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人在職場>就業指導>

無效合同與違約

學問君 人氣:2.6W

無效合同與違約

無效合同與違約

常見的無效勞動合同

一、口頭約定的合同

個別外資企業、私營企業和集體企業經營出於企業自身需要,在招聘時故意不與求職者訂立勞動合同,僅作一些簡單的口頭約定。如此,一旦出現糾紛,求職者權益就將受到損害。因此,口頭約定合同在我國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二、顯失公平的合同

求職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一定要逐條審查,對一些不合理、顯失公平的內容應堅決拒絕。

三、脅迫的合同

一些用人單位招工時,強迫勞動者交納鉅額集資款、風險金、並脅迫勞動者與其訂立所謂的自願交納協議書,企圖以書面協議掩蓋其行爲的違法性。《勞動法》第17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四、附帶保證的合同

部分企業爲約束勞動者的行爲,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硬性規定另籤一份“保證書”,其內容是強迫勞動者接受一些不合理的'規則和條件,並把該保證書作爲勞動合同附件來約束勞動者。

五、真假合同

某些外資企業,私營企業或集體企業爲應付勞動仲裁部門的監督管理,與勞動者簽訂真假兩份合同。以符合有關規定的"假合同"應付勞動管理部門的檢查,實際上卻用按自己意願與勞動者訂立的不規範甚至違法勞動合同來約束勞動者。

六、抵押性質的勞動合同

部分用人單位爲防止勞動者"跳槽",在訂立勞動合同時,要求勞動者將其身份證、檔案、現金作抵押物,甚於扣留勞動應得的福利或工資,一旦勞動者"跳槽",用人單位便將抵押物扣留。

七、無保障的勞動合同

一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不具備病、傷、殘、死亡補助和撫卹等內容,或雖有此條款但不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就業違約全攻略

第一種情況:就業意向達成,推薦表到公司,還未做進一步處理。

處理方法:

1.先爭得公司同意(可能會交適量罰款)

2.然後拿回你的全部材料

3.向學校解釋,如果學校要罰款,可以交罰款。某些特殊的學校可能會有懲罰措施,比如不讓留京。這個是該校的土政策。

違約損失:這種情況最簡單,損失在0k-3k之間

第二種情況:就業意向達成,推薦表到公司,三方簽署,公司還未做進一步處理。

處理方法:

1.先爭得公司同意(可能會交適量罰款)

2.然後拿回你的全部材料,包括三份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