  理學在宋代文化界具有重要的地位,其精神也就不自覺地滲透到文化的各個支脈中。頗受宋代統治階級關懷的繪畫藝術,也不可避免地受到理學思想的影響。中國繪畫在此間出現了兩種發展趨勢——寫實主義和寫意主義,這都與理學的一些思想有着剪不斷的淵源。“理”在中國古代畫論中,含義是寬泛而多變的,有時指道理,有時指哲理,有時物理連用,有時地理連通,有時以文理、神理、至理……出現,這使“理”字不能達詁,也使後學者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提供了各種不同解說的可能。總的來說,在宋代繪畫中,“理”大體涵蓋兩個層次,一是自然世界中,事物所遵循的、客觀存在的、科學的規律,即《莊子·養生主》中《庖丁解牛》一文中的“依乎天理”的“理”,即必然規律和法則。二是現實社會中,人所依從的、由人文社會內省而逐漸形成的,主觀上的某些既成的規定。如不同民族有各自的風俗習慣一樣,並非先天就具有這種規律,而是後天形成的一種原則。第一種“理”,如同科學一樣,是可探索卻不可改變的理,是事物外在表現和內在規律的整體體現。第二種“理”在宋代繪畫中尚處於自我完善的發展階段,主要表達於文人畫中,屬於一種情理。
  1.寫實主義繪畫中的“理”
  歷代畫家一直在爲寫實而究物之“理”,到宋代達到高峯。我們知道,宋代的儒者是最爲忠實的自然觀察者。在中國古代,宋代文人對自然界的瞭解非常細緻深入,對自然界也親和貼近,宋代繪畫是用極端的寫實主義傾向來表達這種科學的'探詢精神的。寫實就是求真,那麼合自然之“理”這一要求必在其中,沈括曾在《夢溪筆談》中記載過這樣一件事:“歐陽公嘗得一古畫牡丹叢,其下有一貓,未知其精粗。丞相正肅吳公與歐公姻家,一見曰:‘此正午牡丹也。何以明之?其花披哆而色燥,此日中時花也。貓眼黑睛如線,此正午貓眼也。有帶露花,則房斂而色澤,貓眼早暮則睛圓,日漸中狹長,正午則如一線耳。’此亦善求古人筆意也。” 宋代文人畫的倡導者蘇軾在論及文人畫之外的其他繪畫時,也使用了極端的現實主義的標準,這些都說明宋初繪畫的現實主義風氣十分盛行。蘇軾在《東坡題跋》中說:“蜀中杜處士好書畫,所寶以百數。有戴嵩牛一軸,尤所愛,錦囊玉軸,常以自隨。一日曝書畫,有一牧童見之,拊掌大笑日:‘此畫鬥牛也,鬥牛力在角,尾搐入兩股間,今乃掉尾而鬥,謬矣。’處士笑而然之。古語有云:‘耕當問奴,織當問婢。’不可改也。”又說:“黃筌畫飛鳥,頸足皆展。或曰:‘飛鳥縮頸則展足,縮足則展頸,無兩展者。’驗之信然。乃知觀物不審者,雖畫師且不能,況其大者乎?君子是以務學而好問也。”北宋宮廷繪畫更是將這種自然之“理”體現到了極致,《畫繼》記載:“宣和殿前植荔枝,既結實,喜動天顏。偶孔雀在其下,亟招畫院衆史,令圖之。各極其思,華彩燦然,但孔雀欲升藤墩,先舉右腳。上日:‘未也。’衆史鄂然莫測。後數日,再呼問之,不知所對,則降旨日:‘孔雀升高,必先舉左。’衆史駭服。” 2.文人畫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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