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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城鄉醫保即將“並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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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政府日前出臺了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從2018年起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將“並軌”,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江蘇城鄉醫保即將“並軌”

  江蘇城鄉醫保即將“並軌”

城鄉醫保“並軌”

爲什麼要整合城鄉醫保?從市民老張一家就可以瞭解到城鄉醫保帶來的差距:老張在企業上班,參加的是城鎮職工醫保;妻子沒有工作,參加的是城鎮居民醫保;父親在鄉下務農,參加的是新農合。

“大家都吃五穀雜糧,沒有不生病的。”老張說,算下來,他自己看病報銷得到的實惠最多,父親得到的實惠最低。

目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分爲三大類:城鎮企業職工參加職工醫療保險,沒有工作的城鎮居民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農村居民參加新農合。其中,城鎮企業職工醫療保險由個人和企業共同繳費,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另外,人社部門負責居民醫保,衛生部門負責新農合。

城鄉醫保將涉及我市450多萬參保人員。目前,職工醫保參保人員120餘萬人,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在50萬人左右,面廣量大的是新農合參保人員,在280萬人左右。

城鄉醫保制度整合,將給參保人員特別是新農合參保人員帶來實惠。

報銷比例逐步統一

基金平均支付比例達75%左右

根據省“實施意見”,制度整合不傷害參保人員利益,不降低現有醫保報銷水平。在此基礎上,逐步統一城鄉居民醫保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政策範圍內基金平均支付比例在75%左右。

【目前情況】

據瞭解,目前我市在職職工、退休人員、城鎮居民住院報銷待遇持續提高,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分別達80%、86%、70%。

同時,還將完善門診統籌,主要保障城鄉居民在基層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門診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醫藥費、一般診療費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等費用支出,基金支付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嚴格控制目錄外藥品和醫用材料的使用,逐步縮小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也將整合。推動兒童先心病等22類重大疾病保障向按病種付費和大病保險平穩過渡,並確保待遇水平不降低。鼓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滿足城鄉居民多層次醫療保障需求。

【目前情況】

據瞭解,我市人社部門對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合規(目錄內)醫療費用1.5萬以上的.部分進行分段計算,不設封頂線。具體爲,合規費用1.5萬-6萬,職工醫保報銷比例爲55%,居民醫保報銷比例爲50%;合規費用6萬-10萬,職工醫保報銷比例爲60%,居民醫保非特一患者報銷比例爲55%,居民醫保特一患者報銷比例爲50%;合規費用10萬-15萬,職工醫保報銷比例爲65%,居民醫保報銷比例爲60%;合規費用15萬以上,職工醫保報銷比例爲70%,居民醫保非特一患者報銷比例爲65%,居民醫保特一患者報銷比例爲70%。

當前,新農合的基本藥品目錄範圍較窄,而江蘇省居民醫保目錄涵蓋3萬多種藥品。統一城鄉居民醫保藥品、診療項目(含特殊醫用材料)、醫療服務設施等基本醫療保險三個目錄之後,還將明確支付範圍。

整合之後如何籌資

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爲主

省“實施意見”提出,從2018年起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後的城鄉居民醫保繼續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爲主的籌資方式,鼓勵集體、單位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給予扶持或資助。“實施意見”還要求整合後的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平。

對於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的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到同一籌資標準。在精算平衡的基礎上,逐步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穩定籌資機制。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目前情況】

據瞭解,目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繳費費率是單位8%,個人2%;大病醫療救助單位繳費費率1%,個人6元。居民醫保,按照老年居民個人繳300元,一般居民個人繳400元,少兒及新生兒個人繳80元的標準執行。揚州全市新農合人均籌資標準已從2011年的245元提高到545元,各級財政補助從人均200元提高到425元,參保率達98%以上,政策範圍內住院補償比達75%,最高補償限額提高到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