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一個人的心理是否健康?什麼是心理健康的標準?由於心理健康缺少像生理健康那樣較精確的指標,並且隨着社會文化和時代的不同,心理健康標準也在不斷地發展和變化,所以關於標準問題在心理學界存在很大的分歧。
第三屆國際心理衛生大會提出了心理健康的標誌是:
①身體、智力、情緒十分協調;
②適應環境,人際關係中彼此謙讓;
③有幸福感;
④在工作職業中,能充分發揮自己的能力,過有效率的生活。
人本主義心理學家馬斯洛等提出心理健康的十條標準:
①有足夠的自我安全感;
②能充分地瞭解自己,並能對自己的能力作出適當的評價;
③生活的目標切合實際;
④能與現實環境保持接觸;
⑤能保持人格的完整與和諧;
⑥善於從經驗中學習;
⑦能保持良好的'人際關係;
⑧適當的情緒表達和控制情緒;
⑨在符合集體要求的前提下,能有限度地發揮個性;
⑩在不違背社會規範的前提下,對個人的基本要求能作恰如其分的滿足。
人格心理學家奧爾波特對心理健康提出了七條標準:
①自我擴展能力;
②與他人熱情交往的能力;
③自我接納能力和安全感;
④實際的現實的知覺;
⑤具有各種技能並專注於工作;
⑥自我客觀化;
⑦內在統一的人生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