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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教學改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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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BL教學模式下,老師的角色不再是提供知識,而是創設問題,透過提問等方式引導、促進學生積極思考、自主學習。以下是小編J.L爲大家分享的關於法學教學改革之論文範文。

法學教學改革分析

摘要:人類解決問題的思維過程一般包括三個環節,即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基於問題的教學模式正好遵循思維規律,讓電大開放教育法學專業的學生在問題情境中獲得刺激,在老師引導下展開分析,從而掌握各種知識和技能。文章從傳統教學模式的弊端入手展開設想,分析基於問題教學法的可行性,最後結合具體的教學實踐對其運用加以說明。

關鍵詞:教學模式;PBL;必要性;可行性;設計

一問題的提出

電大開放教育法學教育的教學目標是培養應用型高等法律專門人才。電大作爲建構終身學習體系的重要平臺,應突出以社會和崗位的需求爲導向,以能力爲本位的培養特色。在開放教育中注重學法指導,提高學生學習興趣,培養學員的自主學習能力,體現知識與能力並重,有效貫徹“知行合一“原則,是現代遠程教育發展的必然。傳統的法學教育,主要是一種灌輸式教學模式。老師往往從概念入手,分析其特徵,再從構成要件講到與相關制度的區別。學生在學習某一法律制度時,往往要面對大量的基礎理論知識,由於其實踐性不強,學生被動學習,深感學習枯燥,難於掌握。由於長期的死記硬背,學生貌似掌握了很多知識,可碰到現實問題卻一籌莫展,束手無策。有人總結自己在大學裏所受的法學教育:“大學學習的知識只有30℅是有用的。”“大學所學的法學知識早還給老師了。”還有人望法興嘆,“學習法律很辛苦,枯燥又乏味。”“學習法律要背很多東西,可我記憶力退化,總是記不住,好不容易記住卻又遺忘得很快。”時代在發展,法律在修改,知識在更新,難道我們的法學教學模式可以一成不變嗎?古語有云:“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傳統法學教育的弊端大家有目共睹,有必要對其加以改革。我們都有這樣的體會:書本知識看過多遍,背過多次,仍記不住;而針對具體問題加以分析,探求答案,在此情境下習得的知識卻記得很牢。據此,筆者認爲,在電大遠程開放教育法學教學中引入基於問題的教學模式是很有必要的。

二推行PBL教學法的可行性

基於問題的教學模式,即PBL(Problem based Learning),1969年由美國的神經病學教授Barrows在加拿大的麥克馬斯特大學首創,運用於醫學教學中,目前已成爲國際流行的一種教學方法。PBL是一種以解決問題爲主的教學模式。老師以實際生活中的問題爲基礎,採用提問的方式,讓學生在問題情境中獲得刺激,引導學生分析、思考、探究以至解決問題。它是一個建構知識的過程,透過提高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引導學生解決實際的、複雜的問題,使學習者建構起寬厚而靈活的知識基礎,培養有效解決問題的技能,提高自主學習的能力。由於問題的刺激,學生的思維活動變得積極主動,而不再是被動的接收。根據PBL教學法的特點,結合我們現代遠程開放教育目前辦學的實際,我認爲,引入PBL教學法是切實可行的。首先,法學專業人數較少,班額較小。由於多方面的原因,現在全省範圍法學專業生源減少,每個班級人數都不多。而基於問題的教學模式正好適於小班教學。它可以更好地兼顧各位學員的知識情況,最大限度地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不至於顧此失彼,有所偏廢。其次,學員的基礎參差不齊。開放教育的學生年齡不同,閱歷不同,行業不同,工作性質不同,所處環境條件不同,是一個多元化的羣體,個體差異較大。採用基於問題的教學模式,可以更好地體現因材施教的要求。再次,成人理解能力增強,記憶力下降。

隨着年齡的增長,學生更多地喜歡運用邏輯推理來習得新知。而且,成人的思維難於長時間有效集中,而透過問題,可以有效刺激學生的興趣,使學生平心靜氣,潛心思考。最後,開放教育計劃內教學課時少,學生自主學習時間很少。電大的學員都是在職人員,往往有工作和家庭的負累,閒暇時間少,系統成塊的學習時間更是不多,要求提高面授課的教學效率。如果老師簡單地按照傳統方式教授法律知識,在有限的教學單元時間裏很難完成教學任務。而基於問題的教學模式可以引導學生思考,起到觸類旁通、舉一反三之功效。正是由於存在以上諸多原因,在我們的法學教學中,尤其是實體法的教學中,可以更好地引入PBL教學法。它切合學生實際,學生參與率高,學習效果比較明顯。同時,也應該看到,課程特點決定教學方法,不同性質的課程所採用的教學方法也會有所不同。基於問題的教學模式主要適用於專科階段實踐性強的課程,如刑法、民法等部門法,本科階段的部分課程,如合同法、勞動法、證據學亦可採用此法;而對於知識型、理論型的課程,如中國法制史、法理學等則不太適合。

三PBL教學模式的設計

在PBL教學模式下,老師的角色不再是提供知識(這應該更多地由教材來完成),而是創設問題,透過提問等方式引導、促進學生積極思考、自主學習。老師的角色發生了轉變,他們由“教”師轉變成了“導”師,老師的作用由講授者衍變爲引路人。老師在課堂上提問,學生回答問題,保證學生能從更多的角度思考問題。PBL的教學設計應該包含三個步驟:設計問題,分析問題,解答問題。

(一)問題的設計

問題可以啓迪學生深入思考,是PBL教學模式的核心,是其成敗的關鍵。問題應該有層次感和針對性,它強調知識的完整性和系統性,而非支離破碎的知識疊加。問題應該具有典型性,值得學生進行深度探究,而且學生有能力進行探究。問題應該具有自己獨特的'背景,可以從生活中找尋其來源。學生根據問題提供的情境進入角色,激發學習動機。問題的設計可以透過教材獲取,還可以透過生活擷取、網絡搜尋等方式獲得。問題的設計應當考慮學生的知識經驗和個性特點。對於比較複雜的問題,老師可以適當提供解決問題的線索和方向,從而降低問題的難度。下面,我僅以刑法分則搶劫罪的客體要件爲例,說明基於問題的教學模式問題的設計模式。我們可以給學生設定如下問題:1、無體物能否成爲搶劫對象?2、不動產能否成爲搶劫對象?3、搶劫贓物能否構成搶劫罪?4、犯罪團伙之間分贓不均而暴力劫贓能否構成搶劫罪?5、對於搶劫非親屬共有財產,能否構成搶劫罪?對於設計好的問題,可提前兩天掛在電大在線平臺上,供學生了解和準備,方便學生透過教材、法規、圖書館和網絡等多種途徑收集資料,解決問題。不僅在面授課堂中,而且在我們的實時交流中,也可以採用基於問題的教學模式。圍繞一個或幾個問題,由學生各抒己見,然後由老師具體解答引導,從而有效提高學生的參與積極性。

(二)問題的分析及課堂討論

在面授課時,老師在課堂上提一個問題,待學生回答完畢後繼續提更多的問題。PBL中的問題須屬於沒有規定性、穩定性答案的問題,不能簡單從書本上找到答案,不能套用既有的解決方法。而要面對新問題,在原有知識經驗的基礎上透過法理分析來解決問題。這就要求老師控制好教學秩序和進度,引導學生積極思考,踊躍發言。

(三)老師總結

這是老師答疑解惑的時間,這個部分非常重要。學生討論完畢,由老師高屋建瓴,對問題進行詳細分析,總結歸納,使學生對內容有清晰的思路。老師可以將有關知識加以比較聯繫,進行綜合概括,便於學生全面準確地掌握。老師應該儘可能地講清楚分析問題的思路,便於學生掌握。老師還應該將單個的問題上升到系統理論的高度,讓學生全面掌握。PBL教學模式也給老師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老師須明確教學內容,藉助一定的教學技巧,以核心問題爲引導,培養學生分析解決問題的技巧,進而培養其自學能力。老師既要敬業,也要專業,其自身也需要受到良好的訓練,才能更好地發揮這種教學模式的優勢。

經過教學實踐,我發現,這種教學模式深受學生歡迎。在課堂上,他們意興盎然,各抒己見,積極地表達自己的看法,和老師同學展開熱烈的討論;課後,他們意猶未盡,將問題探討進行到底,以期活學活用,真正弄懂問題。 “教學有法、教無定法、貴在得法”。我謹希望,PBL教學模式在現代遠程開放教育的法學教學中,能開枝散葉,獲得長足發展。

參考文獻

[1] 錢小龍教學模式初探[M].北京: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出版社,2010.

[2] 劉景福,鍾志賢.基於項目的學習模式研究(PBL)[J].外國教育研究,2002(11):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