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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音樂與繪畫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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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音樂與繪畫的關係
摘要:音樂與繪畫作爲藝術門類的“連理”學科,它們能夠視聽相通,音畫互感,但又有不同,本文透過闡述它們的共性和個性來體現二者之間的關係。

關鍵詞:音樂 繪畫 感通 共性 個性
  
  音樂史學家安勃羅斯說過,音樂是心靈狀態下最偉大的繪畫。可見,音樂與繪畫有着不可分割,相互交融的共性,它們都是表現藝術家心靈深處微妙複雜的情緒變化和對客觀事物的審美感受。但同時從理論上講,這兩種藝術屬於兩種不同的藝術形態,各自具有獨立的個性。音樂是時間的藝術,透過音響訴諸於人們的聽覺感官,以“描情” 擅長,表達人的心靈;繪畫則是空間的藝術,透過線條和色彩訴諸於人們的視覺感官,以“狀物”取勝,表現事物的造型。本文透過闡述二者的共性和個性來體現它們之間的關係。
  
  一、音樂與繪畫的相互感通
  
  音樂直接訴諸人的心靈世界,有着巨大的滲透力和親和力。它能夠和繪畫、文學等多種藝術形式相互滲透、感通,激起“詩情”和“畫意”的審美通感效應。而在音樂的審美通感中,聽覺與視覺的相互感通是最爲活躍的。
  (一)音樂中的畫意
  音樂與繪畫作爲藝術門類的“連理”學科,能夠視聽相通,音畫互感,我們可以在音樂審美中充分感受“畫意”的通感之美。
  穆索爾斯基的鋼琴組曲《展覽會上的圖畫》,這首作品直接取材於俄羅斯藝術家格爾曼的繪畫,是他對亡友畫家格爾曼個人畫展的一篇側寫,共分十個段落,並且每一個段落的小標題都是原畫的標題。渥爾頓的管絃樂《普茨茅斯的一角》取材於羅蘭遜的一副風景畫,這類作品聽衆可以根據標題的提示,透過想象去捕捉具體的視覺形象。柴可夫斯基在談及他的交響曲《弗蘭切斯卡達李米尼》時說:“法國畫家古斯塔夫多勃爲但丁《神曲》所做的插圖中《地獄的旋風》一畫,大大激發了我的想象。”其實,早在17世紀後半葉,庫普蘭《莫尼卡姐姐》、《勝利的繆斯》等樂曲色彩豔麗、纖巧多飾的風格已經會使我們想起與他同時代的畫家喬託的作品。
  (二)繪畫中的“音響”和“伴奏”
  抽象派繪畫大師康定斯基是第一個真正從內在情感關聯的角度嘗試將音樂展現在畫布上的人。他在1910年創作出有如色彩的音樂般的第一批作品,如《哥薩克人》等。他認爲:每一個形體都有一個自己的內容,世界上幾乎每一種形體(物體),都在向人們傾訴着,他把這個內容稱之爲內在的“音響”;而它們在形式之間建立起的和諧,他稱之爲“伴奏”。他指出,抽象藝術家就是要去揭示並學會利用這些內在的“音響”,去不斷地研究形式之中的那些獨特的“音響”和“伴奏”所具有的豐富表現力,也就是點、線、面以及色彩本身所傳達出來的某種心理感受,還有它們之間的內在聯繫,從而像音樂一樣,給人們帶來情感上的和諧與震動。康定斯基爲繪畫與音樂構建了一座奇特的橋樑,用一幅幅畫作描繪出一首首樂曲,讓人們能夠“聆聽”繪畫,“描繪”音樂。
  
  二、音樂與繪畫的共性因素
  
  蘇珊朗格說過“一切藝術都是創造出來的表現人類情感的知覺形式”。[1]因此,音樂與繪畫也有相通之處,二者相互滲透,相互補充共同使藝術表現更臻完美。
  (一)色彩
  曾經有音樂家這樣說過:“聲音是聽得見的色彩,色彩是看得見的聲音。”色彩原是繪畫的基本屬性,卻常移植到音樂領域中。如音樂術語“和聲色彩”、“調性色彩”等等。印象派作曲家對十九世紀後半葉浪漫主義音樂的風格和形式提出挑戰,認爲色彩效果應該在音樂作品中突出起作用,在和聲方面利用音的各種新的結合(九和絃、十三和絃、含附加音如添加不解決的二度音的和絃,以及各種增和絃等)和這些非常複雜的和絃的連接(一個個不協和和絃的並列),創造出不斷閃爍的強烈色彩,就像印象派繪畫的純色並列一樣。物理學家牛頓對樂音的振動頻率及顏色的波長關係作過研究,認爲音樂中的“C、D、E、F、G、A、B”這7個音的音高,分別相當於“赤、橙、黃、綠、青、藍、紫”7種顏色;19世紀著名音樂家波薩科特認爲單簧管與玫瑰色、長笛與藍色、銅管與紅色關係有某種對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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