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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組織黨建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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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組織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產生着越來越重要的影響,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社會組織黨建調研報告,歡迎大家閱讀。

社會組織黨建調研報告

社會組織黨建調研報告範文(一)

爲了適應新的形勢需要,我們對我縣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進行了一次調研。具體調研情況如下:

一、 社會組織管理與黨建基本情況

目前,我縣已登記的社會組織共247個(不含備案登記社會組織157個),從業人員2431人,黨員總數551人。其中,社會團體92個,民辦非企業單位80個,中介組織75個。已建黨組織的社會組織116個,組建率47%。已建黨組織的社會團體87個,佔94.5%,民辦非企業單位21個,佔26%,中介組織8個,佔11%。無黨員的社會組織95個,有黨員不符合組建條件的35個。單獨組建黨組織的社會組織14個,聯合組建的2個,視同聯合組建的60個,掛靠組建40個。已建社會組織黨組織主要隸屬於業務主管部門黨組織、鄉鎮黨委管理。

現有社會組織黨組織中,均已配備黨組織書記,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基本在社會組織內部產生,社會團體的黨組織負責人主要由負責人擔任,民辦非企業單位主要由業務骨幹兼任。

我縣社會組織具有三個明顯特徵:一是發展速度快。我縣各類社會組織已從2003年的100多個發展到247個,呈成倍增長態勢;二是涉及領域廣。涉及到政治、經濟、文化、教育、體育、衛生、科技等諸多領域;三是社會功能初步顯現。逐步成爲加快轉變城鄉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成爲社會管理的主要支撐,成爲精神文明建設的有力推手。其作用發揮明顯,推進了民主化進程,促進了產業經濟發展,促進了和諧社會構建,正因爲有夯實的、規範的、發展迅速的社會組織平臺,推動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就會如魚得水,形成良好開局。

二、 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做法

1、建立機構,夯實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基礎。20** 5月成立了中共石門縣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屬縣委派出機構,辦公室設民政局,日常工作由民政局黨組負責,黨工委設書記1名,由民政局局長、黨組書記兼任,副書記2名,分別由民政局和統戰部有關負責人擔任,其他委員10名,由教育局、財政局、人社局、文廣新局、衛生局、司法局、體育局、工商聯、科協、文聯等單位負責人擔任;同年8月成立了中共石門縣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覈定全額事業編制2名。機構的設定及人員的配備,爲順利推進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提供了堅實的組織保障。

2、健全制度,規範社會組織黨建執行機制。要抓好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必須要有層級清楚、責任明確、關係順暢、管理直接、便於落實的管理制度。我縣社工委透過會議研究制定了黨工委工作制度,黨工委成員、委員單位的工作職責,聯席會議制度及解決突出問題會商制度。明確了責任主體,完善了管理機制,形成了縣委領導,組織部抓總,社會組織黨工委管理,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的上下聯動、左右協調、齊抓共管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格局。同時,透過開展社會組織黨建調研、指派黨建聯絡員、開展聯點示範、組織檢查考覈等方式方法,將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納入各單位抓基層黨建工作考覈體系,使我縣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逐漸步入正軌。

3、深入調查,完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臺賬。充分利用登記管理機關的職能特點,對新申請的社會組織實行黨建工作事前備案制度,結合年度檢查,對當前社會組織黨建基本資訊進行了動態整理。另外,爲準確、全面地瞭解全縣社會組織的具體情況,縣委組織部和社工委聯合對各鄉鎮黨委、縣社工委各成員單位和社會組織業務主管部門下發了《關於做好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單位對所主管、所屬或本轄區的社會組織黨組織組建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調查,嚴格做到“七清”,隸屬關係清、運營情況清、從業情況清、黨組織設定清、黨員人數清、業主身份清、示範主管領導職責清。清晰的黨建工作臺賬的建立,爲順利開展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4、強化組建,擴大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覆蓋面。我們按照“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強化措施、全面覆蓋”的原則,積極探索務實管用、靈活便捷的黨組織設定形式和工作方式,做到成熟一個組建一個,建立一個鞏固一個,鞏固一個帶動一批,不斷擴大黨組織覆蓋面。對於社會組織中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的,全部單獨建立黨組織,正式黨員不足3名的,按照“行業相近、地域相鄰、有利活動、便於管理”的原則,採取聯合組建的方式建立黨組織。對暫無黨員或不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社會組織,社會組織黨工委透過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幫助做好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黨員工作,確保黨的工作覆蓋到所有依法登記的社會組織。

三、 存在的問題

1、 隸屬關係欠清,登記管理難。釐清黨員身份、工作單位、工作地點、居住地點等要素,對社會組織登記管理非常重要,要件缺一不可。但工作中確實存在:有的社會組織黨員屬於“單位人”,有的屬於“社區人”,有的成爲“自由人”,前兩者好解決,但“自由人”存在登記“空擋”情況。這批“自由人”是指社區“空掛戶”、擇業流動人員、短期經商務工者等。

2、 基礎建設欠力,開展活動難。在調研和工作實踐中我們發現:很多社會組織有資質、有資金、有活動,但無固定經營場所,致使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成爲空談;有的即使有經營場所,但未能正常開展黨組織活動;有的欠缺活動經費,致使黨組織活動跟不上黨建需要。

3、 力量配備欠足,發揮作用難。個別社會組織黨組織,因業務情況、單位規模、黨員人數受限,其黨組織無論從組織原則、組織紀律、組織活動等方面與社會組織的經營規模、管理範圍、服務水平不相適應,黨員的積極性、先進性難以發揮。

4、 政策跟進欠緊,推動發展難。目前,由於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處於初期階段,無論從宏觀指導,還是微觀規定,特別是基層操作層面,都尚未出臺規範性政策規定,導致推動社會組織工作正常執行難。

四、對策和建議

1、要注重分類統籌,分層定位,解決認識淺的問題。

工作中我們發現有的業務主管單位對管轄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重視不夠,尚未認識到黨建工作對社會組織的重要政治核心作用。部分基層黨務工作者認爲社會組織是獨立的民間組織,性質特殊,情況複雜,開展黨建工作難度大,存在畏難心理。社會組織中的經營業主對黨建工作缺乏理解和支援,擔心黨組織建立後,對業主威信造成損害,削弱其權力,擔心黨組織活動過多,會影響單位的正常工作。因此,我們建議要細緻、準確、迅速、全面地做好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情況的調查摸底工作,確定資訊動態管理制度,建立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資訊書記庫。同時,對社團、民非、中介組織進行嚴格界定,準確定位,不能張冠李戴。

2、要注重輕重緩急,先易後難,解決保障少的問題。一要強化活動經費保障。俗話說:兵馬未動,糧草先行。沒有資金初始支援,工作只能紙上談兵,我們建議要把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經費納入縣財政年度預算,按黨員人數劃撥工作經費,爲新組建的黨組織安排一定數額啓動資金;社會組織黨員交納的黨費,部分或全額返還作爲活動補充經費;二要強化工作人員保障。要確保社會組織黨工委自身力量充足,要不斷擴充、優化黨建工作指導員隊伍,建議出臺相關政策予以明確。三要強化活動場所保障。建議採取單獨設立、與行政辦公場所合建合用、與社區黨員之家共建共享等方式,確保社會組織黨建活動有相應的場所。要求100%社會組織黨組織達到“六有”,即有牌匾、有黨旗、有單獨或綜合使用的黨員活動室、有資料(檔案)櫃、有電教設備、有宣傳陣地。

3、要注重拓寬視野,管培並重,解決組建難的問題。一要鞏固已組建的社會組織黨組織。二要加強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拓寬選人渠道,注重從管理和技術崗位,從黨性觀念強、思想政治素質好、羣衆信得過的黨員中選拔社會組織黨組織書記。三要繼續實施“雙培”工程。一方面,要創新黨員發展機制,採取羣團“推優”、黨員結對、跟蹤培養等措施,把社會組織的業務骨幹培養成黨員;另一方面要創新黨員培養機制,拓寬培訓渠道,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把黨員培養成業務骨幹。四要切實加強流動黨員管理。透過建立黨員資訊數據庫、健全黨員基礎檔案等方式,加強社會組織流動黨員的管理,確保每個黨員都置於黨組織的有效管理和監督之中。

社會組織黨建調研報告範文(二)

爲進一步摸清我縣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基本狀況,找準我縣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切實落實中央、省、市委有關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近期,我們按照市委組織部的《通知》精神,對全縣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縣現有社會組織63個,其中社會團體42個,民辦非企業單位21個,共有從業人員263人(其中社會團體從業人員98人,佔37%,民辦非企業單位165人,佔63%),黨員78人,佔30%。現有社會組織中,3名以上黨員的社會組織5個,3名以下黨員的社會組織42個,無黨員的社會組織16個。目前,只有個體勞動者協會和沁州中學兩家建立了黨支部。調查發現,已建黨組織活動開展正常,能較好的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絕大部分未建黨組織的'社會組織對建立黨組織、開展黨建工作有較強的意願,希望得到黨的有效指導和有力支援。

二、存在問題

根據調研結果顯示,我縣社會組織黨組織組建率低下,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不足,社會組織作用得不到充分發揮。

一是管理不規範,社會組織服務中心作用發揮不明顯。目前,我縣社會組織管理主要以審批部門民政局和業務主管部門聯合管理的方式進行,沒有形成科學的管理體制。社會組織組織機構過於鬆散,黨員組織關係難以把握,特別是黨員基礎性資料變化大,給黨建工作也帶來了一定的不確定性。從社會組織本身狀況來看,有的從業人員全部是在崗在職人員,因共同的愛好組織起來的,如攝影協會、釣魚協會等;有的從業人員全部是離崗離退休人員組成,組織關係都在原單位,如決策諮詢委員會;有的由在崗在職、離崗離退休人員和社會人員組成,如太極拳協會、書法協會;有的由職能部門主要領導領辦,如檢察官協會、消費者協會等;有的由企業圍繞產品組建,如小米協會、小雜糧協會等,建立黨支部無疑會出現多頭管理、重複管理的問題。全縣社會組織沒有得到有效管理,作用也因此得不到有效發揮,雖然近幾年社會組織也在北方水城建設各領域發揮了一定作用,但不少社會組織離“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要求還相差甚遠,有的社會組織甚至存在空有名、無活動的現象,造成資源的白白浪費。

二是黨建工作覆蓋不全,黨員作用得不到充分發揮。社會組織涉及領域寬廣,並不缺乏黨員在其中活動,有些組織中甚至有原先在領導崗位上退下來的高素質黨員,但由於社會組織未成立黨組織,黨員無處安家,得不到有效整合,只憑黨員個人意願在發揮作用。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得不到有效發揮,也導致了有些社會組織活動開展中心不明、檔次不高、組織整體發展緩慢的現象發生。

三是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管理服務機制不健全,已成立的社會組織黨組織得不到有效指導和支援,進步不快。社會組織黨建是一個新的領域,全縣從業務主管部門、行政審批部門、社會組織黨組織隸屬黨委到社會組織本身在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方面經驗不足,雖然一直在不斷探索實踐,並取得了一定成績,但總的來說全縣整體的黨建體制沒有與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配套,沒有形成健全的工作制度,沒有建立起專門的工作隊伍,而且由於社會組織黨組織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所隸屬的上級黨組織的高度重視,黨的檔案、黨的聲音存在不能規範傳達的現象,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得不到有效指導和支援,進步不快,創造力、戰鬥力、凝聚力有待進一步增強。

三、意見建議

社會組織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產生着越來越重要的影響,在激發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反映公衆訴求、整合社會力量、化解社會矛盾等方面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隨着我縣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全縣各類社會組織也開始進入了快速發展的時期,加強和改進這一領域黨建工作,引導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在水城建設中有效發揮作用,已經成爲一項刻不容緩的重要任務。綜合此次調研結果,應從以下四方面加強這項工作。

(一)規範領導,完善機制。一是成立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領導機構。成立加強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組織部牽頭,把相關部門吸收爲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依託民政部門成立社會組織黨工委,組建黨工委辦公室,形成齊抓共管的黨建工作格局。二是建立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制。明確組織部、黨工委和其他領導組成員單位在抓好社會組織管理、加強黨建工作方面的職責任務,形成“組織部門牽頭抓總、黨工委統一領導、業務主管單位協同配合”的黨建工作機制。

(二)分類組建,明確定位。一是採取“建、聯、掛、派”四種形式分類對全縣社會組織黨組織進行集中組建:對有3名以上專職黨員且有合適黨組織書記人選的單獨組建;對專職黨員人數少、暫不具備單獨組建條件的,進行聯合組建,或者按“行業管理或屬地管理”的原則掛靠組建;對沒有黨員的社會組織,透過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開展黨的工作,幫助做好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黨員工作。二是社會組織黨組織應執行《黨章》規定的基層組織的基本任務,在會員和員工中發揮政治核心作用。要圍繞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引導和監督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團結凝聚職工羣衆維護各方合法利益、促進健康發展等職能探索發揮作用的途徑和方法。

(三)選好書記,用好黨員。一是選好黨組織書記這個關鍵人物。和其他領域黨建工作相同,社會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如何,書記是關鍵,務必把選優訓強黨組織書記作爲加強社會黨組織建設的重要任務。但從我縣社會組織目前黨員隊伍總體情況來看,絕大部分社會組織兼職黨員數量多,專職黨員數量少,能找一個思想素質高、黨務經驗多、工作時間足的黨組織書記實屬不易。要解決此難題,一方面要動員組織找。由社會組織業主親自出面,爲黨組織聘請有能力、有精力的黨員幹部,比如退休領導幹部,來擔任黨組織書記。另一方面要號召社會優秀黨員,比如農村優秀黨員、退休黨員幹部積極向社會組織靠攏,主動了解黨務工作,學習社會組織所從業務,競選黨組織書記。二是用好黨員隊伍這股優秀力量。黨員隊伍具備思想素質高、幹事能力強、紀律觀念濃的特點,用好這股力量,對於社會組織黨建、社會組織業務的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社會組織還處於機構管理鬆散,人員流動頻繁的初始階段,很多黨員都不願接轉組織關係,難以納入穩定規範的管理體系。這種情況下,一方面要開展高質量的黨組織生活,珍惜專職黨員,爭取兼職黨員,引導他們發揮出最大效用。另一方面要加強社會組織入黨積極分子隊伍培養,積極培育發展新黨員力量。

(四)加強建設,發揮作用。一是要建立活動陣地建設、活動經費保障等制度。透過實現“有人員、有場所、有設備、有制度、有經費”的“五個有”標準,來完成新社會組織黨組織的規範化建設,同時逐步將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經費列入公共財政預算,形成以財政撥款爲主,黨費爲輔,社會各類資金來源和社會組織自身補充的黨建經費保障體系。二是黨組織要以社會組織整體發展爲着力點,在研究探索的基礎上,充分借鑑其他領域黨建的先進做法和經驗,建立健全黨建工作制度,結合具體社會組織的性質和特點,創新主題,豐富載體,把黨的政治要求、社會組織的發展需求、員工羣衆的利益要求和廣大黨員的個人追求有機結合起來,靈活開展黨建活動,切實發揮出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發揮出社會組織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的重要作用,真正實現社會組織的健康發展和效用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