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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實習日記模板彙總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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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碌而又充實的一天又過去了,一定會有值得記錄的想法吧,是時候寫好總結,寫好日記了。爲了讓您不再爲寫日記頭疼,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律師實習日記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律師實習日記模板彙總10篇

律師實習日記 篇1

已經入行有半個月了吧,法律這行入門還是比其他行當辛苦的,暫時是這種感覺。

開始的一個星期,我很無聊的坐在老闆指定的桌前,百無聊賴的看我的法學書籍,研究了一下民事證據的規定。

後來幫老闆提包的時間多了,就有機會蹭飯吃了,反正都是當事人請或者就是老闆請些廳級以上的領導吃飯這樣我也有機會沾沾光。說實話,和老闆出去吃飯也學不到啥,除了知道些律師的黑暗面外,就學會了

哪些菜好吃點。反正我秉着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的精神,着重研究吃雞還是不要白切的好,不安全,沒煮透,有病菌,所以紅燒的比較好吃。當然吃飯的日子也不是經常有的,吃了幾次又不多的時候,人就會很懷念了,什麼時候還能再去加加餐呢。

本來老闆說好新年新氣象要帶我們出去吃一頓的,可是不知道是他老人家年紀大了,還是真的很忙,這一拖就到月中了,看來這餐就沒指望了。

今天很忙竟然加班了,早上接到一個律師的任務(她出差了,沒有時間,要我幫忙寫上訴狀)。是關於勞資糾紛的,我們這裏代表公司,訴三個當事人。這種官司一看就是輸的多,可是委託人不理,他們寧願把錢給律師,也要把勞動者的工資數額打到降下來,就是要爭個面子,何必呢!

沒想到老闆今天也叫我寫個法律意見書。

是關於集資款轉爲股權糾紛的,標的是4個億,老闆收了多少律師費俺就不知道了。

所以今天真的好忙,從上午寫到晚上,兩邊交差,既不敢和老闆說接了其他律師的任務,又不敢和那個律師說老闆有任務要我做。所以只好自己強撐,狂寫,竟然把兩個都交差了,幸好之前兩個案例都有看,有一定印象。當然,那個上訴狀還算好寫,找了個以前律師寫的模板,差不多就這樣抄、修、換搞了一份,下午三點交了差,還真有模有樣,同時發現就算是上訴狀每個律師的風格差距還是很大的。啃完上訴狀又咬法律意見書,我沒有找到對應格式,而且標的巨大,案情複雜,頭都大了。尾戒看到還很奇怪,問,你不是寫了很久了嗎?小姐,我要寫好多份哦,而且這個很難啊。後來我胡亂的搞了一份給老闆,沒想到老闆大加讚賞,只修改了幾個字,就叫我發傳真給深圳那個委託人。

我還真懷疑老闆有沒有看的啊,這麼大的標的,我這個新手,沒有任何模板,胡寫一通,就這樣透過了,這不是忽悠委託人嗎?不過老闆也是太忙了,年紀又大了,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這就苦了我了,沒有修改就不會有提高,也不知道自己的缺陷,最慘要是出了問題,我可就吃不着兜着走了。

看來在這裏凡事還是靠自己了,只有自己摸着石頭過河慢慢體會律師的成長了,沒有人指導是比較痛苦的一件事情。想必很多實習律師也有這種苦惱吧。

又過了半個月,相對來講還是比較無聊的,隨着時間的推移人就會越來越煩躁的,收入低,沒事幹各種併發症凸顯,幸好我學過心理學,調節心態還是有一手的。

開始的半個月,我每天都是八點半去上班的,畢竟剛上班,要有個好印象嘛。後來我發現不對勁了,因爲怎麼都是我一個人在那裏傻傻的坐着啊(太早了)。後來天冷了,人也懶了,我定力本來就不好,就睡的很晚了(也要7點半起來呢)。

之後我都沒有個固定的時間去上班了,有時早,有時遲,反正都是九點以後纔去到了。老闆說,律師嘛,就是自由職業者有事做的時候就要加班,沒事做可以不用這麼早來。

後來,老闆說要加班的話應驗了。之前的那個深圳四億的股權糾紛案的法律意見書打了回來,意料之中啦,我亂寫的,打回來是正常的。於是就要改啊,我把材料拿回去,熬了兩個晚上的通宵終於把八千字的法律意見書拿給了老闆,原來加班是正常的啊,也因此十點後才上班了!後來又被表揚了,因爲我的法律意見書把代理權搶了回來,律師行當還是和土匪差不多的,大家搶啊搶的。老闆還承諾有獎金給的,於是我的眼就伸得賊長,可到現在還是沒有盼到,應了另一個律師的話,老闆年紀大了,經常跳票的,你就別太指望了。唉......

之後有個惠東的土地糾紛案子,本來我被確定爲代理人的,後來也不知咋的,我又沒的參與了,鬱悶啊,那個老闆也說有獎金的,可最後都是空頭支票啊。

27、28號就是所裏年會,去清遠旅遊哦,好爽。吃的東西還是很捨得花錢,我吃我吃我狂吃,晚上還狂乾紅酒,我當然是多多益善了。還有紅包,雖然我運氣差點沒有摸到大獎,但也很滿足了。

又跑去泡溫泉了,躺在夜空下的溫泉裏,看着星空,亦或跪在溫泉中,仰望上蒼,嗚......怎一個爽字了得。不可知論的我此刻感應到天人合一,軟塌塌的癱在泉水中,我真正感受到原來活着是這麼快樂的一件事。我比較流氓,還裸泡了,很爽耶,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一試。

律師實習日記 篇2

這個月接觸最多的是人身損害賠償的一些案件,交通事故、工傷的一些案件最多。起初,以爲這些案件就是走走法律流程便可了事,最簡單不過,可當完全深入其中的話又全然不知所措。因爲案件性質的不同,適用的法律依據不同,以至於對案件的解決辦法也會有不同,而這其中最關鍵的就是對賠償清單的列舉了。就這些不同類型的案件該如何去賠償,曾多次請教指導老師,及所裏其他前輩,後主要總結如下:

其一、人身損害案件的類型有多樣,各種類型案件的處理方式又各有不同。如交通事故案件,工傷案件,僱傭關係引起的工傷案件,醫療事故案件,侵權行爲引起的人身傷害案件,這幾類案件都有獨特的處理方式,且都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並不是都可以按照一般人身損害案件來處理,一定要明確各個案件自身的法律關係和法律規定。

其二、賠償清單的列舉一定要按照法律規定及當事人自身相關情況去列舉。賠償清單的列舉方法來自於司法實踐和法律的規定。在列舉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法條隱含的條款,不能簡單粗略的計算。

第三、一定要重視對證據的採集工作。證據是證明當事人訴訟請求的主要手段,也是讓法官深信一方訴訟請求合理的主要途徑。

第四、要區分因勞務關係引起的工傷和勞動關係引起的工傷。雖然都是工傷,但是在處理的過程中卻截然不同。很多當事人在諮詢的過程中都說自己是工傷,一開始自己也有些犯糊塗,但是後來透過瞭解學習及查閱先關案例。知道了勞務關係引起的工傷依據的是《侵權責任法》,而勞動關係引起的工傷卻依據的是《工傷保險條例》,兩個一定要甄別開。二者具體區別還有許多,需要一一瞭解學習。

實踐中遇到的問題有很多,需要要多研究和學習,學習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在漫長的律師職業生涯,需要不斷地充實自己。

律師實習日記 篇3

20xx年X月X日 X天

今天有位當事人委託我師父代理訴訟,師父示意我在旁邊學習一下如何接待當事人以及辦理委託手續流程。先是到行政辦公室拿來授權委託書、代理協議、受案審批表填寫,然後把當事人帶來的證據材料看一遍,是否還需要補充其他證據材料,然後把證據材料複印一份,把證據原件退給當事人。師父說:“儘量別儲存委託人的證據材料原件,以往出現律師把委託人的證據材料中的借據原件弄丟,結果官司敗訴,律師因此承擔賠償責任,爲避免此類事件發生,最好由委託人自己儲存好原件,開庭前通知他帶上就好了。律師業務談判和收費是

很關鍵的一個環節,如何讓當事人選擇委託你並且同意支付給你較爲滿意的律師費,其中有很多技巧可學,一個優秀的律師需要具備專業素質和業務素質,這兩個素質是律師的兩隻翅膀,需兩翼齊飛,缺一不可。”

我點點頭,以後每一件事情都認真去做,學好法律知識的同時,更重要的是不斷積累實踐中的各類技巧,借鑑師父和其他前輩的經驗,不斷充實自己。

律師實習日記 篇4

今天劉主任交給了我一段錄音材料,是一起民間借貸,我方當事人因爲借據約定與事實借款情況不符,爲了還原案件的`事實情況,我方當事人在與對方聊天的過程中將聊天記錄透過錄音的方式記錄了下來。

本來以爲只有二十分鐘的音頻,很容易就能翻譯完。但是,翻譯了一個小時後,才發現這是一個工程量十分巨大的工程。劉主任告訴我,在翻譯錄音材料時,要還原錄音的原話,不能爲了方便自己翻譯就隨意篡改一些字眼。如果是用方言的,也是要把方言轉化爲普通話文字翻譯,在涉及案件的部分,一定要翻譯準確清楚,多聽幾遍,以免遺漏或者曲解當事人本身的意思表示。

一整天翻譯下來,只翻譯了十五分鐘的音頻內容,看來將錄音材料轉化爲文字並非想象中的那麼容易。

今天的心得是:錄音材料作爲案件的重要證據形式,往往會透過翻譯成文字方式遞交給法庭,減輕法官聽錄音的負擔和不方便。因此這項事務也是要認真細緻地去做,做到一絲不苟。

那麼什麼樣的錄音證據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首先,大部分當事人提供的錄音是一方在另外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祕密錄的,對於這種證據的限制主要有二:

一是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亦不能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

二是不得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如採取暴力、脅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

如果沒有違反上述規定,可以作爲證據使用。

其次,在訴訟實踐中,如果要使用錄音證據,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應該提供原始載體,即錄音未經過處理,具有連續性、真實性。

二是錄音資料中記載的內容應當儘量清晰、準確,雙方就所談論的問題及表態均有明示。

三是除錄音證據外,還應充分提供其他證據佐證。

律師實習日記 篇5

今天,那位審買賣糾紛案的倉後法庭的法官找方律師談說從錄音的談話聽出雙方對貨款的具體數額有相當大的爭議並不是原告認爲的已經確認了。其實被告方的河南腔調實在是沒有人能聽得懂。大家都處於一種蒙或者我都不知該怎樣形容的狀態。而這種狀態很容易導致事實的偏離從而不能真正地梳理案情、正確適用法律。地域的差異性具有巨大的影響力。

儘管這位法官跟方律師很要好,可能他在暗地裏會支援或偏袒方律師,但不可否認的是他在總體上還是依據事實而適用法律審案的。但這種暗地裏的支援偏袒在某些情況對律師來說很重要。其實,開庭只不過是走一個程序,案子的勝負早在開庭前就已經決定了。

律師實習日記 篇6

20xx年X月X日 X天

今天早上,方律師突然叫我把代理詞拿給他看。我的直覺反應就是有點類似反問地回答方律師這個不是明天才要交給他。他說先看看有什麼修改的地方明天定稿。我只好把先的那部分交給他看,乖乖地交待着我不懂怎樣寫錄音的有效性。方律師看後,他說我把合同的有效性寫得太過理論以至於容易給審判員以空洞套話的感覺。他同時從證據的三性這方面列了提綱給我,讓我朝着這個方向去寫。於是整個早上我就忙於修改及重寫代理詞。套句俗話“時光飛逝,明月如梭”,我直到感到肚子餓了才發現已經十二點有多了。而此時,方律師也準備離開辦公室。我趁方律師離開後趕快訂餐吃飯。這實在是餓得要命!晚上我把代理詞發給方律師看看,然後他跟我說錄音的有效性要從肯定方面上着筆不要反推。於是我按照他的要求把它修改好再發給方律師批閱。代理詞的終極版就這樣誕生了!

律師實習日記 篇7

學校的思維方式和律師的思維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很多問題在學校裏碰都不會碰到,想也不會想到,即使想到了你也以爲會很簡單。律師辦案的話,關鍵不在他的理論功底,當然理論很重要,關鍵的在於他的人脈。

案源是很多年輕律師首先應該解決的問題,而發達的人脈就是問題的答案。當然人際交流有很多的技巧,並不一定要別人介紹才能認識,很多朋友都是可以爭取的。方律師就是一個交際高手!而我還是沒有擺脫那種青澀幼稚的狀態。好好加油吧,相信我一定能行的!

律師實習日記 篇8

週一總是那麼的忙碌。今天接待了一個親戚的女性朋友,諮詢的問題是關於離婚的。

案件的大致情況如下:夫妻倆人共育有一兒一女,夫妻生活也很平平淡淡,平時的矛盾積怨也很多,問題出現在和公公婆婆的日常相處上。公公婆婆不願意帶孩子,男方還要給每個月給公婆生活費,女方認爲有點吃虧,就是不答應,以此爲導火索,爆發了這次婚姻危機。這一次公婆逼着自己的兒子與女方離婚,堅決不願意女方做他們的兒媳婦。

在我看來,女方的確有些沒道理。因爲,法律並沒有規定爺爺奶奶必須帶孫子孫女,爺爺奶奶當然有權拒絕“帶”孫子孫女。“帶孫子孫女”,應該是該“孫子孫女”的父母應盡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有撫養子女的責任。

在家庭中,爺爺奶奶帶孫子孫女是出於親情而並非是法定的義務,如果爺爺奶奶身體不適或出自於不願意,作爲兒子媳婦一輩,本就不應抱怨。如果爺爺奶奶肯帶孫子孫女,作爲兒女的更應感恩戴德。雙方現在都在嚷嚷着要離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是屬於小兩口剛吵完架雙方都在氣頭上的症狀,夫妻感情根本沒有到破裂的邊緣。

如果因爲這個事由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訴訟請求很有可能被駁回。我爲當事人告知了法院會判決離婚的法定情形,同時又爲其分析了她自身的具體情況。最終勸她以寬容之心對待老人,先回去冷靜一下,再做出最後的決定。畢竟家和萬事興。

律師實習日記 篇9

2月6日

今天閒來無事,就開始整理卷宗。整理卷宗,看似平常的事情卻並不像我想象的那般簡單,在做之前還是需要一些時間去熟悉和掌握。卷宗的分類很仔細,有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一些簡單的案子,卷宗只有30多頁,而遇到複雜的案子,卷宗可多達200多頁。一個案件的卷宗通常包括授權委託書、起訴書、證據資料、代理詞、答辯狀、判決書等,可以說是一個案件的完整記錄和完全再現。因爲卷宗的整理關係到其他程序的進行,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所以在整理的過程中應該格外認真和細心。而我也在這樣的細心中渡過了充實的一天。

2月10日

今天起草了一份強制執行申請書,是關於一個道路人身損害糾紛案件的,案件很簡單,申請書也很簡單。主要是實習這麼久以來,我發現要實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難點不在怎樣打贏官司,難點在於執行。很多案子的執行都舉步維艱。往往一個案子判決下來,執行卻成了難題。唉,有的時候看到那些經濟非常困難的當事人急需用錢時,總覺得幫不上什麼忙。即使我儘自己最大的努力幫他們勝訴了,卻無法保證那些該屬於他們的賠償款要如何才能得到。但這也是所有律師頭疼的問題吧。希望我們可以加強法院的執行力,這樣的話才能真正意義上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月15日

今天還是在整理卷宗,在整理的過程中我仔細閱讀這些卷宗,一些律師告訴我說,在閱讀卷宗的過程中,最關鍵的工作是要認識各項證據在整個案件中的作用,結合所學知識,分清哪些是直接證據、間接證據、原始證據、傳來證據等。弄明白每項證據能證明什麼事實,證據間的聯繫又是怎樣的。然後,根據這些證據,假設自己是法官,將會怎樣去審理這些證據,運用什麼法律去判決。最後,結合判決書,找出自己的知識漏洞,弄懂法院判決的依據,不斷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注重理論聯繫實際。

2月19日

今天在與指導律師的聊天中,感受到收集資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兒,這件事不能一蹴而就,而需要長期的積累。資料收集佔工作的百分之三十左右,包括透過網絡、電話的方式,幫助律師蒐集案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地方部門的具體規定。這項工作我很喜歡,因爲可以瞭解各種不同的法律規定、相似案例,並且可以同律師討論案件情況。我搜集了關於外商投資、商標註冊、房地產管理、物業管理等等方面的資料。並且這項工作對鍛鍊資訊蒐集、整理整理能力很有幫助。

2月20日

今天我對司法實踐的問題有了一些思考。在司法機關製作的各類法律文書中,適用相關法律法規對案件的實體或程序問題作出處理時,有些法律文書中只寫適用何種法律法規的第幾條,、第幾款,沒有寫出這些法律法規條款的具體內容。這樣會造成許多不利.首先不利於當事人理解法律文書內容。每份法律文書都是司法人員根據案件事實和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案件作出的處理決定,是法律給當事人的一個“說法”。當事人根據法律文書認定的事實和對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來判斷自己行爲的對錯和所承擔責任的大小。處理案件的司法人員對具體的法律條款的內容是清楚的。但當事人不一定知道或根本不知道對此責任認定的法律法規是如何規定的,也不利於當事人息訴服判。

律師實習日記 篇10

今天下午,方律師帶我到古鎮拜訪客戶。當然,這也不是純粹拜訪客戶而是要完成一個小小的程序。我覺得有時候一些看起來很無聊不必要的事情在律師手上完成就不是一件單純無意義的事情。也許只是我們的腦袋還沒有想到這件事情的重要性。

小小的事情卻讓事情到達極致。小小的事情因而不再渺小了!同樣,其隨後到荷塘拜訪客戶的一些行爲讓我倍感無聊。但隨後細想,我覺得其實方律師透過這些看起來沒有意義的事情來告訴客戶一個資訊——我很重視你,全心全意爲你服務。這樣一個小小的動作其實存在着他深層的意義。我還需要在此多加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