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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縣項目小組的考察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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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縣運輸公司情況報告:

我縣項目小組的考察調研報告

據縣運輸公司經理介紹:

1、運輸公司佔地5畝多,土地性質爲集體用地,土地手續齊全。

2、汽車站爲公司經營,在崗人員30多人,退休30多人,社會無業不在崗30多人。

3、院內建築均爲80年代建設:

(1)辦公樓:兩層18間,一層都爲商鋪對外出租,二層辦公,爲公司 資產。

(2)旅館:四層共40間,一層爲商鋪,二三四層爲旅館。原爲運輸公司開發,周缺資金轉賣給縣物資局,物資局因外債糾紛經法院執行賣給一私人姓喬。

(3)家屬樓:西邊7間爲5層,東邊3間爲6層,早已售給公司員工,住戶20多戶。一層商鋪10間對外出租。

4、因佔地少公司也有搬遷計劃,縣規劃局50畝地建新站,因缺資金尚無建站。

5、鄭州一開發商,近期已報項目計劃,將南大街與東大街東南角整體開發。

二、縣糧食局情況報告:

1、據糧食局局長介紹,局直屬麪粉廠佔地約11畝,一直沒辦過任何土地手續,與相鄰老百姓經常因地界發生吵鬧。

2、代存糧2.3萬戶,賬面存糧600多萬公斤,價值2000多萬,因多年經營不善,實際虧損100多萬元。

3、如搬遷,約需搬遷費1000多萬元,不含其它遺留問題。

4、原在冊100多人,改革後現在崗30多人,如該項目開發,元在冊人員要找說法。

5、80年代臨街建家屬樓四層,單層一樓門面房17間已買私人。

三、土地部門情況報告:

據土地局主管副局長介紹,該項目所佔均爲行政劃撥用地。若開發需申請改變土地性質。

有兩種途徑辦理土地相關手續:

一是掛牌交易,這是正路,無風險。據供銷社主任講,該項目地價約在100萬元一畝左右,但必須與現主要領導敲定後,掛牌交易是個形式。

二是由縣委政府會議研究決定辦法,以會議紀要形式辦理土地相關手續,一般情況,縣領導不願擔這樣的風險。

四、規劃部門情況報告:

據規劃科科長介紹,原城市規劃,該項目爲商住混合用地,其中建築用地1.51公頃。容積率爲1.5,密度爲35%,綠地爲15%,限高15米,社會停車場用地0.44公頃。

今年計劃調整規劃,省發改委對城區規劃新要求建設特色商業區,我縣主要考慮走城區規劃做調整。在之前一湖南投資商討論規劃方案時,提出東大街臨街不超過三層,有防明清古代建築要求。高層建築頂部設計不能與之反差太大,新規劃現正在研討規劃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