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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穩定鄉村醫生隊伍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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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講話、轉作風、優環境、促發展”大討論活動開展以來,我局高度重視,全系統上下以學習國家、省、市、縣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爲切入點,凝聚共識、統一思想,形成了以學促改,比學趕超的新局面。我本人也深刻認識到不轉變行業作風、優化衛生環境,就不會實現創新驅動,就不會實現我縣衛生事業的跨越發展。近年來,我們圍繞“辦人民滿意衛生事業”目標,逐步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使人民羣衆得到了明顯實惠: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基礎條件不斷改善,基本醫療保障水平逐年提升,基本藥物的價格大幅度下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紮實開展,“契約式”服務使大部分農民有了自己的家庭醫生,基層醫務人員服務質量明顯提高、服務態度明顯改變。“小病不出村、常見病不出鄉(鎮)、大病不出縣”目標基本實現,一系列惠民措施的不斷推出,明顯改變了老百姓看病就醫的感受,使羣衆對衛生工作的滿意度大幅提升。與人民羣衆感受形成鮮明對比的還有另一個羣體,那就是堅守在基層一線的鄉村醫生。

關於進一步穩定鄉村醫生隊伍的調研報告

隨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羣衆法律觀念、權利意識逐漸增強,醫療糾紛有着日益增多、索賠頻率及索賠金額不斷提高的趨勢。作爲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的“網底”,鄉村醫生在面臨着工作量大、收入減少問題的同時,還承受着難以避免的醫療事故帶來的巨大風險。由於現階段還沒有一套完善的鄉村醫生執業風險分擔機制,不少年輕鄉村醫生在巨大的壓力下不得不選擇轉行,嚴重影響了鄉村醫生隊伍的穩定性,爲醫改在基層“最後一公里”的順利抵達帶來不小阻力。爲此,我就建立健全我縣鄉村醫生執業風險分擔機制問題做了一個調研,具體內容如下:

我縣有218個行政村,目前全縣村衛生室及個體診所共248個,全縣註冊鄉村醫生600餘人,全縣34萬人口,平均每500名農村居民有1名鄉村醫生。實施基礎綜合醫改以來,我縣認真貫徹落實“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基本原則,初步建立了基本藥物制度和醫改執行新機制,一是全縣218個村衛生室實行了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理順了農村衛生管理體制,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鄉村醫生收入分配問題。二是在20xx年底建成了218個標準化村衛生室,配備了基本醫療設備,有效提高了基層醫療機構的服務水平。20xx年,全縣共有80名鄉村醫生透過國家執業醫師考試,年輕醫生在基層越來越多的發揮了專業才能,鄉村醫生整體素質有了明顯提高。

近年來,我縣鄉村醫生在診療活動活動當中發生醫療糾紛的頻率有所上升,20xx年以來,經縣衛生局受理涉及鄉村醫生的醫療糾紛5起,賠償總額XX萬餘元,其中最大一筆賠償金高達19萬元。醫改後鄉村醫生的實際收入每年平均不足2萬元,這樣高額的賠償金,一起糾紛會使他們的一年或多年的辛勞付之東流。醫療糾紛成爲懸掛在許多鄉村醫生心頭的一把刀,而經歷過的醫療糾紛更像是時時縈繞鄉村醫生心頭的一場噩夢。

XX鎮XX鄉村醫生蘇存朝對一次醫療事故記憶猶新。20xx年的一天,蘇XX在爲一個8歲女孩進行輸液治療的過程中,由於操作不規範,導致孩子死亡,事發後,孩子家屬將診所圍了個水泄不通,要求十萬元的賠償。最後,在村委會和鄉親們的調解下,蘇XX賠償喪葬費2萬元,這是他辛勞一年多的收入。

說起醫療糾紛,XX鄉XX村鄉村醫生白XX更是有一肚子的苦水。20xx年9月6日,本地一村民在外打魚時腳底劃傷,在白桂枝處處理傷口。儘管該村民全家老小已在白XX處積欠了十年的醫藥費未償還,白XX還是從醫者的角度出發,勸其注射破傷風,以防感染,該村民嫌貴不同意注射。後該村民感染破傷風死亡,其家屬一口咬定是白XX沒有在第一時間爲其注射破傷風所致,要求白XX一次性補償30餘萬元。經多方調解無效,目前已遞交法院審理。糾紛發生以來,白XX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生活被嚴重擾亂,期間白XX還被死者家屬打傷。因爲這起糾紛,白XX讓上了四年醫學本科的兒子退學回家,“當鄉村醫生太委屈了,我不能讓自己的兒子再過這種生活,太不受尊重了,起早貪黑掙不了幾個錢還要蒙受這種冤屈。”

鄉村醫生從業壓力越來越大。而目前發展比較成熟的醫療責任險,承保的基本上是公立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少數延伸到鄉鎮衛生院,而在鄉村醫生執業的村級衛生室幾乎是空白。爲彌補這一空白,降低我縣鄉村醫生從業風險,提高鄉村醫生從業積極性,穩定鄉村醫生隊伍,20xx年4月,我縣衛生局與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和支公司聯合,協商設計了符合我縣鄉村醫生實際的醫療責任險,在XX市率先啓動鄉村醫生醫療責任險。

根據該投保方案,保險經費由個人和衛生室共同承擔,保費分8個等級,分別是365元/年、730元/年、1000元/年、1500元/年、20xx元/年、2500元/年、3000元/年、3650元/年,根據投保額度的不同,年度累計責任賠償限額也分爲X萬元、XX萬元、X萬元、X萬元、XX萬元、XX萬元、XX萬元、XX萬元8個等級,即村衛生室每年向保險公司繳納365 元保費,可獲得最高賠償4萬元,目前,我縣鄉村醫生投保額度多爲365元/年。我縣鄉村醫生醫療責任險啓動後,鄉村醫生參與熱情高漲,截止5月底,全縣218個村衛生室,已參保170個,參保率達77.98%。此舉大大提高了鄉村醫生執業積極性,爲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提供了堅實的保障。

爲進一步穩定我縣鄉村醫生隊伍,結合我縣實際,提三點建議:

一、建立鄉村醫生補助穩定增長機制

1、對在崗的鄉村醫生實行級差崗位補助制。由縣財政對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按500元/月發放,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按300 元/月發放,僅有鄉村醫生資格的按200 元/月發放。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建立鄉村醫生補助穩定增長機制,綜合考慮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工作情況給予補助,切實穩定鄉村醫生隊伍。

2、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給予補助,由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撥付。

3、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後,縣財政對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減少的.藥品收入進行補償,按照網上採購金額的20%進行預撥付。

4、對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中的一般診療費,主要由新農合基金進行支付。

5、各鄉鎮、村委會要結合實際,對轄區內村衛生室的基礎設施建設、設備購置、取暖等方面予以補助。

二、合理統籌解決鄉村醫生的養老問題

1、建立在崗鄉村醫生養老補助機制。根據鄉村醫生擁有的個人行醫資格證及村委提供的相關工作證明確認其工作年限,由縣財政對年齡滿60週歲,從事鄉村醫生工作30年以上者,均按本人離崗前級差崗位補助的90%發放養老補助,工齡每減少5年,補助比例相應減少5%。從事鄉村醫生工作10年以下者,不予補助。對年滿60週歲以上確因工作需要且身體健康的鄉村醫生可延緩退休時間,享受在崗鄉村醫生待遇繼續工作;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鄉村醫生確因工作需要,經衛生局批准後可返聘到多人衛生室工作,返聘期間從事基本醫療服務享受級差崗位補助待遇;對從其他醫療機構退休和離崗退養等已享受退休退養待遇的人員,本人申請經衛生局批准後可到村衛生室工作,聘用期間享受在崗鄉村醫生待遇,離崗後不再享受鄉村醫生養老補助待遇。

2、曾經在鄉村醫療機構工作且年齡滿60週歲的鄉村醫生,工作年限10年以上者,每月按80元予以補助;工作年限20年以上者,每月按100元予以補助;工作年限30年以上者,每月按120元予以補助。

3、曾經在鄉村醫療機構工作且年齡不滿60週歲的鄉村醫生,具備鄉村醫生相應資格,本人申請透過衛生局培訓考覈合格後,可到村衛生室繼續工作,工作期間享受在崗鄉村醫生待遇。

4、曾經在村衛生室工作後被其他企事業單位錄用、嚴重違反醫德醫風規定或者發生嚴重醫療責任事故的鄉村醫生不予辦理退休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