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同股份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同股份協議書1
合夥人(甲):姓名__,性別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姓名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丁):姓名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本着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友好協商,按股分紅,共擔風險,體現公平的合夥宗旨,爲一個合夥人大家認可的項目,努力去創造共同的事業。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項目爲______牌照明產品,由此成立照明事業部,包括產品引進、品牌定位、招商推廣,合作範圍:所有區域各種渠道合作。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日止。期滿後如有機會繼續合作,相關事宜另行協商。
第四條、股份比例、方式
1.______(甲姓名),以______品牌入股,無需出資,佔______%股份;______(乙姓名),佔______%股份;______(丙姓名),佔20%股份;______(丁姓名),佔______%股份。
2.如果照明事業部需要合夥人出資,則由乙、丙、丁三人平均分擔。
3.本合夥出資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合夥企業的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財務爲依據,年終決算以後按股分紅。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的共有公司財產償還,當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股份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遵守公司章程並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合作五年之內不得任何理由退夥;
②除有不可抗拒的理由方可退夥;
③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④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⑤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⑥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①合作期滿五年後,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
②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需經其他合夥人同意,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作形式、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合作形式
①______品牌授權爲10年,合作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期滿後根據合作意願再決定合作模式;
②設立獨立公共帳戶、獨立財務系統、獨立訂單系統、費用開支獨立覈算;
③______事業部,銷售目標第一年1000萬,毛利潤25%-50%,淨利潤15%--20%;銷售目標前五年遞增100%,後五年遞增50%。
2.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代表公司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每月銷售情況、網點開發、費用支出、發貨、庫存、實際盈利等相關數據通報各合夥人;⑤支付合夥債務。
3.____________爲品牌營運負責人,其主要負責:①照明產品的種類引進、供應商的選擇;②品牌策劃、定位、招商等。
4.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類似項目合夥。
4.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④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合同自訂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存檔一份。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股份協議書2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並經公司股東會批准,就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份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其在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的股份(人民幣_______萬元),依法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同意接受該轉讓的股份。
三、轉讓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該轉讓價款乙方分三期向甲方支付,即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______萬元,_____年___月__日支付____萬元,____年__月__日支付_______萬元。
四、甲方保證對所轉讓該公司的股份擁有完全的處分權(沒有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等,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應保證本股份轉讓協議生效之前該公司對外的債權債務作了詳細介紹和說明,特別是會計報表等財務資料中沒有反映出來的債權債務,甲方務必向乙方如實說明、不得隱瞞,否則乙方有權解除本股份轉讓協議,甲方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六、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七、本協議簽訂後,公司在10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覈准登記之日起,公司向受讓方簽發《出資明書》,受讓方成爲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和相關民事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股份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湖南吉首市中鐵集團·世紀山水工程總承包項目合作事宜,達成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涉及的工程
一、工程名稱:湖南吉首市中鐵集團·世紀山水建設工程
二、工程地址:吉首市政府旁邊
三、主體工程概況:中鐵集團·世紀山水分六期開發,第一期爲九棟11層,18層的小高層等。
四、建築面積:第一期約5.5萬平米
五、工程承包範圍及內容:土建、安裝(水、電、弱電、通訊、消防、室外附屬總體、綠化、小區道路、空調安裝、電梯設備安裝等)室內外裝飾裝修。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股份爲湖南省吉首市中鐵集團·世紀山水建設工程合作項目,轉讓股份爲總工程項目15%的股份(即甲方50%的股份),同時爲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轉讓股金人民幣壹佰萬元整。
第三條:自合作協議簽字生效起,甲方有義務及時告知乙方工程項目的一切進展情況,並對乙方的股金及收益負責,乙方收益和甲方同步獲取,如出現意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項目出現虧損等負債情況,甲、乙雙方按本項目股份50%的風險承擔。
第四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合同股份協議書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三方合股(合夥)經營,經三方合夥人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份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股權份額及股份轉讓的價格(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將其所持公司 股,以每股 元的價格,共計人民幣 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
2、甲方將其所持公司 股,以每股 元的價格,共計人民幣 元的價格轉讓給丙方。
3、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工作日內,乙丙雙方應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向甲方指定的臨時帳戶,本協議書生效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4、本協議書生效後,資金、財務管理將由開立的帳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財務會計人員處理。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丙雙方的股份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份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份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管理及職能分工
1、甲方爲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經營所需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2、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爲;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3、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爲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
四、股利分配(以及盈虧的分擔):
1、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丙雙方有關公司在股份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丙雙方在成爲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丙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2、本協議書生效後,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並共同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3、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爲: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或雙季度)第 個月第 日分取上個季度(或雙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爲:上個季度(或雙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丙三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5、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五、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甲乙丙三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或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如因乙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嚴重影響乙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一向乙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4、如乙丙方未按本協議第一條規定,在規定時間內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續,每逾期解除一天,則乙丙方按轉讓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一支付賠償金。
5、本協議約定持股本人蔘於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六、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三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丙三方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七、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份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鑑證或公證、評估或審計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其他費用則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按協商條件共同承擔。
八、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各方友好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時,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貿仲委”)按照申請仲裁時適用的貿仲委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九、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本協議書經甲乙丙三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轉讓方:
受讓方: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股份協議書5
甲方:何(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何、陳(以下簡稱乙方)
在平等、自願,並協議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協議合資建房,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準備修建一幢六層半的樓房,因資金不足,現與乙方合資修建,修建期限從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交房(除不可抗力原因才延期:如下雨、洪災、地震、停電等)。
二、分房情況:第四層鄰街一套的房屋產權歸乙方中的何明傑所有;背街一套的房屋所有權歸乙方中的陳德洪所有;第五層鄰街一套的房屋產權歸乙方中陸輝所有;背街一套的房屋所有權歸乙方中的何定宇所有;第六層鄰街一套的房屋產權歸乙方中的劉勁所有;背街一套的房屋所有權歸乙方中的岑秋蓮所有;第七樓半層及屋頂房屋產權歸乙方中的鄧芳所有。
三、付款方式:分三次付清房款,首付人民幣肆萬元整;修到所需樓層付人民幣肆萬元整;交房門鑰匙時付清尾款。(每次在甲方通知乙方付款兩天內,乙方必須付款,否則房屋由甲方自行處理。)
四、單價:按1100元/每平方米集資。
五、房屋竣工後辦理房屋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手續等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負責。
七、房屋竣工後房屋的水、電和數字電視:甲、乙雙方各自立戶,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負責。
八、本協議生效後,雙方無條件遵守和履行,不得違反。
九、雙方在規定期限內不按合同履行,違約方向對方賠付違約金人民幣叄萬元整。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