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人在職場>學歷學位>

高中會考補考歷史試卷

學問君 人氣:4.51K

1、考場規則

高中會考補考歷史試卷

(1)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第一天第一科考前25分鐘,其他科考前15分鐘憑準考證進入考場。進入考場的考生按座位號碼對號入座,並將准考證放在課桌右上角,以便監考員查對。保持安靜,不準喧譁、吵鬧,不準吸菸。

(2)考生進入考場,閉卷考試、考查科目不得攜帶任何書籍、紙條、改正紙、塗改液、記錄本、計算器、通訊設備。只准帶藍、黑色鋼筆、圓珠筆、鉛筆、膠擦、圓規、三角板、削筆刀等考試必需文具用品。考生不準在允許攜帶的文具用品上以及其他地方寫有公式或文字。開卷考試、考查科目在上述限制以外可攜帶書籍、資料自用。

(3)考生遲到15分鐘,不準進入考場,考試30分鐘後,才準交卷離開考場,考試終了前30分鐘後才準離開考點。

(4)考生除在試卷規定的位置填寫姓名、考籍號和座位號外,不得在試卷其他地方寫姓名、考籍號和作任何標記。

(5)主觀題試卷一律用藍、黑色鋼筆或藍、黑色圓珠筆在規定的空白處答題,用紅色筆或鉛筆答卷屬違紀行爲,標準化考試的答題卡,必須用2B炭質黑色鉛筆將與所選選項相應的塗點塗黑。需要修改時,先用膠擦擦乾淨後再塗黑與重新選擇的選項相應的塗點。?

(6)考生不得向監考員詢問試題的任何內容。遇試題字跡不清、試卷分發錯誤,可舉手詢問。

(7)考生答題時應獨立思考,不得離開座位。交卷離場後,不得再進入考場,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談論。

(8)考試終了前30分鐘,監考員先收第一卷試題和答題卡。

(9)考試終了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等候監考員收完試卷後才依次退出考場。任何人不準將試題、試卷、草稿紙和答題卡帶走。

(10)考生要正確對待考試,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他人答案,不準夾帶、換卷、冒名頂替等。

(11)在考試中,違反考試紀律或作弊者,按有關處罰規定嚴肅處理。

2、考生守則

(1)憑“准考證”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2)每科開考15分鐘後不得進入考場;開考30分種內不得離開考場,考試終了前30分鐘後才能離開考點。

(3)只能攜帶藍、黑色鋼筆、圓珠筆、鉛筆、直尺、圓規、三角板、膠擦,不得攜帶任何書籍、報紙、稿紙、紙條、改正紙、塗改液、記錄本、計算器、通訊設備進入考場。不準在允許攜帶的文具用品上以及其他地方寫有公式或文字。開卷考試、考查科目可攜帶書籍、資料自用。

(4)按“座位號”對號入座,並將自己的“准考證”放在桌子右上角。只能在答題卡、試卷規定的地方填寫或塗黑自己的姓名、考籍號、座位號、考試科目、試題類型和座位號末兩位數等,不得在試卷、答題卡的其他地方做任何標記。

(5)開考信號發出後才能開始答題。

(6)在試卷的密封線外或答題卡規定的地方答題。

(7)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菸,不準喧譁。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

(8)考試中,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準夾帶、偷看、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

(9)考生提問,先舉手,得到允許後,可詢問有關試卷字跡不清、卷面缺損、污染等問題。(10)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後考生須立即停筆,將答卷按頁碼順序整理好反放在桌上,監考員收完試卷後,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帶走試卷、答題卡、草稿紙。不準在考場內逗留。

3、考生違反會考管理的行爲和處罰

(1)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該科所得分數的30%。

1)開考信號發出前答題(搶答);

2)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拖答);

3)在考場內隨意講話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爲;

4)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寫姓名、考號的;

5)用紅筆或鉛筆答題(繪圖、塗答題卡可用鉛筆)。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所考科目成績,且建議所在學校給予記過以上的校紀處分。

1)同一科有第一條的犯規行爲二款(含二款)以上;

2)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手勢的;

3)抄襲他人答案的;

4)有意爲他人抄襲答案的提供條件的;

5)夾帶書本、資料、紙條等以及類似行爲的;

6)攜帶考試規定必需的文具用品以外的物品,如計算器、通訊設備等進入考場的';

7)互相覈對試卷答案的;

8)傳接紙條或答案的;

9)在評卷中被認定爲雷同卷的;

10)有意在答卷中做其他標記的;

11)有其他舞弊行爲的。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當次會考資格,並建議所在學校給予記大過以上的校紀處分,情節嚴重者取消會考考籍。

1)有二款(含二款)以上第二條舞弊行爲的;

2)考試期間有意撕毀或帶走試卷、答題卡的;

3)擾亂報名站(點)、考場、評卷場及考試有關工作場所秩序;

4)拒絕、阻礙考試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

5)威脅其他考生安全或公然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的;

6)僞造證件、證明、檔案以取得考試資格的;

8)代他人考試的在校高中學生;

9)參與共同舞弊或集體舞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