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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就業簽約必須知道的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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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校大學生不能訂立勞動合同。在校大學生不具有勞動者主體資格,不具備勞動者的身份。但是不代表不能有實習資格。

大學生就業簽約必須知道的常識!

2.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學歷、簡歷造假則合同無效。在向用人單位投遞簡歷時,簡歷內容一定要真實。因爲用人單位一旦發現你的簡歷有“水分”。他們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賠償或補償金。

4.非全日制用工指的是平均每日工作不超過四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切記,跟你在校時的打工完全是兩回事。

5.合同簽訂時間。自你爲用人單位幹活那天起建立勞動關係,或者從幹活起1個月內簽訂書面合同。否則自第2個月起應支付雙倍工資。

6.試用期長短。以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是三個月以下的。不能約定試用期,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7.試用期工資不低於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合同約定工資的80%。

8.試用期不能多次簽訂或單方延長。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也不能單方面延長其試用期。

9.勞動合同要有工作地點範圍的限制。用人單位不能在合同期內,以工作需要爲名,隨意調派到外地分公司或者以出差爲名而長期派駐外埠工作。

10.用人單位必須爲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如果招聘的時候用人單位對你說,是否上保險需要領導批准或協商。或者根據你的工作表現來決定,你可以扭頭就走,不用猶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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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傳銷公司最常用的話是“讓你在消費的同時賺錢”,這是鬼話,消費就是消費,賺錢就是賺錢。把消費當職職業,永遠也別想賺錢。

二、不見兔子不撒鷹。所有傳銷公司都是爲了一個字“錢”,你憑什麼給錢他,一定想清楚:是他有你需要的產品?還是他有你需要的服務?都沒有,只是爲了他能給你一個事業。如果是這樣,那麼,你就該你問他要錢了。

三、商業界有一規矩,那就是一切關係的建立都要簽訂合同。合同是保證雙方平等互利的必要工具。特別是公司與個人發生勞資關係,中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是一定要簽訂合同的,正規公司都會主動與你簽訂合同的`。如果對方絲毫不談合同,甚至拒絕簽訂合同,那他一定不地道,離他遠點。

四、不要感情用事。傳銷公司一般是熟人找熟人。有句話,叫朋友不言商。這話有一定的道理,不要因朋友感情害了自己。有的人,只要朋友邀請,就什麼都不問,不明不白的跟着幹,結果是陷入迷局,不能自拔。

五、審查資質。參加一家公司也好,接受一家公司的推銷也好,首先,應瞭解一家公司的資質和信用。平常我們去百貨公司或超市購物,我們也許不用這麼勞心,因爲,這些都有超幫我們做好了,他們的進貨渠道一般是經過認真篩選的,而且,他們還要接受有相關政府部門的監督。但當我們自已獨立接受一家公司時,你就必須靠自己來了解他的資質。一般可以結合以下方式來證實:

1、從網上查詢;

2、從其營業地的工商部門查詢;

3、要求對方出示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4、要求對方出示開戶許可證書;

5、要求對方出示稅務登記證書和代理授權書。

希望今天的內容能對各位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