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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減負 生育醫療保險將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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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減負,合併生育醫療保險只是開始

社保減負 生育醫療保險將合併

據報道,社會保險費的精減將進入快車道。有消息稱,“十三五”規劃的建議是將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合併,將五險一金精簡爲“四險一金”。

去年底,國務院副總理馬凱公開表示,現在的養老保險繳費水平確實偏高,“五險一金”已佔到工資總額的'40%至50%。由此,今年我國拉開了下調社保費率的序幕,失業保險費率由3%統一降至2%,工傷保險平均費率由1%降至0.75%,生育保險費率從不超過1%降到不超過0.5%。

儘管已經下調了部分社保費率,但在新形勢下,很多企業尤其是勞動密集型企業的負擔還是很重。現在將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合併,將“五險一金”精簡爲“四險一金”,似乎只是減少了一項險種,減負作用極其有限。我國社保費率之所以偏高,首先與養老保險費率佔“大頭”有很大關係。但我國養老金面臨着巨大支付壓力,假如降低養老保險費率,勢必加劇養老金支付壓力。

筆者以爲,養老保險費率完全可以適當、適時下調,理由是,養老金投資渠道將會拓寬,還將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養老金,這必然爲養老基金增加收入。而且,未來還會實行延遲退休,此舉既能增加養老金收入,又能減少支出。所有這些改革和舉措就爲下調養老保險費率創造了有利條件。

尤其是,要圍繞社保繳費基數“做文章”。社保費率偏高的原因之一是繳費基數不合理。根據現有規定,社保繳費以上一年社會平均工資的60%至300%爲繳納基數,但由於平均工資統計不夠合理——它依據規模以上企業人員平均工資統計,沒有納入低收入人羣工資,就會拉高繳費基數,增加企業負擔。

要想社保繳費基數迴歸合理,一種辦法是採用工資水平中位數,這比平均工資更能反映全體就業人員收入實際情況,社保繳費不妨以中位數爲繳納基數。另一種辦法是每個人的社保繳費基數標準應該與其上一年的個人平均工資相掛鉤。這就是說,精減社會保險費需要充分研究論證,平衡好國家、企業、個人三方的利益,然後進行全面設計,打出精減“組合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