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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病醫療保險實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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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2010年已啓動大病保險 市民北上廣治大病可即時結算

廈門大病醫療保險實施情況

據廈門日報報道,1997年,我市在實施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同時,同步爲參保職工建立大病保險制度,開創了全國大病保險的先河。2010年7月在借鑑職工大病保險經驗的基礎上,又在全國率先啓動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建立覆蓋城鎮居民、農村居民、未成年人和大學生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

據市社保中心醫療費審覈結算科科長林青山介紹,我市進入大病保險參保人數已達259萬人。我市每年大約有兩三千醫保患者因患大病重病選擇到省外就醫。以前廈門參保人省外看病,只能先墊付現金,回廈再報銷。患大病需要很多錢治療,沒錢還得到處去借。此外,參保人回廈門後報銷還需等待25個工作日。

今年1月起,市人社局推出醫保新政。廈門醫保參保人在北京、上海、廣州的24家試點醫院住院,出院時,醫保可報銷的費用可以當場報銷,4小時內完成,無須墊付現金,也無須回廈再報。如果在試點醫院門診看病,或者在北上廣非試點醫院就診的患者,可以直接在平安養老保險公司設立在當地的客戶服務中心辦理報銷,不用專程回廈辦理,報銷金額會轉到參保人的卡上,15個工作日內完成。

截至目前,已有200多名廈門醫保參保人享受了這項便民政策,接下來我市還將在其他省外重點城市增加試點。

專家介紹,省外就醫一站式醫療費報銷政策的實施,極大地方便轉外就醫、異地安置和異地工作人員的'省外就醫,優化完善了省外就醫一站式結算的運作流程,爲全國其他地區不斷延伸創新醫保服務提供了可複製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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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覆蓋所有城鄉參保人羣 今年支付比例應達50%以上;到2017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大病保險制度

據新華社電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意見提出,2015年,大病保險支付比例應達到50%以上;年底前,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羣,大病患者看病就醫負擔有效減輕。

這是繼2012年6部門下發《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後,國家在重特大疾病保障與救助機制建設上的又一“力作”。

意見指出,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應遵循四個原則。

一是堅持以人爲本,保障大病。建立完善大病保險制度,不斷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和服務可及性,着力維護人民羣衆健康權益,切實避免人民羣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二是堅持統籌協調,政策聯動。加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保險和慈善救助等制度的銜接。三是堅持政府主導,專業承辦。強化政府職責的同時,採取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方式,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和商業保險機構專業優勢。四是堅持穩步推進,持續實施。大病保險保障水平要與經濟社會發展、醫療消費水平和社會負擔能力等相適應。

主要目的

對城鄉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主要目的是要解決羣衆反映強烈的因大病致貧、返貧問題,使人民羣衆不因疾病陷入經濟困境。

時間表

今年>

大病保險支付比例應達50%以上,隨着大病保險籌資能力、管理水平不斷提高,進一步提高支付比例,更有效地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今年年底前>

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羣,大病患者看病就醫負擔有效減輕

2017年>

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大病保險制度,與醫療救助等制度緊密銜接,共同發揮託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的公平性得到顯著提升

完善籌資機制

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作爲大病保險資金,參保羣衆不額外繳納費用。

提高保障水平

保障對象爲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參保人,保障範圍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相銜接。2015年大病保險支付比例應達到50%以上。

加強不同保障制度銜接

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間的互補聯動。

規範大病醫保承辦服務

原則上透過政府招標選定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業務。規範大病保險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建立大病保險收支結餘和政策性虧損的動態調整機制;不斷提升大病保險管理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嚴格監督管理

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協同配合,強化服務意識,切實保障參保人權益‘要規範醫療服務行爲;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