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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高峯謹防招聘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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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正值招聘旺季,成千上萬的畢業生走出校門,開始人生的第一份工作,更有不計其數的跳槽者甚至在校生,計劃找份工作,打工賺錢。爲了保護求職者,筆者將採訪中的所見所聞歸納整理,曝光九種求職陷阱,提醒經驗尚缺的求職者擦亮眼睛。

求職高峯謹防招聘陷阱

薪水透明

不論是全職或打工,初次求職的新人對薪水常有高於實際的需求。因此一些用人單位即以誇張、離譜的高薪爲餌,如“歡迎社會新人,薪水3000元起……”等,誘惑求職者上鉤。

條件寬鬆

職場新人在人才市場,常有矮了一截的感覺,因此只要在招人廣告上看到“無經驗亦可……”等字眼,就會眼睛一亮,不假思索,爭着填寫履歷,對招聘公司的背景則一概不問,最後就可能吃虧。有的用人單位提供一些虛而不實的職位,並冠以“進階主管”等頭銜,又強調無需經驗,裏面肯定大有文章。求職者應放下虛榮,冷靜分析,畢竟天下沒有不勞而獲的東西。

粉飾工種

市場上推銷員等業務人員工作辛苦,報酬不高,但用人單位需求甚多,於是普通的推薦工作往往被極盡粉飾、包裝之能事,求職者往往直到上班的第一天才知道實情。事實上,業務人員不僅直接掌握企業運作的命脈,業務工作更有助於求職者在短期內快速成長,想必是業務人員難尋,用人單位纔出此招數。

扣留證件

短期打工的求職者一般對求職不作長期規劃、經驗缺乏,加之防備鬆懈,因此,市場上有人設陷阱,誘騙無經驗的求職者(尤其是學生)從事不正當的商業行爲,或用不當手法扣留求職者保證金、證件等,使無辜者受害。

不要保險

一些勞動者求職時,給錢就幹,認爲還年輕,不必考慮養老、醫療、工傷保險等長遠問題,甚至在合同裏簽訂不要保險這樣的話語。這樣做不僅助長了企業的違法行爲,也不利於維護勞動者自身的合法權益。

無書面合同

張麗在一家單位工作三年了,但單位始終沒有與她簽訂勞動合同,她想離開單位,要求單位補給她當初約定的待遇,但又拿不出勞動合同,打官司缺少證據。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一些私營企業在招人時,口頭承諾高工資、給上各種保險等待遇,但往往發工資時,會以種種理由剋扣工資。勞動者想打官司,連個憑證都很難找到,自己的利益很難得到保證。

簽訂違法協議

有的企業與職工訂立協議,約定發生事故由個人承擔責任。這是違反法律規定的。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的勞動合同,應當寫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爲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勞動者應當對違法協議堅決拒絕,如果聽之任之,最後受害的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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