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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檔案流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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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問:學生檔案能否由自己攜帶?

畢業生檔案流轉問題

答:根據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畢業生檔案不得由本人攜帶。

 2、 問:檔案轉遞的方式有哪些?

答:按照有關規定人事檔案一般以機密件由機要通信方式轉遞到接收單位;但由於部分用人單位不夠級別或沒與當地機要通信局建立寄遞關係,不能用機要通信方式轉遞,只能用中國郵政快遞轉遞;

廣州市機要局查詢電話:87751312,機要局門市電話:87758303。

注:機要局是“公對公”單位,只能允許單位查詢,學生可請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出面查詢。

中國郵政快遞EMS查詢:11185,22832444-8023,22832422-8024

3、 問:檔案何時轉遞?

答:我校畢業生檔案通常在七月底或八月初寄出,一般而言用人單位在2-4周內即可收到檔案;

 4、 問:辦理了暫緩就業的檔案流轉到何處?

答: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地址是:廣州市農林下路72號(農林下路和東風東路交叉的十字路口的東北角,廣東發展銀行大廈對面),查詢電話:37627806,37627803 ;

5、 問:何爲機要通信?

答:機要通信是較普通郵政更爲保密、安全、準確的檔案轉遞渠道,其服務對象主要是縣級以上黨政軍和國有企事業單位。

6、 問:有關畢業生檔案具體事宜如何查詢?

答:檔案寄出兩個月後,同學們可向派遣單位的人事部門詢問。如檔案未收到的可以向我校檔案館學生檔案室查詢;如發現檔案中缺少材料的可以向各院、系、所黨總支及負責學生工作部門查詢。

 7、 問:有關畢業生出國留學其檔案應如何辦理?

答:畢業生出國留學,其檔案可轉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留學人員檔案室、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門(勞動部門、街道)或者政府指定的專門性檔案保管服務機構,轉出時應出具上述單位開具的接受檔案的信函。

應屆畢業生考研調檔流程:

1、應屆畢業生收到擬錄取院校的'《調檔函》後,需先按函件要求到學院相關部門辦理填寫《現實表現複審表》、《政審表》或《政治思想鑑定》等表格,並加蓋學院相關部門的公章。

2、學生可自行將上述表格寄發至《調檔函》所列地址,也可將表格送至檔案館201室,由檔案館裝入檔案一併寄出。

3、學校學生就業指導中心需收取《調檔函》複印件。

4、《調檔函》原件必須送至檔案館201室。學生應用鉛筆在《調檔函》空白位置上註明本人的學號、學院、專業。

5、上述手續辦結後,檔案館按《調檔函》要求寄發檔案。

注:上述第1至4項均可委託他人代辦。

特別提醒同學們注意:

接收單位人事部門未收到人事檔案,應及時查詢檔案轉遞狀況,廣州市機要局和郵政局僅提供一年以內的檔案流轉查詢業務,否則將不再提供查詢服務,我校檔案館也將愛莫能助。

由於學生個人原因導致個人人事檔案滯留學校超過兩年的,學校將依據有關規定收取檔案保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