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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兒童大病補充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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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在淳安縣、平陽縣試執行留守兒童大病補充保險。每個參保的留守兒童,最高可報銷20萬元的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及10萬元的意外致殘補助。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具體情況吧!

留守兒童大病補充醫保

據統計,2016年我省有11.18萬名農村留守兒童。爲提升留守兒童醫療保障額度、減輕重病患兒家庭支付壓力,今年年初,省民政廳、省婦聯、省婦女兒童基金會聯合發起“童守計劃·浙江省留守兒童大病保險”項目。留守兒童每人年度保險費50元,資金由省婦女兒童基金會向社會籌集。項目由大地保險浙江分公司承辦,在社保、新農合保障制度的基礎上,構築二次補充保障體系。

參保的留守兒童一旦患大病,在完成社會保險報銷後,家庭自付醫療費用不低於5000元的,可報銷比例爲95%,最高報銷金額20萬元。爲保證參保患兒能夠得到及時的救治服務,報銷範圍以治療費用而不以病種進行界定。在國家基本醫保政策範圍內的任何病種、在任何醫院進行治療,報銷比例和起付線均不變。此外,該項目還將免費爲留守兒童提供最高達10萬元的意外致殘補助。

項目相關負責人表示,截至3月底,淳安縣和平陽縣兩地7600餘名留守兒童已辦理投保手續。爲建立長效執行機制,該項目下一步將建立“公益基金池”向社會籌集資金,擴大項目輻射面,惠及更多留守兒童。此外,據省民政廳消息,今年我省將全面實施“合力監護、相伴成長”關愛保護專項行動,進一步落實留守兒童家庭監護責任、政府屬地責任及各部門相關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