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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5年企業工資指導線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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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發佈河南省2015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

河南2015年企業工資指導線規定

各省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中央駐豫單位:

河南省2015年企業工資指導線方案已經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覈、省政府同意,現予發佈,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一、2015年企業工資指導線

(一)企業貨幣工資增長上線爲18%;

(二)企業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爲12%;

(三)企業貨幣工資增長下線爲3%。

上述工資指導線適用於省內各類城鎮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分配。執行期限爲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實施意見

企業應當綜合考慮自身經濟效益以及本企業職工工資水平、勞動生產率、人工成本水平等實際狀況,參考2015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合理確定本企業平均工資增長幅度。

正常生產、經濟效益和工資水平處於同行業平均水平的企業,可圍繞基準線確定企業工資增長幅度。經濟效益增長較快、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於行業工資水平或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企業,可以高於基準線確定工資增長幅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當於本省上年全部職工平均工資150-200%的',確定工資增長幅度時可不突破基準線;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超過本省上年全部職工平均工資200%的,確定工資增長幅度時可不突破基準線的80%;在崗職工工資水平高於本省上年全部職工平均工資300%的,可圍繞工資指導線下線安排工資增長。

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於地區或行業工資水平、經濟效益下滑、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原則上不低於下線確定工資增長幅度。

不能安排工資增長的企業,應徵求職工意見,經職代會討論決定,但對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支付給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實施要求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工資指導線制度的宣傳,按照分級管理、分類調控的原則,指導各類企業結合本企業實際合理確定工資增長幅度,加強國有企業工資總量宏觀管理。

企業要依法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消除崗位間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妥善處理好企業經營者與普通職工的工資分配關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制定的增資方案及執行情況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