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檔案
桂人社發〔2015〕62號
關於發佈我區2015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直各單位:
根據《勞動法》和原勞動部《關於印發〈試點地區工資指導線制度試行辦法〉的通知》(勞部發〔1997〕27號)及有關規定,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我區2015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發佈如下:
一、以貨幣平均工資增長率10%作爲企業工資增長的基準線。企業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比上年提高,職工工資水平可圍繞基準線進行增長。
二、以貨幣平均工資增長率16%作爲企業工資增長的上線(預警線)。企業經濟效益有較快增長,職工工資水平可相應增長,但要根據企業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
三、以貨幣平均工資增長率3%作爲企業工資增長的下線。企業經濟效益較低或虧損時,職工工資水平一般應在原有基礎上略有增長。
四、企業應結合自身的情況,依據本工資指導線進行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本企業的'工資水平。對工資水平偏高、工資增長過快的國有企業,其工資增長必須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從嚴掌握,一般不得超過基準線。
五、工資指導線原則上適用於廣西境內各種經濟類型的企業和按照企業方式進行經營性活動的各類機構。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