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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生違約攻略 十分鐘教你搞定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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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大學生就業壓力倍增,誰要說“騎驢找馬”要不得,那純粹是扯淡。只要是大學生都想拿個保底的offer,然後繼續觀望、尋找更好的目標。但問題是,等真的暮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時,要想甩掉“備胎”,有時也是挺麻煩的事情。

應屆生違約攻略 十分鐘教你搞定違約

作爲過來人,我得先提醒想要違約,或者來年找工作想“騎驢找馬”的大學生注意,“求職有風險,違約需謹慎”。

上上策永遠是:能不違約,就儘量不要違約。因爲,違約多多少少會給你的求職流程製造麻煩,一不小心,還會落下“不誠信”的問題,甚至落入“兩頭不着邊”的僵局。

那麼怎麼避免不必要的違約呢?

就幾個字“掌握招聘時間節點”。首先,跑去問問學長、學姐你最想找的那份工作一般幾月份開始招人,以及招聘流程和時長;如果你沒找到這麼善解人意的學長、學姐,可以去你們學校就業中心網站上查歷年的招聘資訊(多查幾年,估出一個平均節點)。

然後,自己客觀評估下成功應聘上那份工作的勝算如何。根據時間節點和勝算情況,安排是否需要“備胎”。

其實,我舉雙手贊成,大學生求職過程中,多做嘗試,積累經驗,直至你的“the one”工作到來。但萬一最心儀的offer還沒定,有一個很一般的offer卻讓你簽約,該怎麼辦呢?

此時此刻,你所要做的就是“口頭應允”,並編撰各種各樣能自圓其說的理由,不到萬不得已,千萬別把三方拿出來跑去簽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此外,不要爲了蠅頭小利而違約。你已有的offer如果5000元,另外一家公司給你6500元的offer,就爲了賬面上的這點工資數而違約的話,值不值?須知,有些公司的6500元可能注入了水分,一些國企的賬面工資只有3000元,但還有各種各樣的福利,累加的話,遠遠不止這個數。所以,選擇offer時,眼光放長遠點,找些過來人多多打聽,當然,最重要的還是符合自己的職業規劃。

怎麼避免違約僵局?

有些大學生跟我說,如今就業壓力很大,自己期望中的那個職位不一定能得到,總得先找個保底的offer,但又怕違約起來麻煩。

我的答案是,找一些可以做“備胎”的公司做保底,那你陷入違約僵局的機率就大大降低。

比如,四大。從任何一個層面上來講,四大都是可以成爲試金石的公司。招收人數多,全國範圍內可以以千計,專業不限,招人時間也比較早,四大違約金5000 元左右,也並是“嚇人一跳”的那種。(原則上講,違約金是一個月的工資,在實際操作中,卻往往高於一個月工資。每年的違約金也會隨公司招聘計劃、CPI情況等因素起起伏伏。所以,我只能提供一個由過來人口述的平均值。)

還有中國移動。別看中移動的招牌唬人,其實中國移動招收的崗位及人數都不少,一些基層崗位要應聘上其實並不難,除了技術類人才,也招收很多其他專業的學生。上海地區一般在年初就能出offer。筆者見過不少大學生將它作爲保底offer,而且違約金五千以內,違約起來很方便,絕對不會有牽絆。

這裏再透露下我所知道的國有四大銀行的.情況。就違約細則而言,是由各省市的分行決定。上海地區去年違約金5000至5500元左右,今年行情看漲,6000至7000元左右。違約難易程度不盡相同。一般來說,要毀約的話,兩三個工作日搞定。有些銀行招收人數多,毀約的大學生也很多。但是也有例外。某國有四大銀行之一的四川省分行,三方上賬面月薪1000元,但學生違約時,開出的違約金要一萬元。

如果你確定將一個offer作爲“保底”使用,在籤三方時,希望大家弄清楚這家公司的違約金和違約所需工作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有些公司是不會在三方上寫清違約金數目和違約所需工作日的,所以你需要問下學長、學姐,或者網上谷歌、百度,四處打聽;如果透過這些渠道無法得知,你就得直面hr,問清楚萬一發生違約,上述兩項究竟如何。

我再次強調一遍,多數違約僵局均是沒有弄清以上兩項,草草簽約之後而引起的。比如,某個電信行業的公司ALX,應屆生如果想違約,三方要到6月份才能拿到;還有某IT企業HW,在阻止學生違約問題上手段還是很多的。所以,童鞋們啊,如果你真有把這份offer作爲保底的心的話,千萬要弄清以上兩點後,再決定要拒掉它,還是繼續簽掉它。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是,部分公司即使在三方上寫了違約金數目,應屆生違約時,也不用他(她)賠償。所以,還是那句老話,事先問問清楚,要不要付違約金?需要付多少?

萬一陷入違約僵局,該怎麼辦?

這一部分是我最不想看到的,但卻是最現實的。一般的違約流程是,應屆生告知想要毀約的公司,並將和該公司簽約的三方和解約證明拿回學校就業中心,然後換取新的三方。但有時候,事情往往並不順利,你的“上家”不願意返還三方,你的“下家”又要“逼籤”,這時候僵局就出現了。那麼碰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首先,我想告訴大家的是,不要指望就業中心老師出面調停。就業中心實際上是“夾心餅乾”,雖然想維護學生利益,但同時也要顧及與各大企業的合作關係。如果爲了袒護學生,就業中心和企業的關係搞砸掉,那麼損失的學校的長遠利益和下一屆、乃至下下屆學生的利益。因爲某一屆的個別學生的出位舉動,導致某企業再也不來該生所在學校招人,也並不少見。

其次,不要指望很容易從“上家”那裏拿到三方。有些企業的確很厚道,學生要解約,二話沒說,就辦好了。但也有企業對此很消極,甚至製造障礙阻止學生解約。其實後者的心態是可以理解的。企業重複招聘、筆試、面試,都是不小的花費,況且hr的績效往往與招聘有效率掛鉤,學生解約,就意味着又要招人,又要燒錢,hr利益也受損。

再次,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耍小聰明。個別大學生會透過謊稱三方丟失、開具假的解約證明等手段,來就業中心換取新的三方。謊稱三方丟失是還未將已簽約的三方上交就業中心備案時的無奈之舉;而開具假的解約證明則是已將舊三方上交就業中心備案後的小伎倆。而無論是前者和後者,一般高校就業中心都會經過公示、備案等流程,萬一期間被發現,有些高校會有相應的處分。正所謂不怕一萬,就怕萬一,除非萬不得已,不要鋌而走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