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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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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最初不知怎麼接觸到這本書的,或許是朝聖這樣的詞語吸引了我,在我看來,朝聖,是神聖的,是難以親近的,它爲什麼會出現在一本書的名字中?直到看完整本書才明白。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500字

這本書花了我兩段時間,開始時已快臨近期末,醫學生的魔鬼考試月,一切都向考試看齊,所以我只是看了一部分,考試完又想玩,又要過年走親戚,以至於這本書的戰線拉的太長,新學期,熬了幾個夜,終於看完了。

哈羅德的朝聖,在我腦海裏就像放電影,他一路走,我跟着全程腦補。一邊看,一邊疑惑着,朝聖,真的是朝聖嗎?我看不然吧,或許換成探望?拜訪?…………更爲貼切。但當我看到結尾,才知道,哈羅德去療養院看奎妮可以用拜訪、探望之類的詞,而哈羅德發現自己的內心選擇卻足以用朝聖了,因爲只有朝聖,才能找到最真的.自己。

哈羅德不顧妻子的反對,選擇步行去見奎妮,我覺得可能當初哈羅德也是腦子一熱,因爲我發現一開始哈羅德總愛想起一些事兒。走着走着,離成功越來越近時,哈羅德卻想放棄了,真的很怪,堅持了那麼久,就要放棄?!也許是太累了,也許是不知見到奎妮說些什麼,也許是那羣隨行者們搗的鬼,真的,那羣隨行者就像社會上的多數人的一個縮影,在他們看來,朝聖只是一次愉快的交易,簡單行走的背後是名與利。幸運的是,哈羅德對隨行者的態度從最初的接受,到包容,再到最後的默默離開,也許,他內心的改變是他還能堅持下去的一大緣由吧。

這篇小說主人公是哈羅德,退休生活暗淡無味,索性說走就走,待得豁然開朗,才覺,原來當初最美好。轉而一想,哈羅德的故事像是在說每個人,彎彎繞繞兜了大半圈,最後又回到了原點,只是這個原點已經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