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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醫療保險與社保的區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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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醫療保險與社保的區別

商業醫療保險與社保的區別有哪些?

社會基本醫療保險是一項重要的社會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患者疾病經濟負擔,而補充商業醫療保險則可以更好地保障參保者的健康,那麼,兩種之間有什麼區別嗎?

問題一:什麼是商業醫療保險

湖北張先生:什麼是商業醫療保險?真的可以代替醫保嗎?已有社會基本醫療保險,是否還需買商業醫療保險?理賠時兩者的順序怎樣?

答:1.商業保險公司出售的保險就是商業保險,它是社會保險的有力補充,但它決不可能代替社保。2.衆所周知,社會保險中的醫保叫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既然是“基本”,那就是保障較低,要像北歐國家類似的保障肯定不現實,當然要加一些商業保險的.保障,如意外保險等。3.保險公司規定,先賠社保,再賠商業保險,如住院花了1萬元,社保賠付了5000元,剩下的5000元商業保險按照社保的範圍再給予賠付。

問題二:爲49週歲的母親如何買商業醫療保險

廣州白小姐:母親現已49週歲,再過兩個月就要50週歲了,我想爲她買商業保險,萬一生了大病可以減輕一些醫療費用,特別是那些女性常患的大毛病。現在家庭總年收入大概爲4萬元,我希望母親老了以後,生病可以有錢醫治。

答:49歲年齡較大,4萬元的家庭年收入有限,建議以意外險和意外醫療險爲主,大病險需要的是消費型的短期重疾險,保額不宜太高(5萬-10萬元即可),否則會產生較大的經濟壓力。城鎮戶口有條件則上社保補充醫療(像北京“一老一少”醫保類似的),農村戶口的話,可以以家庭爲單位上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需要將家庭的保障重點放到家庭的支柱上。

問題三:如何避免商業醫療保險過期不賠

上海陳女士:聽別人講保險理賠過了理賠期就不能賠,想請教專家怎樣避免這個問題?

答:買了保險後沒有及時告訴家人或者受益人的情況,並非個別。有的客戶是一時疏忽或確實忘了告訴家人;有的客戶誤認爲保險是自己的事,無需告示別人;甚至有人把買回的保險混同於個人的“小金庫”。

這樣會給客戶及其家人尤其是直接受益人造成經濟損失。一旦客戶長期不在當地或出意外,保險就容易過期失效,人壽保險更是如此。即使有的保單被家人發現時仍然在有效期內,也會給理賠取證造成難度,使理賠大打折扣。如果是財產保險,其有效理賠期會更短,以致於一旦在客戶家人不知道的情況下很容易錯過理賠時效。因此,提醒已經購買了保險的客戶,買了保險千萬別忘了告訴家人。客戶無論買了什麼保險都應該及時並如實地告訴家人,將保單放在家人都知道的地方。當然,作爲基層保險部門及營銷人員,給客戶提出將保單情況告訴家人的要求,並經常保持聯繫包括做好售後服務工作也是至關重要的。

問題四:買商業醫療保險什麼是續期保險費

廣州餘先生:什麼是續期保險費?如果沒有按時繳納續期保險費,保險合同效力會受什麼影響?

答:大多數長期保險會提供分期繳納保險費的繳費方式,其中,首期保險費以後的分期保險費稱爲續期保險費。爲保證保單的有效性,選擇分期繳納保險費的投保人要按時繳納保險費。如果未按時繳納保險費,超過60天的寬限期後,保險合同效力中止。如果被保險人不幸在60天的寬限期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然承擔保險責任;但在寬限期後,因爲保險合同效力中止,保單已經失效,被保險人將無法得到保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