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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關於全面深化交通運輸改革的意見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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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交通運輸部《關於全面深化交通運輸改革的意見》正式出臺,在綜合交通運輸體制、交通運輸現代市場體系、收費公路體制、現代運輸服務等領域的改革將取得突破。以下是本站就業指導網爲您提供的《交通部關於全面深化交通運輸改革的意見2015》。

交通部關於全面深化交通運輸改革的意見2015

  關於全面深化交通運輸改革的意見

《意見》要求研究制定智慧交通發展框架。促進基礎設施、資訊系統等互聯互通,實現ETC、公共交通一卡通等全國聯網。推動交通運輸行業數據的開放共享和安全應用,充分利用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推進智慧交通建設,推進新一代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北斗”衛星導航等技術裝備在交通運輸領域的應用。建立健全交通運輸領域科研設施和儀器設備開放執行機制。

研究制定綠色交通發展框架和評價指標體系,引導社會各方共同推進綠色交通發展。健全營運車船燃料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積極推進內河船型標準化。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積極培育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服務機構,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意見》要求健全交通運輸安全生產責任追究機制,強化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完善交通運輸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健全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報備、掛牌督辦等制度。貫徹落實國家“一帶一路”等戰略,推進陸上和海上戰略通道建設,推進區域交通互聯互通和國際運輸便利化。深入實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培育和弘揚交通精神,增強交通運輸發展內生動力。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

 推進貨運“一單制”、客運“一票制”、資訊服務“一站式”

深化大部制改革 提速大交通

加強綜合交通運輸制度建設,推動國家層面出臺加快綜合交通運輸發展的指導意見。建立健全綜合交通運輸發展協調機制,建立健全和落實部與部管國家局之間的職責關係和工作執行機制,推動完善部管國家局與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機制,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融合發展。支援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區域內綜合交通運輸規劃、建設、管理與服務,統籌地方鐵路、公路、水路、民航、郵政等管理,加快形成“大交通”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鼓勵和支援各地加大綜合交通運輸改革探索,選擇具備條件的地方建立綜合交通運輸改革試驗區。

制定出臺綜合交通運輸規劃編制與實施辦法。服務國家“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等戰略,建立跨區域的交通運輸規劃編制協調機制。落實國家規劃、政策、規定,完善各種運輸方式規劃編制工作機制,加強鐵路、公路、水路、民航、郵政發展的統籌規劃。探索建立交通運輸與國土、住建等部門之間多規銜接的規劃編制機制。

制定完善多式聯運系統、綜合交通樞紐等建設、服務標準,實現各種運輸方式標準的有效銜接。成立綜合交通運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統籌推進綜合交通運輸標準的制修訂和實施工作。推進貨運“一單制”、客運“一票制”、資訊服務 “一站式”,實現綜合運輸一體化服務。完善國家重大節假日等特殊時期運輸服務協調機制。

 交通運輸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施行“黑名單”制度

建立負面清單 完善交通運輸現代市場體系

建立公平開放、統一透明的交通運輸市場,完善市場準入制度,探索分類建立負面清單。探索交通運輸領域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全面清理交通運輸領域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反對地方保護,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

逐步放開鐵路、公路、水路、民航、郵政等競爭性環節價格。提高公共交通、農村客運、航道等公益性服務定價透明度,公示收費項目和服務標準,接受社會監督。規範港口收費,減少收費項目,對競爭性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加快修訂《港口收費規則》。完善各種運輸方式價格形成機制,根據服務質量實行不同定價,更好地發揮價格在合理調節出行需求中的作用。

建立健全涵蓋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運輸服務等領域的行業信用體系。針對不同交通運輸從業主體,逐步建立具有監督、申訴和複覈機制的綜合考覈評價體系。制定並落實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建立健全交通運輸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度,實施動態監管。建立全國統一的交通運輸行業信用資訊平臺,推進與公安、工商、稅務、金融、安監等部門信用系統的有效對接和資訊共享。

 精簡交通運輸行政審批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全面清理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加大水運、海事等領域簡政放權力度,減少交通運輸建設投資、生產經營活動等審批。精簡交通運輸行政審批環節,優化審批流程,完善跨區域聯合審批制度,推進網上辦理和視窗集中辦理,實現審批、管理、監督相分離。

公佈交通運輸部門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權力執行流程圖。加快實施政社分開,完善交通運輸行業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真正脫鉤。建立交通運輸部門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制度,制定交通運輸領域政府購買服務實施意見,明確購買服務的種類、性質和內容,推動逐步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範圍。在公共汽電車、軌道交通等運營服務領域,進一步引入競爭機制,採取合同、委託等方式向社會購買。

加強交通運輸過程監管和後續管理,強化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完善市場退出機制。加快建立交通運輸強制性標準體系,重點加強對安全生產、工程質量、環境保護、服務質量等方面的監管。應用資訊化等手段創新監管方式,建立交通運輸監管資訊服務平臺,推進監管資訊的歸集和共享。

認真落實中央關於高等院校深化改革的要求,探索深化大連海事大學改革的目標和途徑。合理劃分交通運輸系統所屬公益性檢測機構與經營性檢測機構,穩步推進機構整合,探索實現跨區域、跨行業的資訊共享和數據互認。推動全國船舶檢驗深化改革,加快建設國際一流的`船舶檢驗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