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辦事指南>社保政策>

農村宅基地繼承

學問君 人氣:2.74W

關於農村宅基地繼承的問題很多農民都十分關注,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制,宅基地的所有權是村集體的,房屋使用權纔是農民的。想當然的認爲“地隨房走”是錯誤的,完成確權後農房也不是農民的私有財產。子女也不是理所當然的可以繼承。那麼哪些情況子女不能繼承農村父母的宅基地呢?

農村宅基地繼承

農村宅基地可以繼承嗎?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使用權屬於房屋所有人,農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基於“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不能隨意對宅基地進行處置。

我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宅基地不屬於遺產,不能被繼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公民個人所有,可以繼承。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的“地隨房走”的原則,公民繼承了房屋,當然可以使用房屋所佔的宅基地。

  可以繼承農村宅基地的情況

1、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並且在同一農村集體組織中,可以繼承。

2、繼承人不和被繼承人一起生活,但屬於同一農村集體組織,可以繼承。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什麼

宅基地使用權指的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享有的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個人住宅的權利。

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農村宅基地使用期限

依照我國法律規定,農村居民可以對自己的宅基地行使佔有、使用等權利。宅基地所屬類型不同,這種使用權行使年限也不相同。

宅基地分爲兩種:

一種是國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應當有年限,不超過七十年;

一種是集體土地上的宅基地,法律規定這種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時間限制,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身份而獲得的。

  哪些情況子女不能繼承農村父母的宅基地?

第一,沒有和父母共同生活但又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子女無繼承權。不允許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人繼承宅基地,避免損害其他集體成員的利益

第二,非農村集體成員的子女無法繼承父母的宅基地。父母是村集體成員,房屋已完成確權,而子女因種種原因農轉非,這種情況父母的宅基地子女無法繼承,不過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可以繼承。

第三,宅基地一直閒置或者是房屋年久失修倒塌,此類宅基地子女無法繼承。宅基地荒廢就是土地浪費,國家只能收回。

綜上所述,農村房屋並不是理所當然就能繼承的,畢竟農村實行一戶一宅的政策,農民朋友不得超量多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