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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城鄉醫保並軌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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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內蒙古2017年1月1日起城鄉醫保將並軌,內蒙古的新農合藥品目錄由原來的1988種增加到2600多種,增幅達到三成以上,新農合實際報銷比例將逐步向城鎮居民靠攏。不僅僅是內蒙古,城鄉醫保並軌後,各地醫保定點的醫療機構、醫保藥品的目錄,都將明顯擴大。尤其對不少新農合參保民衆來說,整合後醫保用藥範圍成倍增長。

內蒙古城鄉醫保並軌最新政策

◆整合基本醫療保險資訊◆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醫保制度整合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全區統一的基本醫保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依據國家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同時,將進一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實現不同醫保制度之間在繳費年限、待遇享受等方面相互銜接,保障參保居民跨統籌地區或跨制度轉移基本醫保關係的合法權益。加快推進和完善區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依託國家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平臺,2017年底前建立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機制。

此外,還要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資訊網絡和數據資源,逐步建立全區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資訊系統,加快建立覆蓋全區各盟市、旗縣(市、區)、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嘎查村(社區)的服務網絡,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資訊系統與醫療救助、大病保險、疾病應急救助、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協議管理的醫藥機構等資訊管理平臺的互聯互通,逐步實現“一站式”資訊交換和直接結算;全面開展第二代社會保障卡制發和應用工作,已經發放的居民健康卡可以與社會保障卡並行使用,逐步與社會保障卡互通融合。

◆政府補助逐步提高◆

對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將透過哪種方式籌集,《意見》中也有非常明確的規定: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個人繳費、政府補助相結合爲主的籌資方式籌集,鼓勵集體、單位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給予扶持或資助。可以個人、家庭或學校(幼兒園)爲單位參保繳費。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自然年度計算參保週期,實行年預繳費制度,每年9月至次年2月爲繳費期,收繳下年度個人參保費用。

在財政補助方面,在國家規定的財政補助資金中,除中央財政補助外,自治區按各地財力分類分檔給予補助。2016年自治區補助基數爲一類地區43元、二類地區60元、三類地區77元,以後每年在此基礎上,對當年增加部分,一類地區補助30%、二類地區補助50%、三類地區補助70%,其餘部分由盟市、旗縣(市、區)財政分級承擔。

在個人繳費方面,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後,具備條件的統籌地區可統一確定個人繳費檔次。暫不具備條件的可分別確定兩個繳費檔次,實行不同的待遇水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地方人民政府予以補貼,補貼標準按照原政策執行;符合政策規定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補貼;特困人員、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的兒童參保費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給予全額資助。

在新生兒參保方面,新生兒出生前在父母任意一方參保地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即視同新生兒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免繳當年參保費用,發生的醫療費用可透過登記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予以報銷,次年以新生兒本人身份繳費參保。

◆保障待遇不降低◆

針對老百姓普遍關心的門診支付比例、住院保障、大病保險等問題,《意見》中明確,各地區要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總體待遇水平不降低,並逐步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醫療保險待遇動態調整機制,逐步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保障水平。

首先,在門診統籌方面,各地區要逐步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制度,門診統籌包括普通門診和門診特慢病等。根據基金總量合理確定門診就醫人數佔比、起付標準、支付比例以及最高支付限額等指標。普通門診支付比例不低於50%。

其次,在住院保障方面,各統籌地區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平均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最高支付限額要達到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將參保城鄉居民生育醫療費用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享受分娩財政補助政策的,其財政補助後剩餘生育醫療費用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報銷。積極推行分級診療管理,適當拉開不同層級醫療機構住院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和支付比例差距引導城鄉居民在基層醫療機構就醫就診。

第三,在大病保險方面,各地區要加強與商業保險公司的合作,透過政府交易平臺選擇商業保險公司,建立健全城鄉居民統一的大病保險制度,逐步提高籌資標準和待遇水平,大病保險待遇向困難患者和大病患者傾斜。

第四,在健康扶貧方面,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人員醫療救助的基礎上,逐步將低收入救助對象和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納入醫療救助和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範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和特困人員,在協議管理的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各類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費用在年度救助限額內按不低於70%的比例給予救助。

◆包頭在內蒙古率先實現城鄉醫保並軌◆

包頭先行一步,全區城鄉醫保並軌也已提上日程。自治區日前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方案》,要求各盟市在8月底前出臺具體整合工作實施方案;9月底前,完成城鎮基本醫保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統一工作;10月底前,出臺具體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2017年1月1日,力爭在全區啓動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

政策明朗了,但城鄉醫保並軌後對於我們老百姓來說到底有哪些好處?小編大概梳理了一下,全國各地情況略有不同,供大家參考。

●關鍵詞●用藥範圍

內蒙古2017年1月1日起城鄉醫保將並軌,內蒙古的新農合藥品目錄由原來的1988種增加到2600多種,增幅達到三成以上,新農合實際報銷比例將逐步向城鎮居民靠攏。不僅僅是內蒙古,城鄉醫保並軌後,各地醫保定點的醫療機構、醫保藥品的目錄,都將明顯擴大。尤其對不少新農合參保民衆來說,整合後醫保用藥範圍成倍增長。

例如,天津市人力社保局透露,城鄉醫保並軌後,農村居民醫保藥品的數量從原來的2000多種增加到7300多種,增加了2倍。此外,農村居民就醫定點醫院的數量也由原來的30家左右,擴大到目前的1400餘家。

河北省新農合用藥目錄有1000種左右,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用藥目錄約有2400種,整合後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用藥目錄能達到2900種左右。

再如,山東、廣東、寧夏城鄉醫保並軌後,城鄉居民統一使用基本醫保藥品目錄,農民的可報銷藥品種類分別從1100種、1083種、918種擴大到2400種、2450種、2100種,醫保用藥的範圍增加1倍多。

●關鍵詞●繳費更便捷

近日,記者從呼市地稅局社保分局瞭解到,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11月1日下發了《關於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該《通知》明確,城鄉普通居民每人每年190元(含大病保險20元);大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及非在校少年兒童每人每年130元(含大病保險20元);城鎮滿60週歲以上老年人中的低保對象、18週歲以上的重度殘疾非從業居民每人每年60元(含大病保險20元),不足部分由當地財政補齊;農村五保戶、軍烈屬由民政部門代繳;農村低保戶由民政部門代繳50%,其餘50%由居民個人繳納。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主要變化的是第二類人羣,即大學生從之前的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30元,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及非在校少年兒童從之前的每人每年7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30元。

據悉,該標準從2016年11月1日起實行。爲提高社會保險費徵繳效率,方便繳費人繳費,呼市市區範圍內繳費自然人可持帶有銀聯標誌的銀行卡(任一銀行的銀行卡均可)、二代居民身份證、人社部門開具的繳費覈定單,到就近的繳費網點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