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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學校檔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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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學校檔案管理制度

檔案資料管理是學校常規管理的一個重要主成部分。它既是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財務工作的歷史紀錄,又是全校教職工工作成績的客觀見證,是教學常規管理的重要基礎工程。爲此,制訂制度如下:

1、成立檔案資料室,由校辦負責,校辦幹事(檔案資料員)具體負責,其它各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協助工作。

2、健全文書檔案,堅持專人收拆,及時登記、籤批、承辦,保證檔案資料齊全完整,及時辦理。

3、學校行政人事檔案包括行政會議紀錄、文書檔案、人事檔案各種計劃與安排、各種學習記錄。羣團教代會材料等分別由相關部門幹事負責收集整理交檔案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4、學校教務檔案包括會議記錄、教師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教育教學檔案、體育衛生檔案、由相關部門幹事負責收集整理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5、學校總務部檔案包括會議記錄、校舍、校產檔案、財務檔案、校園建設檔案、人員考覈檔案、基建檔案等由相關負責人收集、整理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6、學校的常規管理資料和財會檔案注重平時收集,一般每學期或每學年整理歸檔,。由職能部門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負責歸檔立卷。

7、積極做好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鑑定、立卷)工作,按照檔案立卷的原則和要求做好分類、組卷、編目、裝訂工作。

8、積極提供利用,嚴格執行借閱制度。借閱檔案要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檔案不得隨意借出、不得塗改、抽換和拆散,不得損壞。

9、加強檔案的嚴禁保密,不得泄露。

一、檔案保管政策

一)接收已就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人事檔案管理:

1、接收單位是本市市屬機關、企事業單位或市、區人才交流中心的畢業生檔案,由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各高校送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由接收單位辦理調檔手續。

2、接收單位是本市企業,但不具備人事檔案管理權的,單位或個人委託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或中國南方人才市場保管。

二)尚未落實就業單位的應屆廣州生源高校畢業生人事檔案由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各高校轉遞到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保管。

三)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廣州生源高校畢業生人事檔案由廣東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保管,取消暫緩就業手續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的人事檔案由廣東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轉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保管。

四)沒有辦理未就業登記的廣州生源高校畢業生或辦理未就業登記後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檔案繼續存放我中心,作自動委託保管檔案,按廣州市物價局《關於規範廣州市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收費管理的通知》(穗價[2005]88號)文規定收取20元/月儲存人事檔案費。

五)凡在指導中心辦理未就業登記的廣州生源高校畢業生待就業期內可享受最長不超過24個月免費檔案保管服務;

二、檔案查詢

廣州生源高校畢業生,需查詢本人人事檔案可透過“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資訊網”按以下步驟進行查詢:

1、登陸,進入“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資訊網” 主頁;

2、在“數據查詢”欄中點擊“檔案查詢”;

3、在“檔案查詢”介面中輸入本人姓名、身份證 、畢業院校(提示:只需輸入其中倆個條件),點擊“查詢”即可,如查詢不到結果,表示檔案尚未到達指導中心或檔案不在指導中心。

三、人事檔案提取流程

人事檔案存我中心,提取檔案需提供以下資料:

1、調檔函(由具備人事檔案管理權的單位或部門出具);

2、報到證或者本人畢業證;

3、《身份證》;

4、委託他人提取檔案的,還需出具《提取檔案委託書》和委託人身份證原件。

四、辦理時限:

現場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