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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美學設計的分析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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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建築美學設計的分析論文

建築設計屬於現代設計範疇。現代設計包括產品設計、視覺設計、環境設計三大類別,建築設計位列環境設計中的重要位置。“環境設計包括有室內設計、庭園設計、建築設計、城市設計和國土設計等,它是以整個社會和人類爲基礎以對空間進行規劃爲中心的創造性活動。”

1.環境美學的概念

人們一般把環境分爲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環境美學研究的對象就是現代工業文明基礎上所展開的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密切交織形成的人類生存環境。美的標準應該是人類自身生存的適宜度,所以環境美學首先應該從人類生存的外部環境如森林、河流、海洋等以及對生態平衡的保護。

2.建築環境美學的特徵

建築環境美學就其特徵來看,第一便是嚴格遵循建築科學和環境美學的規律性,力求在一定的經濟、建築科學技術條件下,儘可能處理好實用空間與視覺空間、周圍環境的關係,使建築實體分割出來的實用空間組合是在空間上和諧連續變化的序列;其次便是建築環境美學必須沿襲我們中華民族優秀的建築風格和傳統,在現代建築羣的塑造上體現出時代性、民族性、地方性。當然,隨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我們還要注重新、舊建築羣的整體協調,使整個城市的建築,既保持歷史文脈的延續性,又各具特色並展現新時代建築風格的雄渾氣魄。

二、建築設計的美學特徵

要提升建築設計的美學水準,首先要掌握建築設計的美學特徵,而建築設計的美學特徵,又以建築藝術本身的美學特徵爲依託與載體。

1.實用性與藝術性的統一

建築設計的實用性,是整個建築設計的基礎與前提。建築設計首先要充分考慮到實用性,包括建築的內部空間適用於主體的活動需要、外部形式適應於材料的結構功能。早在2000多年前,古羅馬的建築家維特魯就提出了建築設計的三要素:實用、堅固、美觀,這一理念至今仍不過時。也就是說,建設設計要做到實用性與藝術性的統一。例如我國古典建築設計中的飛檐,有“如翼斯飛”之感,但它最初的設計目的並不是美觀,而是爲了解決採光和防止濺水的技術問題。又如故宮宮殿大門上的紅門金釘,設計的初衷也不是爲了裝飾,而是連接木板和橫串,在釘上加上帽以防雨水腐蝕。

建築作爲一門藝術,是一種固定的工程形式,必須充分考慮到建築物與固定環境的和諧關係,例如貝聿銘1968年設計的一座64層辦公大樓,其斜方形平面、四個立面全部使用玻璃幕牆,可以把整個城市街景全方位、廣角度、動態性地映影出來,並可使室內室外的人互相觀望,從而開了“光亮派建築設計”的先河。

2.抽象性與形象性的統一

建築設計的抽象性,表現在它運用象徵、隱喻、朦朧等手段,營造出形式美。例如北京天壇設計成圓形,地壇設計成方形,就象徵着天圓地方。古希臘建築用剛勁挺拔的陶立克柱象徵雄健的男性,以修長輕盈的愛奧尼亞柱象徵溫柔的女性。而歐洲許多教堂用十字形平面象徵耶穌受難。如此等等,不勝枚舉。建築設計的形象性,表現在它運用具體形象,表現建築的形式美。例如美國紐約的TWA候機樓,用殼體組合結構,以四片薄殼展翅的形象造型,表現出“飛翔”的意境。北京奧運會的“鳥巢”,用鳥巢的形象表現“人類共同家園”的思想寓意。澳大利亞悉尼歌劇院,則用帆船、貝殼等多義化形象,表現“意通大海”的思想內涵。

3.藝術與文化性的統一

建築設計的藝術性,不止表現在它的形式美、抽象性、形象諸方面,更重要的是它具有音樂性,具有韻律性、節奏性,所以建設稱作“凝固的音樂”。黑格爾曾以古希臘建築三種格式的石柱爲例。說明由於臺基、柱身、檐部的體積、長短、間距的比例不同,分別形成莊重、秀美、富麗的三種不同風格,這就同音樂中的傾歌、抒情曲、多聲部合唱三種形式一樣。建築設計的文化性,表現在建築藝術本身的文化內涵上。有人說:“建築是用石頭寫成的史書。”古埃及的金字塔、中國的長城,都成爲人類文化的標誌。因此鮑列夫在其所著的《美學》一書中說:“人們慣於把建築稱作世界的'編年史:當歌曲和傳說都已沉寂,已無任何東西能使人們回想起一去不返的古代民族時,只有建築還在說話。在古書的篇頁上記載着人類歷史的時代。”

三、建築設計的美學語言

1.空間與形體

所有的建築藝術,都是由建築物的空間和形體兩部分構成的,空間與形體,是對立統一的關係,既互相獨立,又互相依存,各以對方的存在爲自身存在的條件。而建築空間是指利用牆壁、門窗、房頂、樓板、柱列等構成大小、開合、縱橫、明暗、內外的空間組合。按結構特性分爲室內空間、室外空間;按功能特性分爲專用空間(私屬空間)、共享空間(社會空間);按形態特性分爲固定空間、虛擬空間、動態空間。形體又稱實體,指建築物的屋頂、地板、牆壁、門窗、樓頂、柱列等實在部分和物體。形體分爲二棱體、正方體、半球體、棱椎體、圓柱體、扇體、不規則形體等。

2.色彩與光影

色彩的運用是構成建築藝術的基本手段之一。建築色彩設計,應與周圍環境與建築物特色相一致,並從功能、主人性情、審美習慣出發,追求一種色彩意境。如起居屋可取溫暖型、臥室可取沉靜型、貴賓室可取華貴型等不同色彩。

3.質感與修飾

質感指材料表面的質地特性作用於人眼所產生的感覺反應。質感又分天然質感與人工質感兩類,並分爲粗、中、細三種形式。修飾包括裝修和裝飾,又分爲構造類、即塑類、浮雕類、壁飾類、小品類五種。建築之所以稱作藝術,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裝修與裝飾藝術的參與。

四、建築設計的美學呈現

1.比例與尺度

比例指物體的此一部分與彼一部分之間或部分與整體之間的大小關係。建築物的比例,指它的整體或各部分、各構件本身,或它們之間的大小高矮、長短、寬窄、厚薄、深淺等各方面的比例關係。如“黃金分割率”、模數比例、等差數列、調和數列等。尺度與比例關係密切,尺度指物體的形體與人體、物體各部分之間合適的尺寸關係。

2.均衡與穩定

均衡指建築物前後、左右各部分之間的輕重關係。穩定指整體上下之間的輕重關係。建築設計要做到均衡與穩定的統一。

3.節奏與韻律

節奏指建築物形式要素有規律的重複。韻律指建築形式要素以節奏爲前提有秩序的變化。

4.多樣與統一

多樣指建築要素之間的差異、變化而不是雷同。統一指建築要素之間在形式上的某些共同特徵和它們之間的關聯、呼應、襯托、協調關係。

參考文獻:

[1]齊康.城市建築[M].南京:東南大學出版社,2007.

[2]趙巍巖.當代建築美學意義[M].南京:東南大學出版社,2008.

[3]劉維屏.環境科學與人類文明[M].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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