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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北電力大學(保定)2016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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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華北電力大學已經將關於2016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的工作辦法公佈了,請考生們儘早做好考研複試的準備工作,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出來的詳細內容,歡迎閱讀檢視。

華北電力大學(保定)2016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指導思想

複試是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環節,是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的有效方式。各院系(部)要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進一步完善複試考覈方案。要堅持立德樹人,着力加強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覈。要堅持能力、素質與知識考覈並重,突出對考生專業素養、創新能力的考查。要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要充分發揮和規範導師羣體在複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對導師的遴選和培訓,提高導師科學規範選拔人才的能力。

在錄取過程中,要根據考生的初試、複試成績,結合政治思想表現、身體及心理健康狀況等,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的原則和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着力提高研究生錄取選拔質量;繼續推動研究生教育結構調整和優化,積極發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加強資訊公開和監督,切實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

學校成立由黨政一把手任組長的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複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辦法及複試小組工作基本規範,組織開展複試錄取各項工作,並進行現場巡視。

組 長:劉吉臻

副組長:安連鎖 李雙辰 米增強

成 員:趙冬梅 顧雪平 劉志遠 沈長月 王聚芹 張莉 張曉宏 範孝良 韓中合 劉雲鵬 高會生 馬永光 王保義 付東 黃元生

同時成立由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的監察組及複試督導檢查組,對全校的複試錄取工作全程參與和監督。

組 長:李雙辰

副組長:王知春

成 員:張冬生 蹇文馨

各院系(部)成立院系(部)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小組組長應由院系主管領導擔任,成員包括相關專業的學科帶頭人和學術骨幹,一般爲3—5人。院系(部)工作領導小組接受大學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監督,主要職責爲:

(1)根據學科特點,成立各學科專業的複試小組,選派複試小組成員並進行相關招生政策、規章制度以及複試內容和複試方法等方面的培訓,明確複試組成員在複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2)負責本單位專業課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命題和閱卷工作;(3)負責制定本單位外語口語能力測試的實施方案(必要時可聘請英語系教師參加);(4)負責審覈各專業複試小組的複試記錄和複試結果;(5)負責組織對考生其它情況的審查和認定工作;(6)負責確定調劑名單;(7)負責對參加複試而未被錄取考生的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8)負責及時上報所有與複試錄取有關的材料。

複試小組成員應包括專業的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幹、碩士生導師,指定一人爲組長,一般不少於5人,招生人數較多的學科,可以平行地組織若干個小組,複試小組的主要職責爲:(1)在大學工作領導小組和院系(部)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能力等考覈;(2)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外語口語能力測試和實踐能力考覈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並具體組織實施。複試小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有直系親屬參加複試的教師應認真執行迴避制度。

同時成立院系(部)督導檢查組,負責對本院系(部)複試錄取工作的督導和檢查。

 三、進入複試基本分數要求及複試名單確定

2016年我校遵循國家制定的A類進入複試基本分數要求(見附件一)。

我校所有專業均實行差額複試,各專業的複試比例一般爲150%。對於上線人數大於或等於招生規模,但不足該比例的,按實際上線人數確定。對於上線人數小於招生規模的專業,可按缺額數的200%—300%接收調劑。

我校根據各專業(領域)的招生規模,按照上述規則,確定參加複試人員名單,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統一對外公佈,複試考生需按照我校《關於做好2016年碩士研究生複試準備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各項複試準備工作。

四、關於資格審查工作

複試報到時,考生需向報考院系(部)提交如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本人二代身份證(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需持本人學生證)原件及複印件、《複試通知單》(複試前三天從研究生院主頁下載)。

2、《政審表》,須手寫填寫完整並有單位蓋章。

3、《個人陳述》,需打印並簽字。

4、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只限往屆生)。

5、具有12位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限往屆生)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限應屆生)。

6、考生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並加蓋公章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原件或複印件。

7、同等學力考生除提交上述1—6項材料外,還需提交補修大學本科6門主幹課程的成績單(需加蓋補修學校教務部門公章,並經報考院系審覈簽字蓋章)。

8、“少數民族骨幹計劃”考生除提交上述1—6項材料外,還需提交本人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已蓋好章的《報考201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原件。

9、“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考生除提交上述1—6項材料外,還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及《退出現役證》原件及複印件。

10、擬定向就業的考生需出具單位同意定向培養的《證明信》。

複試期間,各院系(部)負責對考生進行全面資格審查。要求認真核對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生證(僅限應屆生)、學歷學位證書(僅限往屆生)、政審表上的圖像資訊是否一致,嚴格覈對考生的報考資訊和本人身份是否真實,審覈結果須由具體審覈工作人員和院、系負責人簽字確認,並將考生身份確認材料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各學科複試小組應在複試現場認真核對考生本人及其有效身份證件與《複試通知單》的圖像資訊是否一致。

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未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不得參加複試。

對於沒有達到規定或提供與報考材料學歷不符、年限不符等虛假資訊的考生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複試結束,我校將對考生的所有科目初試試卷及複試試卷筆跡進行認真核對,對於替考等作弊行爲,做到隨時發現,隨時處理,絕不姑息遷就。

 五、複試程序、內容及要求

考生按照我校2016年複試基本程序及時間安排(見附件二)參加複試。

(一)複試總成績滿分爲250分(會計、工程管理碩士350分),內容包括:

1、專業課筆試(公共管理碩士無),滿分100分,考試時間2小時,由學校統一組織。

2、外語聽力測試,滿分30分。

英語聽力由學校統一組織,電臺放音,頻點FM87.2MHZ(考生需自備調頻收音機),時間30分鐘。

英語語言文學專業二外聽力,由英語系組織,在複試面試時進行。

3、外語口語測試,滿分20分,由院系組織,在複試面試時進行。

4、專業綜合面試,滿分100分,一般以口試爲主,每生一般不少於15分鐘,由院系自行組織。綜合面試應能全面考覈考生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瞭解和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以及人文素養、心理承受能力、事業心、責任感、道德品質等方面情況。各院系還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將實踐(實驗)能力考覈作爲綜合面試的一項內容,考覈辦法應報研招辦備案,並至少提前一週向考生公佈。

對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選拔應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5、政治理論筆試(僅限公共管理、會計、工程管理碩士),滿分100分,考試時間2小時,由學校統一組織。

對於同等學力考生,複試時必須增加兩門與所報專業相關的主幹課程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時的科目相同,不得與專業課筆試的科目相同,考試時間每門爲2小時,試卷滿分爲100分,由學校統一組織。

(二)體格檢查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六、關於調劑

對於生源不足的專業,可接收報考專業和考試科目與之相同或相近考生的調劑,具體辦法見《關於做好我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部分專業接收調劑工作的通知》。

七、招生計劃、成績使用及錄取

(一)招生計劃

2016年教育部下達我校招生計劃總計905人,其中單考計劃2人,少數民族骨幹計劃12人,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5人。

我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分專業招生計劃見附件三。

(二)成績的使用

1、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複試總成績。

2、考生誠信、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覈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覈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複試總成績低於150分的(會計、工程管理碩士低於210分的)不予錄取;專業課筆試成績低於50分的不予錄取;綜合面試成績低於60分的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複試總成績,但任何一科成績低於60分的不予錄取。

4、對於“少數民族骨幹計劃”及“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複試總成績低於130分的不予錄取;專業課筆試成績低於40分的不予錄取;綜合面試成績低於60分的不予錄取。

(三)錄取辦法

1、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是錄取的重要依據。複試合格的,根據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入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照初試總成績排序錄取。

對於有調劑考生的專業,一志願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先錄取一志願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

對於“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參照上述原則單獨錄取。

對於“少數民族骨幹計劃”考生,參照上述原則單獨錄取,但漢族考生單獨排序,且錄取人數不超過該計劃錄取總數的10%。

2、單考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計劃”生及其他定向就業生錄取前,須與學校簽訂定向就業培養協議。

(四)關於保留入學資格

我校原則上不辦理保留入學資格,確有特殊情況的可酌情考慮,保留入學資格年限爲1-2年。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需本人提出申請,(統一格式,點擊下載:《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需提供去向證明材料,經所錄取的院系審覈同意後,報大學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注:保留入學資格申請須在4月1日前提出,逾期將不再受理)

八、關於學費及獎助政策

學費標準:根據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學費標準備案批准檔案執行。

我校根據國家有關要求,設有各種獎、助學金,用以資助學生完成學業,具體做法按學校相關檔案執行。

 九、監督、資訊公開和複議

(一)要加強對複試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複試錄取工作政策執行準確、組織有序、管理到位。要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健全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機制。確保複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權益,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二)要嚴格過程監管,對複試全程錄音錄像,並組織有關部門聯合開展複試現場巡查。

(三)實行資訊公開制度,複試基本分數線、複試名單、複試錄取工作辦法、複試、錄取結果等資訊及時公佈。

(四)實行復議制度,考生對複試結果持有異議的,應在複試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透過書面報告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複議請求,涉及招生政策、原則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涉及複試成績等有關問題的,由相關院、系(部)負責解釋。

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申訴及違法、違紀行爲監督舉報方式:

學校紀檢監察處受理舉報電話:0312-7522700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受理舉報電話:0312-7522636

Email:

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研招處受理舉報電話:0311-66007121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