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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析《爾雅 釋親》親屬稱謂體現的文化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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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釋親》;親屬稱謂;婚姻制度;家庭關係

論析《爾雅 釋親》親屬稱謂體現的文化資訊

[論文摘要]《爾雅·釋親》是我國最早研究親屬稱謂的專著,它比較系統地記錄了我國古代親屬之間的關係,從而也比較全面地反映了我國古代的婚姻制度及家庭形態。

稱謂,正如戴昭銘所說:“是人類社會中體現特定的人際關係中的特定身份角色的稱呼,這種稱呼總是反映着一定社會或特定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中國古代社會親屬稱謂之豐富完備在世界上都是無與倫比的,《爾雅》中的《釋親》是我國最早研究親屬稱謂得專著,所收古代親屬間稱謂語二百有餘,分宗族、母黨、妻黨、婚姻四大類。其中多數稱謂語今天已不復使用,有的詞義發生了變化,也有一部分已演化爲現代的基本詞彙,在今天仍保持着強大的生命力。親屬稱謂不僅反映了人與人之間的血親婚姻關係,同時也蘊含着一定的文化資訊。文化的載體是語言,在漫長的發展過程中,語言在變化,作爲語言的一個特殊組成部分,稱謂語所傳承的漢文化資訊也不可避免會發生很大的變化。

一、《爾雅·釋親》中直系親屬以男性祖先爲主.女性爲輔,體現了男尊女卑的觀念

我們最早闡述親屬稱謂的歷史文獻《爾雅·釋親》中曾記載了五代親屬的稱謂:“父爲考(父親稱爲考),母爲姚(母親成爲批)。父之考爲王父(父親的父親稱王父,即祖父),父之姚爲王母(父親的母親稱王母,即祖母)。王父之考爲曾祖王父(祖父的父親稱曾祖王父,即曾祖父),王父之姚爲曾祖王母(祖父的母親稱曾祖王母,即曾祖母)曾祖王父之考爲高祖王父(曾祖父的父親稱爲高祖王父,即高祖父),曾祖王父之姚爲高祖王母(曾祖父的母親稱爲高祖王母,即高祖母)。”“考”和“姚”是對已逝的父母的稱謂,“考”的含義是成,即一生的德行已完成;“姚”配也。指與考相配。這說明在經過母系社會進人到父系氏族社會之後,母親—女性的地位已顯然處於從屬的地位。這是男尊女卑觀念在稱謂上的早期體現。

“夫—妻”本是表明配偶關係的`基本稱謂,但“妻”在漢語的親屬稱謂等級中並無相應的位置,《釋親》以“夫”“妻”分類,並立有“妻黨”一節,但卻無夫妻的解釋,這或許同樣是由封建社會中妻的地位所決定的。在封建社會中,“妻”始終處於從屬地位,以“夫爲妻綱”爲宗旨的“七出之條”,頭條便是“無後”。可見“妻”直至養育兒女之後,纔有可能取得正式合法的地位。而有了兒女便升格爲“母”,在親屬中的等級地位也立即會有質的變化—特別是有了兒子之後,母親—女性的家庭、宗族地位才爲穩固。

《爾雅·釋親》據傳記載的是周代的親屬稱謂詞,距今已有近三千年的歷史了,但是其中的多數稱謂詞語時至今日仍在沿用。《爾雅·釋親》是親屬稱謂研究的奠基之作,此後的有關著作大多在此基礎上加以調整、補充,深人引發。由此可見,《釋親》中的稱謂詞語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中國古代家庭結構及家庭成員間的複雜關係:周代社會是父系社會,以男J勝祖先爲核心,父系稱謂以同姓爲標誌;此後的一夫多妻制,又因財產的繼承權問題而必須確定嫡庶、妻妾的不同地位,母系稱謂則愈發複雜化了。這對封建家庭女性稱謂體系一直維繫了幾千年。

二、《爾雅·釋親》反映了一種特殊的家庭形態

《爾雅·釋親》:“父之姊妹爲姑”,“母之昂弟爲舅”。就是我們今天所稱的姑舅。但在《爾雅·釋親》又云:婦稱“夫之父曰舅,稱夫之母爲姑”。夫稱“妻之父爲外舅,妻之母爲外姑。”從這樣的稱呼我們可以看出古代“姑舅”相當於今天的“公婆”。“妻之父爲外舅”古人爲了和指公婆的舅姑有所區別,就在妻子父母的稱謂前加上“外”。即男子稱岳父爲“外舅”,岳母爲“外姑”,婦人稱公公爲“舅”,婆婆爲“姑”。把公婆稱舅姑、岳父岳母稱爲外舅外姑,據考證是源於人類母系氏族時期的族外羣婚制,不同血緣的兩個氏族之間的男子互相婚配到對方去延續生命,“出嫁”的男子還是自己氏族的成員,而所生子女卻歸屬女方,這樣當下一代的男子再互相“出嫁”到對方去的時候,就有了對上一代“舅姑”的稱謂。只是當時的舅姑不只指公婆,還兼指岳父岳母,因爲互配的男女雙方是羣體的兄妹關係。當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確立之後,民間婚姻習俗還崇尚親上加親的“姑舅交表婚”,即男子娶舅舅的女兒或姑母的女兒爲妻,於是舅當然被稱爲岳父(外舅),姑母則是岳母(外姑);女子亦以舅舅的兒子或姑母的兒子爲夫,於是舅當然被稱爲公公(舅),姑母則是婆婆(姑)了。這種交表婚制直到現在一些偏邊還存在。姑舅即“公婆”的親屬稱謂在古代詩文中很常見,如唐朱慶徐《閨意》:“洞房昨夜停紅燭,待曉堂前拜舅姑。妝罷低聲問夫婿,畫眉深淺人時無?”唐杜甫《新婚別》:“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嶂。”“姑舅”相當於“公婆”的稱謂反映了中國古代曾存在一種特殊的家庭制度。隨着這種家庭制度的取消,這種現象也載入了史冊。

三、《爾雅·釋親》反映了一種特殊的婚姻制度

親屬稱謂在一切矇昧和野蠻民族的社會制度中起着決定作用。作爲親屬關係的起點和紐帶的婚姻制度。一般認爲,人類社會的矇昧時期實行羣婚制,野蠻時期實行對偶婚制,文明時期實行的則是一夫一妻制。而在從羣婚到偶婚的過渡時期,大約還有伴侶婚制和交表婚制。《爾雅·釋親》作爲我國研究親屬稱謂的開始,它比較全面地闡釋了中國古代社會的人際親疏關係,系統的記錄了先秦時期的親屬稱謂制度。據此,我們可隱約窺見這種上古婚姻制度發展演變的軌跡及與之相應的婚姻家庭形態。

《爾雅·釋親》:“女子同出,謂先生爲姐,後生爲娣”故郭璞《爾雅注》雲:“同出,謂俱嫁事一夫。”意即共夫的姊妹互稱“娣擬”,即女子同嫁一個丈夫,年長的女子稱謂“姐”,年幼的女子稱謂“娣”;古代兄弟之妻也可以互稱“女以娣”。《釋親》又云“長婦謂稚婦爲娣婦,娣婦謂長婦爲姐婦”,意爲兄長的妻子稱弟弟的妻子爲娣婦,弟弟的妻子稱兄長的妻子爲姐婦。可見,“娣姐”實有兩層不同的含義:(1)共事一夫姊妹間的互稱;(2)兄弟之妻間的互稱。從表面來看,二者差距較大,但結合我國古代社會婚姻家庭形態的發展來理解,就不難看出二者之間的一脈相承關係。

在人類社會的伴侶婚制時代,往往是一組姊妹嫁族外一組兄弟爲妻,即姊妹共夫,兄弟共妻,共夫姊妹依年齡長幼便互稱“娣姐”。到了一夫一妻制時期,由於親屬稱謂制度相對於婚姻家庭形態發展變化存在有一定的滯後性。

以上是《爾雅·釋親》體現出來的一些文化現象,漢字所承載的文化資訊是如此之豐富,雖然我們不能窺一斑而見全豹,但透過稱謂語也能感受到中華文明的博大精深,源遠流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