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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不籤“協議”大學生打工當心被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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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不籤“協議”大學生打工當心被涮
  發一天傳單30元、做產品促銷一天50元……今年暑假,不少在校大學生去企業打工掙錢。然而,大多數學生和用人單位並不瞭解與“暑期打工”相關的法律法規,學生權益受侵害的不在少數。昨天下午,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仲裁科科長楊明走進快報“生活江蘇”網站視頻在線,提醒大學生打工時不要忘記保護自己的勞動權益。 
  打工不籤“協議” 

  現象:多數用人單位在招聘暑期兼職大學生的時候,都只有口頭承諾,一個月或一天給多少錢,至於其他的條件一律閉口不談。而大學生往往不會太在意或者根本不知道其應享受的權利,覺得還行就糊里糊塗地幹了。 

 
  解析:勤工助學的高校學生需與企業簽訂“勤工助學協議”,協議中的約定應當包括:使用期限、企業的管理職責、工作時間和工作班次、勞動保護的規定、勞動報酬、傷亡事故的處理辦法等。除協議外,企業和打工的.學生還要注意其他與權利義務有關的規定。 

  勞動時間超過4小時 

  現象:李某是南京某職業技術學院的大學生,放假前他透過學校聯繫好了一家機械修造廠。廠裏安排李某在車間跟班勞動。一天6小時李某倒並沒在意,只是感覺廠裏答應給500元/月的工資低了。 

  解析:大學生勤工助學每天勞動時間不應超過4個小時,而且企業給予勞動報酬的標準不得低於當地小時工最低工資標準。目前南京市一類地區的小時工最低工資標準爲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