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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關於勞動美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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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接觸並使用報告的人越來越多,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內容的完整。我們應當如何寫報告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22關於勞動美的調研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2022關於勞動美的調研報告

勞動美的調研報告1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於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第200次常務會議透過,已開始執行。但《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早已於1988年提出並隨後出現多部關於女職工相關保護法的條例,算一下至今已有28年了,但從本次調查中會發現有許多女性職工甚至都不知道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這項法律規定,就更不用說法律裏的內容了,結果也就導致不知道有這項法律可以保護她們,法律帶來的益處也就享受不到,如果自身在工作中的權益受到侵害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下面就20份問卷調查,其中有本單位女性管理人員的6份,本單位女性職工7份,街道衛生院女性職工7份,就此調查反映的情況下面我來做簡單的說明。

一、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執行的基本情況

(一)15%的女職工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並受到法律保護的制度,也是女職工勞動保護的基本保證。

從調查的問卷來看,女職工所在單位一般均有工會組織和女職工組織。但女職工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人數只有3人。或許單位規模小,人口流動也小,所以職工人員與單位之間籤合同比重減少。

(二)對女職工的“四期”保護情況

孕期保護是女職工特殊保護最重要的環節。爲了母嬰健康,大部分單位對懷孕7個月以上女職工及時調整適宜的工作,不安排其加班或從事夜班勞動。懷孕女職工能夠定期進行產前檢查。被調查女職工產前檢查計人勞動時間者佔50%。單位能執行90天產假的規定。

(三)女職工健康檢查和婦科檢查的情況

從問卷中反映單位不能夠定期對女職工進行健康檢查,其中只有5%的職工能在1—2年檢查一次,而其餘職工 沒有享受到免費婦科體檢的權益。

(四)對《女職工禁忌勞動規定》的執行情況

從調查的個人問卷的總體情況來看,各單位對《女職工禁忌勞動規定》的執行情況很好,單位均遵守不安排女職工從事四級勞動、井下作業、有毒有害工作,以及一切不適合婦女經期承擔的高空、低溫、冷水和三級強勞工作,未安排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規定的幾項。

二、調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女職工勞動保護設施缺乏 調查顯示,在女職工衛生設施的保障上,單位沒有提供相關設施。當然這也主要與單位人員的規模有關。因爲根據1993年《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女職工在100人以上的單位,應逐步建立女職工衛生室……”。

(二)在一些企業女職工“四期”保護有待於進一步提高

1、在孕期保護上,本次調查只設立了“您在孕期有沒有遭受過勞動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 ,選擇因產前檢查,不算作勞動時間扣工資的佔了45 %。而且關於 “您有沒有因爲懷孕、生產和哺乳,遭受過薪酬、晉升和福利及培訓方面的歧視”這一題有70%的職工選擇了有。

2、調查中有一題“您知道下例哪些假期是您可以享受的”,知道有產假的佔100%,而知道有晚育假、配偶的護理假、計劃生育假、流產假的分別佔60%、10%、15%和35%。可見女職工們對這項法律知道的太少了。

(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要求和運用範圍已落後於我國經濟發展的.形勢

主要表現在:經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標準及相關報銷標準和當前工資制度不相適應,各單位難以準確執行。例如,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中第四條“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解除勞動合同”,這裏的基本工資伸縮性很大,在單位自主確定工資的情況下,要給予新的、具體的說明。

三、建議

針對上述調查發現的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一)加強對現有法律法規的監督和執行

在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中,涉及女職工勞動保護的條款較多,主要集中在《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和《北京市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若干規定》中。從這次調查情況看,違反女職工勞動保護規的情況比較普遍。

在《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中,直接涉及女職工勞動保護的條款主要集中在第3—11條中,而調查顯示,其中違反第4—10條的情況都存在,有的還比較嚴重。這說明我們的檢查、監督力度不夠。爲此,建議各相關部門應建立一項定期聯合檢查、監督的制度。定期檢查貫徹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落實情況,加大行政執法力度,使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實現規範化管理。同時,要採取措施,讓廣大女職工參與到法律的監督執行中去,充分利用現有法律維護職工個人的合法權益。

(二)儘快出臺職工生育保險制度

爲保障女職工的特殊權益不受侵犯,解決女職工孕、產、哺乳期內遇到的種種不公正待遇,建議相關部門儘快出臺生育保險制度。對女職工的生育價值實行社會補償將原來的生育“企業保險”變爲“社會保險”。這樣既體現新形勢下政府對女職工合法權益的保障,又有利於女職工生育價值得到社會的承認,同時對促進和保護企業參與市場公平競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加強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政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

本次調查顯示,職工對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瞭解程度不高,在女職工中知道《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佔20%,《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佔5%。從中可以看出,即使對最爲普及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瞭解也不到被調查者的半數。爲此,必須進一步加大對《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北京市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若干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等政策法規的宣傳力度,加強單位領導的教育,不斷提高其法律意識,增強保護女職工合法權益的自覺性、主動性,使單位的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更加規範化。同時,加強對女職工的宣傳教育,使其學法、懂法,增強依法自我保護的能力。建議採取舉辦講座、諮詢服務、知識競賽等形式進行宣傳教育譜及法律知識。

勞動美的調研報告2

一、現狀

A鎮現有總人口6.7萬人,其中農業人口5.1萬人,城鎮人口1.6萬人;在農業人口中,18週歲以上人口3.8萬人;全鎮總戶數1.6萬戶,其中城鎮人口0.4萬戶,農村人口1.2萬戶;各類鄉土人才373人,佔農業人口的7.3‰,佔農戶總數的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1816人,佔農業人口的3.6%,佔農戶總數的15%;復員退伍軍人377人,佔農業人口的7.4‰,佔農戶總數的3%;外出務工經商人員6396人,佔農業人口的12.5%,佔農戶總數的53%。

二、問題分析

從數據上看,至少有三個方面的問題亟待引起各級關注:一是農業人口文化素質普遍偏低。數據顯示,在農村人口中,每千人僅有7.3人擁有高中以上文化,文化素質偏低、知識面狹窄、掌握農業科學技術水平低成了制約農村發展、農民增收的“瓶頸”。二是農村中有一技之長的人員非常少,農村鄉土人才嚴重匱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大部分有知識、有技術的鄉土人才都把“觸角”伸到了城市、城鎮的工業、商業領域,對發展農業產業興趣不大,導致農村鄉土人才過量外流,影響了農村發展。三是勞務輸出不夠。我鎮農村人口中,每100人只有12.5人外出務工,每2戶只有1人外出務工創業。農村中出現了“鄉土人才匱乏、勞動力資源浪費”的怪現象。

農村鄉土人才隊伍的“畸形”帶來了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一系列問題:一是農村經濟增長缺乏智力支援。農村人口文化知識程度低,必將導致農村農業發展能力不強、農民致富技術本領不高、市場把握不準等種種弊病,進而阻礙農村經濟增長進程。二是農民接受新生事物發展生產的動力不足。關鍵是農民的思想意識問題。受封建殘餘影響,農民大都有“小富即安、平穩度日”的思想,加上平時對農業市場調查少、瞭解少,資訊把握不準確、不及時,怕擔風險、怕出問題,怕“蝕了本”,對一些新科技、新項目發展不熱心、不關注,發展動力存在不足。三是農村政策、法制宣傳效果不佳。農民普遍對國家法規政策瞭解不多,知之甚少,宣傳更少。缺乏一支懂法、有知識的鄉土人才隊伍,及時在農村中宣傳黨和政府各個時期政策、方針以及法制、科學知識,農村政策、法制宣傳明顯跟不上形勢,滿足不了農村的需求。同時,在農村鄉土人才和相對有發展能力的人員中,還存在着知識面不寬、覆蓋率不廣,影響力不強,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推動力不夠等問題。

三、工作建議

(一)必須要高度重視農村人才隊伍建設。

一是要切實增強黨委、政府對人才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認識。鄉鎮政府是行政編制中最低一層的國家政權機構,工作重點在農村,主要領導必須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視,真正瞭解、理解、支援並抓好農村鄉土人才隊伍。二是必須要把人才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要制訂切實可行、強有力的工作措施和制度,全面加強農村鄉土人才工作。在宣傳、組織各方面加強農村鄉土人才建設,同時,建立農村鄉土人才激勵機制,制訂優惠政策,鼓勵農村鄉土人才和有發展能力的人員在家鄉創業。同時,要把農村人才工作納入村支部黨建組織工作考覈的一項重要內容。三是把農村人才工作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之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首先必須要有高素質的新型農民和鄉土人才,他們是新農村建設的領軍人。要將農村人才工作作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透過加強農村人才工作,提升農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造血”功能。

(二)建立長效、實用、針對性強,羣衆樂於接受的鄉土人才培訓體系。

加強農村人才建設,不光要留得住人才,還要善於培養“人才”,讓農民能在自己的家園,結合當地實際掌握適合的致富技能,形成自己的發展優勢和特色。一是要制訂適合本地區特色,能讓農民儘快受益得實惠的人才培訓體系。要切實把握好針對性、加強引導,引導農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路吃路”,幫助他們掌握技術,發展最適合自己的生產項目。二是要加大與市場連結的勞動力轉移工作力度。要透過熟悉掌握市場勞務資訊,有在針對性地對農民進行培訓,讓農民能夠根據市場需求及時學到一技之長,避免“盲目性”和“一鍋蜂”。同時,針對市場需求發展好“訂單農業”和“勞務訂單”,使農村農業生產、勞動力培訓與市場實現有序對接。

(三)進一步健全人才培育保障體系。

一是要健全網絡機構。要明確落實農村人才培育工作各項保證措施,如培訓教師、課程安排、資金、場地、計劃等,確保農村人才培訓“有人管事、有錢辦事、辦到實處”。鎮級農村人才培訓學校可設在鎮黨校,各村明確支部書記具體負責各村人才培育工作。二是要加大人才隊伍之間的交流。透過建立資訊平臺,暢通資訊渠道,促進農民和農村鄉土人才、農村鄉土人才之間的交流,進而提高他們農業、科技資訊知識水平,瞭解供求資訊、互通有無、相互交流。我鎮從去年開始就在全鎮28個村、2個社區建起了“致富資訊通道”,鎮農辦負責不定期製作簡報,發佈相關農業資訊,村支部負責接收、張貼、宣傳到戶,取得了較好效果。至今年5月份,全鎮“致富資訊”簡報已編髮各類農業資訊30多期,共220多篇,受到了羣衆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