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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遼宋夏金時期的民族史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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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歷史格局形成過程中,魏晉南北朝隋唐五代和遼宋夏金元是兩個重要的階段。千餘年中,中國歷史上的各少數民族與漢族一起,在歷史這個大舞臺上透過矛盾、鬥爭、交往、融合,各自爲中華文明的發展壯大做出了自己的貢獻,亦由此據有了愈來愈重要的歷史地位;與此同時,中國歷史上分裂與統一交互出現,政局時而相對穩定、時而相對動盪的局面,至元代以少數民族貴族爲統治核心建立起空前統一的封建皇朝,基本宣告結束。上述兩點,決定了魏晉至宋元時期民族史觀發展的相對完整性[1]。而其中的遼宋夏金時期,由於少數民族及其統治者所建立的政權對中國歷史面貌起着重要的作用,從而使得民族史觀產生了某些變化與發展,這些變化與發展在受客觀歷史決定的同時,也在不同程度上促進或制約着民族融合的歷史進程,影響着統一多民族國家的政治面貌與文化特徵;從史學發展的角度講,這些變化與發展不僅成爲中國古代史學思想史的有機組成部分,而且也使多民族史學的固有特徵得到了更爲突出的反映。基於這一思路,本文大致依據這一時期歷史發展的時間順序和民族關係的特點,粗線條地勾勒不同政權下民族史觀的基本特徵,以求得對這一時期民族史觀整體面貌的普遍性認識。

試論遼宋夏金時期的民族史觀

一、兩宋民族史觀的理論形式與史學活動

史學作爲意識領域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發展受到諸多因素的制約,其中最重要者,一是客觀歷史環境的變化;二是佔據當時社會主導地位的思想或思潮;三是史學本身的歷史傳統與時代特色。在不同的歷史時期,這三個方面所起作用各不相同,其各自的影響亦或大或小。縱觀宋代史學,在社會相對穩定的北宋時期,史學發展似受後兩種因素影響較爲明顯;南宋時期,由於民族團結繁榮問題異常突出,史學則更多地反映出政治方面的要求。

(一) 正統論的新發展與夷夏之辨的淡化

作爲對傳統儒學的新的闡釋,理學在宋代得到了巨大的發展,成爲影響社會各個層面的思想潮流,並對後世政治思想及學術思想產生了深遠影響。在這樣的學術背景之下,宋代史學的發展亦不免帶有時代的特徵,並透過史學著作與史家思想有所體現。具體地講,受理學影響,對當時民族史觀的面貌、特點發生作用的史學思想,首要者當是正統觀的時代內涵。關於正統論的起源,一般以鄒衍五行說爲其發端,歷來學者們對它的解釋與運用各執一詞,莫衷一是。然究其本質,卻不外乎以儒家經典的政治思想概念“天”、“德”、“人心之公”、“大一統”等爲根本判斷標準,論述某一封建政權是否得其“正”而已,是爲史學與政治相結合的產物。大致說來,隋唐以前的正統之說,多側重於從運次、歷數、帝系等五行說角度來展開闡述,故可以“正閏”一詞來概括;而隋唐以後的正統論,則多以功業之實爲討論依據,強調“大一統”的成分較多。這說明正統論的發展爲了適應現實政治的需要,有一個從五德終始說、運次說的神祕色彩向實用的政治傾向轉變的過程,而這一轉變,需要歷代史家對歷史與現實不斷的思考、推動,經過相當長的時期才能夠完成。在這一轉變過程中,宋代史家功不可沒。

北宋史家言正統,最爲系統與最具代表性者,是歐陽修與司馬光。前者側重於從理論角度闡發己意,後者則多透過史書撰述中的論說來揭示主旨。歐陽修論正統的系統觀點,集中體現於他的《正統論》上、下篇中。文章的主要論點可歸結爲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括定“正統”之義。在歐陽修看來,所謂正統,依據《左傳》的說法,“正”乃“君子大居正”之義,“統”則爲“王者大一統”之意。“正者,所以正天下之不正也;統者,所以合天下之不一也。由不正與不一,然後正統之論作”。概言之,“正”乃倫理道德的評價標準,“統”則是政治功業方面的評判原則。二是依據上述標準,對歷代政權作“統”與“非統”的評判,並據此提出了“統”可以續而後絕、絕而後復續的觀點。三是對當時流行的錯誤觀點進行批駁。他認爲,“秦親得周而一天下,其跡無異禹湯,而論者黜之”,此觀點“可疑”;魏、樑雖不得予“正統”,但亦不應歸之爲“僞”。四是對史學評價中的錯誤方法進行分析與批判,認爲“五行之運”是“繆妄之說”,以此爲準繩判斷歷史,是“肆其怪奇放蕩之說”;歷史評判過程中的另一個弊端是“挾自私之心”,“爲南史者,詆北曰虜;爲北史者,詆南曰夷,此自私之偏說也”;因而,作者針對“秦起夷狄,以能滅周而一天下,遂進之;魏亦夷狄,以不能滅晉宋而見黜”的疑問,是從魏的“才德”與功業入手回答的,而不是從夷夏之辨的角度立論 [1](卷十六)。由此可見,歐陽修的正統論在理論上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其倫理方面的突出要求反映了理學發展的主要內容;其以功業之實爲據評判前代政權的方法則體現出作者對儒家大一統思想的繼承與發展。而上述兩個標準在評判少數民族政權時的同樣適用,則說明正統論在當時史家的認識中,一方面已成爲一個有系統的、相對完整的理論;另一方面更體現了民族史觀與正統論在理論上的進一步剝離[2]。

與歐陽修的專論相比,司馬光的正統之說更趨於平實,然藉助他的煌煌鉅著《資治通鑑》的聲望,在史學史上的影響更爲深遠,同時也成爲人們研究《資治通鑑》思想的重點之一。一般論者皆以司馬光以下論點作爲他“無統”之據:“臣愚誠不足以識前代之正閏”[2](卷六九)(魏文帝黃初二年);“始光率意爲此書,苟天下非一統,則漫以一國主其年,固不能辨其正閏”[3](卷六六)(記歷年圖後);“光學疏識淺,於正閏之際,尤所未達,故於所修《通鑑》,敘前世帝王,但以授受相承,借其年以記事爾,亦非有所取捨抑揚也”[3](卷六一)(答郭純長官書)。事實上,如果將上述幾篇文字對照來看,就會發現司馬光並非不講正統,只是他的正統觀論述得不夠集中、明確,且多與他對王霸之道的論述交織在一起而已。他所言的“竊以爲苟不能使九州合爲一統,皆有天子之名而無其實也”[2](卷六九)(魏文帝黃初二年),恰恰是他的正統論的主旨所在。他長達千餘言的《答郭純長官書》,對歐陽修的正統之說進行了補充與說明,更不啻是一篇討論正統的專文,其中某些觀點如“夫統者,合於一之謂也”,“又凡不能壹天下者,或在中國,或在方隅,所處雖不同,要之不得爲真天子”,也可看作是以理論化的形式,確立了其正統觀的基本原則,而這一原則在客觀上也淡化了夷夏之辨的傳統思想。《資治通鑑》卷二四七就牛李維州爭議之事有一段很長的議論,大旨言應以“信”、“義”爲原則處理民族關係,後人於此多所爭論,意見頗不相合,故胡三省在注中解釋說,蓋“當時國論,大抵如此”。這似乎可進一步證明:以功業之實作爲評判不同政權歷史地位的標準,在北宋時期是有其普遍性的。這種普遍性體現爲一種史學精神與追求,便是史書求實的本質得到加強,而從理論上強調這一點,無疑是朝着客觀認識多民族歷史方面邁出了新的一步。

(二) 史書求實與民族史觀

有宋一代,由於朝廷的鼓勵與提倡及其他諸多原因,學術大盛,史學亦隨之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新的史書體裁體例,更多的鴻篇鉅製,更多的研究角度紛紛出現,是爲中國史學史上繼魏晉之後又一個重要的發展時期。在這一時期,史書求實是其中重要的一種學術研究角度與治史風氣,史書刊誤、金石考證等方面著作的興起、增多便是這一風氣的突出表現;吳縝所撰《新唐書糾謬》、《五代史纂誤》,更是從理論層次揭示了“信史”的重要意義[4](500—502)。這種求實風氣在某種程度上改變了史書中民族史觀的面貌與特徵,它的突出反映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對史事的評價上,一是在史書的立目上。

——關於史事的評價。中國史學歷來有記述少數民族歷史的傳統,《二十四》史中的“四裔傳”,就可看作是較爲完整的一部少數民族發展史。但能從不同民族的歷史功業出發,給其以客觀評價並給予相應的歷史地位者並不多見。其原因不外乎史家的民族偏見和政治觀點使然,這無疑影響了史著的正確評價與史學本身的發展。關於這一點南宋史家鄭樵在《通志·總序》中有深刻的認識:“曹魏指吳蜀爲寇,北朝指東晉爲僭,南謂北爲索虜,北謂南爲島夷,齊史稱樑軍爲義軍,謀人之國,可以爲義乎?《隋書》稱唐兵爲義兵,伐人之君,可以爲義乎?”鄭樵所言,事實上是貫穿隋唐以上史學評價中關涉公允、平實的一個理論難點,而他對這一問題的認識,則是對此類現象的總結與批判,同時也是史學發展到一定程度時,對自身獨立化之理性要求的表現。而宋代史家在理論上的思考,體現於客觀歷史撰述過程中,即是對客觀求實的撰史目的的強調與實踐。這在客觀上使得宋代史家有可能從更爲公允、開闊的角度看待歷史與現實社會中的民族團結繁榮問題。如歐陽修撰《新五代史》的目的在於闡揚被五代的亂世破壞的倫理道德,但在著述過程中,他首先關注的是史料的嚴謹:“夫史之闕文,可不慎哉。其疑以傳疑,則信者信矣。予固嘉二人之忠而悲其志,然不得列於死節之士者,惜哉!”[5](卷八一)(漢家人傳第六)由此可見,史書的真實性是與對倫理道德的闡釋之間存在着必然的、辯證的聯繫,這與傳統的“《春秋》學”講求微言大意,以倫理褒貶凌駕於史實之上的史學評價標準自有相當大的不同;他在解釋爲何不同意時人稱樑爲“僞”時說,此“是《春秋》之志爾。聖人之於《春秋》,用意深故能勸戒切,爲言信然後善惡明。夫欲著其罪於後世,在乎不沒其實”[5](卷二)(樑紀二後論);他對正閏繫於改元的迷信認識進行的毫不留情的批駁,則更反映了他的這種求實精神。在撰述《新五代史》的過程中,歐陽修在民族史觀上的特點主要表現於:一是對樑唐、晉、漢、週五個朝代平等看待,其事蹟均以“紀”來表述。而事實上這五個朝代中有兩個是少數民族所建,其餘三個亦與少數民族有無法分割的密切聯繫,對此歐陽修似乎並不措意。二是在具體史事的評價上,淡化夷夏之辨的色彩。後晉向契丹稱臣割地,歷來是後代漢族史家“深以爲恥”的史事,而歐陽修對此也僅從倫理道德的角度加以指責與鞭撻:“高祖以耶律德光爲父,而出帝於德光則以爲祖而稱孫;於其所生父則臣而名之,是豈可以人理責哉!”[5](卷一七)(晉家人傳第五)由此可見,夷夏之防並不是歐陽修道德評判的主要方面。這固然與他“夷狄者面板之患,尚可治。盜賊者腹心之疾,深可憂”[1](卷九八)(再論王倫事宜札子)的政治觀點密切相關;但從史學發展的角度看,歐陽修這種求實尚真的撰述態度,以及側重從倫理角度對皇朝之間的父子關係加以指責,卻在客觀上淡化甚至摒棄了傳統以夷夏之辨爲主的史學觀點,從而能夠做到相對平實地記載民族關係史以及少數民族史事。與這一觀點相適應,歐陽修在修撰《新五代史》時對少數民族統治者的某些“嘉言懿行”給予了客觀的記述與讚揚,甚至許其爲“帝”,如卷六《明帝本紀》後論言:“予聞長老爲予言:‘明宗雖出夷狄,而爲人純質,寬仁愛人。’於五代之君,有足稱也。嘗夜焚香,仰天而祝曰:‘臣本蕃人,豈足治天下!世亂久矣,願天早生聖人。’……其愛人恤物,蓋亦有意於治矣。……然夷狄性果,仁而不明,屢以非辜誅殺臣下。至於從榮父子之間,不能慮患爲防,而變起倉卒,卒陷之以大惡,帝亦由此飲恨而終”。剔除其中夾雜的唯心主義色彩,應該說他的評論是比較客觀的;而其稱沙陀出身的唐明宗爲“帝”,亦反映出在歐陽修的思想觀念中,非但不以“夷狄”爲下等民族,而且給他們的功業以相當程度的認可,這與他的正統觀相互發明,互爲表裏。同時,由於歐陽修以理學見長,他的這種思路與做法就尤具典型意義與代表性。

這裏值得注意的是,歐陽修在史學實踐中對民族團結繁榮問題的處理,在北宋一代尤其是北宋早期的史學活動中是有一定普遍性的。如《舊五代史》對晉高祖石敬瑭的評價爲:“旰食宵衣,禮賢從諫,慕黃、老之教,樂清靜之風,以施爲衣,以麻爲履,故能保其社稷,高朗令終。然而圖事之初,召戎爲援,獫狁自茲而孔熾,黔黎由是以罹殃。迨至嗣君,兵連禍結,卒使都城失守,舉族爲俘。亦猶決鯨海以救焚,何逃沒溺;飲鴆漿而止渴,終取喪亡。謀之不臧,何至於是!儻使非由外援之力,自副皇天之命,以茲睿德,惠彼蒸民,雖示足以方駕前王,亦可謂仁慈恭儉之主也。”[6](卷八O)(晉高祖紀六)與《新五代史》的評價相比,《舊五代史》在此問題上的態度表現爲批評角度的不同,即前者主於倫理評價,而後者則側重從民族政策方面立論,但在淡化夷夏之防的觀念,就實述其業績方面,兩者卻是相通的。

——對少數民族地區社會風貌的深入認識。作爲宋初修成的幾部大書之一,《冊府元龜》在分類思想上有其獨特的理論價值。從民族史學的角度來看,其相關門類主要有閏位、僭僞與外臣部。其中外臣部以四十五卷之篇幅,分種族、國邑、土風、官號、才智、賢行、封冊、繼襲、朝貢、助國討伐、褒異、降附、和親、通好、盟誓、征討、備禦、交侵、鞮譯、納質、責讓、狀貌、技術、勇鷙、悖慢、怨懟、殘忍、奸詐、入覲、請求、互市、強盛、仇怨、亡滅等三十四個門類分別對歷代民族關係,包括漢族與少數民族及少數民族之間關係中的重要事件;對歷代民族政策的演變,對不同民族的地域、性格、風俗、外貌的總結與概括,對各民族歷史較爲系統地進行梳理等等。雖然這種立目方法還不能稱爲是科學的、系統的,而且其中的史事評價也大多未脫離傳統夷夏之辨的藩籬,但這種有意識地對民族關係史加以較爲全面的梳理、歸納的思路,無疑是史學發展中的一個進步,同時也爲時人及後人客觀認識民族歷史提供了相對集中的材料。《冊府元龜》的閏位與僭僞部爲依照正閏觀點分類的門類,分別以三十七、十六卷之篇幅,記述漢族與少數民族政權不合爲“正”者史事,在閏位部總序中,撰者把“長城失德歸於夷”及“五胡迭盛”作爲一些皇朝不得爲“正”的標準之一,說明它的民族史觀依然有保守性的一面;而與此同時,無論是在閏位部還是在僭僞部中,前代各少數民族與漢族割據政權都是被放在一起加以評判與定位的,這又說明“大一統”的評價標準是高於“夷夏之辨”的,是爲《冊府元龜》在此問題上求實的'一面。《冊府元龜》在民族史觀上透過類書立目表現出來的這種矛盾性,正是“尊王”的政治思想要求與現實民族關係不相一致的兩難境地在歷史認識上的反映,同時也是客觀求實的史學風氣帶來的積極成果。

(三) 民族矛盾激化及其在史學上的反映

由於統治者上層的苟安求和以及遼、金實力的不斷髮展壯大,北宋在與遼、金的對峙中日漸處於劣勢,最終不得不在金人的步步相逼之下退居江南,成爲一個偏安的小朝廷。在這種情況下,邊疆、民族團結繁榮問題成爲各階層、各方面士人最關心的時代焦點問題,傳統的夷夏之辨說明顯加強。史學的發展受時代政治環境影響極爲突出,有理學傾向的史學的出現便爲一例;但與此同時,史學家從史書求實的角度出發,亦有對這一環境的獨特認識與反映。茲分述之。

出於對現實政治局勢的關注,宋代史家對少數民族史事及民族關係史的研究和撰述超過以往任何時代,《松漠紀聞》、《燕北錄》、《攬轡錄》、《蒙韃備錄》、《黑韃事略》等爲較重要的關於少數民族歷史、風俗、文化、制度等方面記載的史著,而《續資治通鑑長編》、《三朝北盟會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則是以更爲開闊的視野,對本朝歷史所作的詳細記述,從我們今天的角度來看,其中民族關係史的部分佔了很大篇幅。在這些著作中,往往包含着亡國之痛與尊王攘夷的雙重情感,體現出宋代史家更爲深刻的憂患意識[4](P433-444)。但它們的作者大多還是恪守了史家的基本職責,上述南宋三部史學鉅著的本身,就是一種對當代歷史的客觀記述。在這方面尤以《三朝北盟會編》爲突出。作者在序中開首即言:“嗚呼!靖康之禍,古未有也。夷狄之爲中國患久矣!”此爲撰述本書的緣由所在;而作者著此書的目的,是要在“集諸家之說,不敢私爲去取,不敢妄立褒貶,參考折衷,其實自見”的基礎上,“使忠臣義士,亂臣賊子,善惡之跡,萬世之下不得而掩沒也。自成一家之書以補史官之缺,此《會編》之本志也。”由此可見,作者深以國家顛危爲憂,念念不忘夷狄之恥,但作爲一個史家,他更強調歷史本身的延續性與史學功用的社會體現。爲保證這一目的的實現,他共參考了一百九十六種時人著述[7]。這一數字既說明了時人對亡國之痛的總結與反思,同時也反映出中國民族史撰述的傳統,至南宋更爲發達,這從另一角度折射出民族交往的增多及民族融合的程度。

南宋史學中,鄭思肖的《心史》是主張夷夏大防觀念最爲強烈的著作[3]。其中論古今正統的《古今正統大論》是這一觀念的集中體現。它的主要論點可概括爲以下幾點:第一,“四裔之外,素有一種孽氣,生爲夷狄,如毛人國、猩猩國、狗國、女人國等,其類極異,決非中國人之種類,開闢以後即有之,謂黃帝之後,夏后氏之後則非也”。是爲從種族與歷史淵源上割斷華夷聯繫,以少數民族爲天生之“異類”;第二,夷狄之國,不論其得天下與否,不得予“中國”之列,更不得稱“正統”,只可以“僭”稱之。“得天下者,未可以言中國;得中國者,未可言正統;得正統者,未可以言聖人。”第三,以上述兩點爲依據,史書編撰亦應體現夷夏大防的精神,如《北史》當“黔曰《胡史》,仍修改其書,奪其僭用天子制度等語”;而《南史》,則“實以偏方小之,然中國一脈系焉,宜崇曰《四朝正史》,不亦宜乎?”以上三點,實爲在民族理論、史學觀念與歷史撰述中徹底分辨華夷的主張與努力。鄭氏之說,把前代及南宋史學在夷夏問題上的某些消極認識加以系統與理論化,故在民族史觀發展史上可稱爲較典型的觀點。但民族之間的鬥爭以及在鬥爭中不斷融合、認同的史實是任何理論都無法迴避與否認的。鄭氏所主張的《正統通鑑》未及編撰,後世亦未見有所響應,當與此有關。

作爲理學的集大成者,朱熹在經史關係、史學思想等方面都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其中不乏前人所未發的獨到之處。具體到民族史觀問題上,他的看法可大致歸結爲:第一,對有宋一代民族政策的總結。朱熹認爲“本朝御戎,始終爲和字壞。後來人見景德之和無恙,遂只管守之,殊不知當時本朝全盛,抵得住。後來與女真,彼此之勢如何了”[8](卷一三三)。此爲對宋代民族政策的精闢概括與批評。第二,對“恢復之業”的關注。在《朱子語類》中,有不少內容是朱熹與門人討論時事的,其中對於“恢復”事業的思考又佔去了不小的分量。這表明在朱熹的觀念中,儒家傳統的大一統思想仍然佔據着重要的地位。第三,對少數民族功績的肯定與讚揚。這方面最爲典型的例子是他對金世宗的讚揚:“或者說:葛王在位,專行仁政。中原之人呼他爲小堯舜。曰:他能尊行堯舜之道,要做大堯舜也由他。”[8](卷一三三)第四,夷夏之辨與國家觀念。從《朱子語類》及朱熹的史學代表作《資治通鑑綱目》的相關內容及其體例來看,他在此問題上的見解,似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分析:一是夷夏有別。如他在闡述《春秋》的著述綱領時說:“《春秋》大旨,其可見者:誅亂臣,討賊子,內中國,外夷狄,貴王賤伯而已” [8](春秋綱領)。但這裏需要強調的一點是,朱熹在這裏所講的夷夏之別,着重點在強調華夷之間在文化、制度方面的不同與高下;而這種不同是可以改變與轉換的。這一點我們可以從他對金世宗的稱讚中得到證明。這種看法,應當說同那種從種族、人性上貶低少數民族的理論是有着根本的區別的。二是正統與華夷的關係。應當說,朱熹在強調正統、區分正閏方面是不遺餘力的,這既是當時社會政治環境使然,又是理學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表現。《資治通鑑綱目》就是理學影響史學,或者說是史學的理學傾向發展的一個典型例證。在書中,朱熹明言要做到“歲周於上,而天道明矣;統正於下,而人道定矣”,“使夫歲年之久近,國統之離合,事辭之詳略,議論之同異,通貫曉析,如指諸掌”[9](序例)。由此可見,朱熹明正統的撰述主旨是十分明確的。但這裏同樣有一個需要辨析的問題是:明正統是否一定意味着辨華夷?透過對《資治通鑑綱目》的內容,尤其是它的序例與凡例的考察,我們不難發現,辨華夷的色彩在書中並不濃厚。南北朝時期南、北分列年號以及五代十國時期直書樑、唐、晉、漢、週年號的做法,就是很好的證明。也就是說,夷夏大防並不是朱熹史學思想的最主要方面,後人各以己說解釋朱子,反倒失去了他的原意。三是國家觀念的轉變。如果說,《冊府元龜》中“外臣”一目還帶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尊王思想,那麼,在朱熹的思想中,宋與遼、金等的關係事實上已經是一種政治地位相類的國與國之間的關係。茲舉兩例以明之:“神宗其初要結高麗去共攻契丹,高麗如何去得,契丹自是大國,高麗朝貢於彼,如何敢去犯他”;“當初高麗遣使來,朝廷只就他使者以禮答遣之。神宗卻要別差兩使去。緣他那裏知文,故兩使皆侍從,皆是文人,高麗自是臣屬之國,如何比得契丹,契丹自是敵國。”[8](卷一三三)朱熹的這一認識與宋初史學中的國家觀念一脈相承,既反映了宋人對周邊政治形勢的看法,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一種對民族政權與其制度文化的認可。從“四夷”到“外臣”再到“敵國”,這種稱呼上的轉變事實上正反映了少數民族在中國歷史當中所起作用越來越突出的事實,同時也反映出漢族史家在民族團結繁榮問題認識上的演進軌跡。綜上,我們可以大致得出這樣的結論:朱熹作爲理學巨擘,他對民族關係的認識是從史實出發,並對其作了比較客觀的評價。朱熹的這一相對開闊的思想認識與他斤斤於綱常名分的理學家形象無疑有些不相一致,這種現象的產生原因可從學術、政治等多方面去探尋,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這些積極認識的產生,都與這樣一個根本的歷史事實密切相關:即遼、金文化本身獲得了長足的發展,以及這種發展與宋代歷史文化之間存在着千絲萬縷的聯繫。

可以認爲,宋代史學在民族史觀上的特點,一是理性成分的增多,這種理性成分一方面體現爲對正統論、國家觀新的闡釋,一方面則體現爲史家將對現實政治的認識透過史學表達出來的方式的深入思考;二是對現實政治的積極呼應,與魏晉南北朝時期不同的是,這種呼應已不僅表現爲對華夷之辨的進一步闡揚,而是以更爲多樣與客觀的態度對其提出了史學上的見解。從另一角度說,這是史學本身發展的結果,同時也是民族史觀理性化發展的表現之一。

二 遼金西夏的史學活動及其所反映的民族史觀

遼宋金夏時期是中國歷史上繼魏晉南北朝之後民族融合的又一個重要階段。從皇朝之間的對峙、鬥爭來看,這種融合似乎更多地以戰爭、人口遷徙等外在的、強制的形式進行;然而就文化層面而言,這種融合卻又以更爲豐富多樣的方式體現出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的演進脈絡。

(一) 遼宋金夏時期民族文化融合的時代特徵

民族文化的融合在中國歷史上隨着民族產生而開始,每個歷史時期的文化融合都各有特點,遼宋金西夏時期,對民族史觀的演變發生重要影響的方面可概括爲以下兩點:

第一,民族文化的發展及相互交流。一般說來,中國歷史上各民族之間的文化交流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透過漢族與少數民族之間的交流進行,一種則是透過各少數民族之間的交流來進行。其中以前一種方式最爲普遍。對儒家及其經典的尊崇與學習,在遼、金、西夏都成爲政治、文化生活中的重要方面,與此相應的一些專門制度與機構,如譯經所、科舉考試等則是文化交融在政治上制度上的直接反映。同時,少數民族在生活、生產方式上的一些獨有的優長與特點,亦隨着其政權疆域範圍的擴展而影響及於漢族。與魏晉南北朝時期各少數民族政權以採納、吸收漢族文化爲主的做法不同,遼、金、西夏在建立政權之後,民族文化都有相當程度的發展。如他們都有各自的文字、官制等等,這些都是民族文化發展的標誌,同時也是他們相互交流、融合的重要內容。少數民族之間的文化影響也表現在許多方面,如金在立國後很長一段時期都採用契丹大小字作爲官方文字;宗教尤其是佛教在他們的相互關係中也佔有不可忽視的地位,如在吐蕃地區佔重要地位的藏傳佛教,在西夏皇朝同樣具有相當的政治影響[10](P524)。與此同時,吐蕃、回鶻以及南方諸少數民族與漢族之間及其相互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也在不斷加強。所有這些情況都表明,中國各民族融合在文化方面的進程,已經變得更爲廣泛與深入了。由於契丹、女真、党項等少數民族先後建立了本民族政權,並在相當程度上發展了本民族文化,故這種融合對於中華民族及其凝聚力形成的歷史作用與意義就更爲明顯與突出。

第二,各民族政權的正統觀念。有宋一代,先後在邊疆地區崛起的少數民族政權主要有遼、西夏、金,它們相互之間除了對土地、人口、財富的爭奪之外,在政治上最重要的活動之一就是爭“天統”,以得中原文化傳承之“正”爲目的。宋作爲中原文化最主要的繼承者,其正統觀自不待言,而起於邊陲的遼、金、西夏,在大一統思想的薰陶之下,在此問題上亦毫不讓步。縱觀遼代詔令,常見有“天授皇帝”之語,其稱宋則以“南朝”呼之,且以“解諸夏之倒懸”[11](聖宗皇帝哀冊)爲己任,其稱與宋有祖孫之情,與夏有甥舅之義,雖不免於不同政權之間的高下之分,但卻從這種姻親關係中確定了各政權之間不可分割的聯繫,並希望透過它來確立遼在各種政治勢力中的中心地位。金朝統治者在爭正統問題上最爲突出的做法是透過祭祀前代帝王,以禮來表明自己的得統之正。這裏的前代帝王,指的是傳統觀念中的神農、軒轅、少昊、顓頊、高辛、陶唐、虞舜、夏禹、成湯以及周文王、周武王等先帝[12](卷三五)(禮志八)。至於西夏,據《宋史》卷四八五《外國傳上》載:元昊少有大志,“數諫其父母臣宋,父輒戒之曰:‘吾久用兵,疲矣。吾族三十年衣錦綺,此宋恩也,不可負。’元昊曰:‘衣皮毛,事畜牧,蕃性所使。英雄之生,當王霸耳,何錦綺爲?’”這條史料說明了兩個問題,一是元昊對自己生長其中的“蕃族”文化已頗不滿意,產生了要改變它的願望;二是他決意要向漢文化靠攏,成就一番轟轟烈烈的王霸之業。這從更爲深刻的層面上揭示了少數民族在文化心理上與漢族的認同感。

(二) 遼金西夏的史學活動與民族史觀

如上所述,隨着遼、金、西夏皇朝的建立,本民族文化都有相當程度的發展,這種發展是包含了史學在內的[4](P518-534)。如他們都曾用本民族的文字編修國史或本朝實錄,遼代之史學制度、機構的建立,對本民族歷史的着力反映[13](P187-260),民族史家的增多;西夏實錄的編修;金代對修史制度及各朝實錄的編纂,對《遼史》編修的重視等等,都反映了史學發展的民族特色。這些以民族文字或漢字保留下來的民族史著,與各民族政權所制定的史學制度一起,成爲中國史學發展史中的有機組成部分,併成爲多民族歷史的反映。從一般意義上說,遼、金、西夏史學所反映出來的民族文化認同感主要體現於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遼、西夏、金都極爲重視從漢文史籍中吸取政治統治的經驗。遼、西夏、金以武力征服文化較爲先進的漢族地區之後,均面臨如何鞏固、維持統治的問題,在這方面,以漢族統治者爲首的歷代統治集團積累了豐富的統治經驗及倫理道德學說,可以爲他們提供直接而有效的幫助。這樣,他們先後接受了儒家學說,利用它來爲自己的統治服務。值得注意的是,每個民族統治者在吸收、接納儒家文化的過程中,都遇到了同一性質的問題,即如何對待本民族及漢族以外的少數民族文化。怎樣解決這一問題,在遼、西夏、金政權中有不同形式的體現。據《遼史·耶律倍傳》載,遼建國之初,太祖阿保機曾與侍臣有過一次關於事天敬神的討論:“太祖問侍臣曰:‘受命之君,當事天敬神。有大功德者,朕欲祀之,何先?’皆以佛對。太祖曰:‘佛非中國教。’倍曰:‘孔子大聖,萬世所尊,宜先。’太祖大悅,即建孔子廟,詔皇太子春秋釋奠。”這條史料不僅說明了遼統治者對漢族文化的嚮往與追求,更重要的是,它傳遞了這樣一個資訊:身在邊陲的契丹族在心理上認爲自己是“中國”的一部分,因而要尋求一種“中國”本土的文化形式來發展本民族文化。與遼朝相類,金在立國之初即確立了儒家學說及孔子的尊崇地位,據史載,金熙宗於皇統元年“二月……戊子,上親祭孔子廟,北面再拜。退謂侍臣曰:‘朕幼年遊佚,不知志學,歲月逾邁,深以爲悔。孔子雖無位,其道可尊,使萬世景仰。大凡爲善,不可不勉。’自是頗讀《尚書》、《論語》及《五代》、《遼史》諸書,或夜以繼焉。”[12](卷四)(熙宗紀四)因此,他被宗室大臣不客氣地稱爲“漢兒”,而他卻反脣相譏宗室大臣爲“無如夷狄”[14](卷一六六)。這是從另一個角度說明了植根於少數民族心理中的文化認同感在各種矛盾與阻力中不斷向前發展的客觀事實。與這一客觀事實相應的是,翻譯、改寫輸入本朝的漢族史籍及設立相應的翻譯機構,成爲遼、金、西夏史學活動中一項重要的內容。除儒家傳統經典以及一些佛教經典以外,於政治統治有重要意義的史書如《貞觀政要》、《通曆》、《唐律》、《資治通鑑》等亦成爲各民族統治者及上層士人翻譯、學習的典籍。在這個問題上,遼、西夏與金的做法本質上都是一致的,其所體現、反映出來的對民族文化的一種深層次的認同也是相同的。只不過由於本民族文化發展程度及對漢文化了解、接受的程度有所不同,他們在翻譯漢文史書上的選擇、數量及側重點有所不同罷了。除《貞觀政要》由於其記述了貞觀之治的有關重大決策,從而受到各政權統治者的普遍重視,以至於在民族地區有多種不同的翻譯版本與改寫本之外,遼代翻譯的史著主要有《通曆》、《五代史》,金代則廣及《史》、《漢》以下多種史學名著。

其次,由於民族政權建立之後各種形式的民族融合的進一步推進,從現知的遼、金、西夏的史家成分構成來看,與魏晉時期相比,少數民族史家的增多是突出的特徵。如遼代史家的主要成分爲契丹人,金代史家則由女真、契丹以及漢族士人組成,其中漢族佔的比重較大,而且隨着金統治範圍的不斷南拓,漢族史家的比重逞逐漸上升的趨勢。不同民族的史家共同服務於同一個少數民族封建政權,這本身就是對夷夏大防觀念的一種突破。尤爲重要的是,透過這些史家的努力,使得一代史蹟得以更爲完整與生動地存留下來。如金代修《遼史》,主要的編修人員是契丹族史家移剌固、蕭永琪、移剌子敬、移剌履;我們今天所能見到的關於遼、金史事的記載,則大多是依靠漢族史家的努力才得以儲存下來。如《金史·文藝上》曾這樣總結金代的文化:“金用武得國,無以異於遼。而一代製作能自樹立唐、宋之間,有非遼世所及,以文而不以武也”。而金的文治之盛,是兩位漢族史家元好問與劉祁懷着“國亡史作,己所當任”[12](卷一二六)(文藝下.元好問傳)及“此生何屬,親見亡國” [15](卷一一)的社會責任感與強烈的歷史意識撰成的史籍中保留下來的。從他們對金代歷史的總結與撰史態度來看,漢族史家偏狹的民族情感已經非常少見,這進一步證明遼、宋、金、西夏時期民族融合的加深及史學對民族文化認同所起的重要作用與反映。

再次,史學發展是人類對自身歷史有意識的追述、總結所產生的必然結果,是意識形態領域中一種更爲深刻地反映人類對過去、現在、未來之間有機聯繫的思考成果。因此,少數民族的史學活動,不僅從更爲具體而深入的層面上體現了民族文化發展的程度,而且也深刻反映出漢族源遠流長的史官制度與史學傳統對少數民族文化形成、發展的重要影響。這兩個方面使得遼、金、西夏的民族史觀透過正統論體現出若干新的特徵:如前所述,正統論是中國史學思想發展中的重要方面,是政治上的正統觀念在史學上的具體反映。遼、金、西夏皇朝爲了政治擴張、統治各族人民的需要,自然會充分利用這一工具爲己服務。遼壽昌二年(1096年),史臣劉輝向道宗建議:“宋歐陽修編五代史,附我朝於四夷,妄加貶訾。且宋人賴我朝寬大,許通和好,得盡兄弟之禮。今反令臣下妄意作史,恬不經意。臣請以趙氏初起事蹟,詳附國史。”道宗嘉其言,遷他爲禮部郎中,擢史館修撰[16](卷一O四)(文學下.劉輝傳)。這裏值得注意的是,其一,劉輝是服務於契丹貴族的漢族史官,這一身分本身就有其特殊的歷史意義;其二,他對宋朝附遼於正史“四夷”傳的做法不滿,表明在他的觀念中,“四夷”與諸夏的不同,不是表現爲種族差別,而僅僅是文化上的一種高下之分,對這種高下之分過於強調,會造成“妄意作史”的局面;其三,他認爲遼、宋雖然多年征戰,但仍可以“兄弟之禮”相稱,這從文化角度反映了遼朝統治者力圖爭得與中原皇朝平等地位的願望,“以趙氏初起事蹟,詳附國史”則進一步突出了他以己爲“正”的正統觀念。劉輝的這種做法,從更典型的意義上反映了服務於少數民族的漢族史家對“正統”的全新解釋,這不僅在當時具有重要的政治作用,而且更爲突出地展現出多民族融合的歷史現實對民族史觀的進展所起的推動作用。

與遼相比,由於漢化程度較深,金代史家的正統觀念以更爲理性的方式體現出來。德運說成爲當時流行的思潮,金代學人如趙秉文、黃裳、完顏烏楚、王仲元、呂子羽、張行信、田庭芳等都參與討論,其討論結果被輯爲《大金德運圖說》六冊,今已佚。從其遺文觀點來看,他們討論的核心問題,是金應承何統爲何德。而時人的基本觀點,可以大致分爲四種:一是以李愈、党懷英爲代表的金德獨立說;二是孫鐸、張行簡爲代表的金承唐統,爲金德說;三是以呂貞祥、趙泌爲代表的金承遼統,爲木德說;四是以孫人傑、完顏薩喇爲代表的金承宋統,爲土德說。蓋其本質均爲以五行之說爲依據,欲從中證明金得“天統”之正。這場紛紛揚揚的爭論至泰和二年(1202),金朝以敕旨的形式確定:皇朝滅宋,俘其二主,合繼火德已絕汴梁之宋,以爲土德而宣告結束[17](卷五六)。今天看來,這種爭論本身無任何實際意義,但這種對正統問題長時間的激烈爭論,最終不得不由朝廷出面決斷是非的情況,卻從另一角度說明了金朝之重視與漢族儒家文化的承繼關係,並以己爲其中重要一環的思路,這一思路對中華民族凝聚力與向心力的形成、發展,都有着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

遼金西夏本民族文化的長足發展,使得它們在史學上亦各有成就,與此同時,與漢族文化不可分割的歷史聯繫,又使它們在民族史學的發展中多以漢族史學爲藍本進行各項史學活動並有意識地與漢族站在同一文化價值體系中進行正閏之辨、高下之爭,這是遼金夏民族史觀發展的時代特徵,也是它們與魏晉時期相比的不同所在。正是這種對儒家文化的認同感,使元代大一統局面下的民族史觀進一步取得成就具有了不可或缺的思想基礎。

小 結

從以上對遼宋夏金元時期民族史觀發展、演變之脈絡的梳理中,我們可以對它的發展作如下概括:宋代民族史觀的發展可分爲兩大階段,北宋時期受以功業之實討論正統問題及史學發展思潮本身的影響,民族史觀體現出相對平實的特點;而南宋時期則受現實政治的影響較多。遼、金的民族史觀,一方面以與中原皇朝爭正統爲鮮明特徵,一方面則以對中原文化的繼承、吸收,並認同同一文化價值體系爲主要內容。從理論角度來看,這一發展所具備的啓示有:

第一,遼宋夏金時期的民族史觀發展,遵循着一條在曲折中艱難發展的線索。這種曲折性一方面表現爲受現實政治局勢的制約,民族史觀在不同政權、不同時期所表現出來的不同的特徵,一方面又表現爲在理學興起、發展的學術背景之下,民族史觀如何擺脫它的桎梏,走向平實與理性的努力中。前一種情況以南宋爲最明顯,亡國之痛與民族壓迫的現實都給民族史觀的發展造成了消極的影響;後一種情況則以正統論的形式貫穿史學發展過程,對理學的闡發與絕對化,也在客觀上限制了史家的積極思考。但無論從史書的外在體例還是從史家深層的文化認同上看,這一時期中國史學中的民族史觀還是朝着更爲客觀地體現多民族共同創造、發展中華民族及其文化的方向不斷演進。這一點與中國客觀歷史及其中的民族觀發展軌跡亦是吻合的。

第二,民族史觀作爲中國古代史學思想的組成部分,它既體現了現實政治、學術要求,同時也反映出史家個人對於歷史事件的理性認識與思考,這種思考以文字的形式表現出來,就成爲一定時期史學認識的組成部分。這一史學認識在本質上受現實決定,但同時又是史學走向獨立後自身不斷髮展的必然結果,這使得某些史學認識與社會現實的特點並不完全吻合,而正是這種植根於現實又超越或落後於現實發展的思想認識,制約或推進了社會的變革。正統論與民族壓迫的客觀存在影響到民族史觀的面貌,而史家求真求實的理念與史學實踐卻對民族史觀的發展起到了推動作用,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第三,中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形成在歷史上並非一帆風順,而民族之間的鬥爭與融合,也隨着各民族歷史進程的變化而有不同形式與不同程度的改變,這些改變在包括民族史觀在內的史學領域中表現出來,就成爲其曲折性與複雜性、多樣性的現實根源。與此同時,民族史觀在曲折中向前推進的軌跡,也反映了中國多民族國家在不斷由局部的地區性的統一逐步走向整體的、全國的統一,各民族之間由隔閡、敵對逐漸走向瞭解、通好,並在認同同一文化價值體系的基礎上,走向中華民族大家庭形成的歷史過程。在這個歷史過程中,遼宋夏金是一個重要的時期,而體現並在某種程度上推進這一歷史事實的民族史觀,透過對各民族相互鬥爭與融合的現實的思考與應對,也具有了重要的現實意義與歷史意義,從而爲元代民族史觀取得更進一步的成就奠定了從理論到史學實踐的多方面的基礎。

參考文獻:

[1] 歐陽修.歐陽修全集[M].北京:中國書店,1998.

[2] 司馬光.資治通鑑[M].北京:中華書局,1956.

[3] 司馬光.溫國文正公集[M].上海:商務印書館,1929.

[4] 瞿林東.中國史學史綱[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

[5]歐陽修.新五代史[M].北京:中華書局,1974.

[6]劉昫等.舊五代史[M].北京:中華書局,1976.

[7]許涵度.校刊三朝北盟會編序[A].徐夢莘.三

朝北盟會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8]黎靖德.朱子語類[M].中華書局,1981.

[9]朱熹.資治通鑑綱目[M].上海:同文書局石印,

1887.

[10]翁獨健.中國民族關係史綱要[M].北京:中

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

[11]張儉.聖宗皇帝哀策[A].陳述.全遼文[M].北

京:中華書局,1982.

[12]脫脫等.金史[M].北京:中華書局,1975.

[13]楊樹森.遼代史學述略[A].陳述.遼金史論

集:第三輯[C].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

[14]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M].上海:上海古籍

出版社,1987.

[15]劉祁.歸潛志[M].北京:中華書局,1983.

[16]脫脫等.遼史[M] .北京:中華書局,1974.

[17]張金吾.金文最[M].北京:中華書局,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