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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者需要了解的企業組織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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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紹

創業者需要了解的企業組織類型

黃非,就是“掃黃打非”的黃非,互聯網界外號“老非”,連續創業者,2002年畢業於廈門大學會計系,2002-2006在廈門天健華天會計師事務所任職,2006-2014年作爲創始人創辦尚科網絡,2014-現在作爲聯合創始人創辦請他教。 根據相關部門統計,目前中國有4000多萬家中小企業,當然中國的企業99%以上都屬於中小企業,其中包括1000多萬家公司,3000多萬家個體戶。那麼什麼是企業?什麼是公司?什麼是個體?且聽我本篇用大白話的形式慢慢道來!

一、幾個概念

首先我們先解釋解釋幾個大家經常會混淆的概念,這些概念沒有理清楚,創業路上會貽笑大方的。

1、企業和公司的區別

很多人會把這兩個詞混爲一談,簡單的說,企業的範圍比較大,企業包含了公司,公司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組織,企業除包括了公司以外,還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外資企業等(但是不包括個體工商戶).

當然,這兩個詞有一個共同點,都是以盈利爲目的的組織形式。此外,企業和事業是一個相對名詞,說企業肯定是以盈利爲目的的,說事業單位,那就不是以盈利爲目的的組織,比如醫院、學校都是事業單位。

2、法人和自然人(公民)的區別

法人通俗的說是法律意義上的人,法人的類型比較多,像政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比如紅十字會、協學、寺廟等)、公司都是法人,通常法人是一個組織。自然人就是我們生物學上的人,公民我就不說了,上過初中的人都知道。

要注意一點,個體工商戶不是法人,他們屬於自然人(公民)的範疇,除非他們要銀行開戶,是可以不刻章的。個體工商戶和業主本人自然人是一體的(後面會進一步解釋).

軍隊比較特殊,他們也是法人,只不過不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設立的法人,軍隊法人可分爲軍隊機關法人、軍隊事業法人和軍隊企業法人。

好了,瞭解了法人的概念我們就可以明白了,你的公司除了和公司發生經濟業務往來以外,還可以和各級政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隊等發生經濟業務往來。

3、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區別

這兩個詞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容易混爲一談的,經常有人問“你們公司的法人是誰”,這句話本身就是有語病的,法人的概念上面已經說完了。公司的營 業執照上都會有個“法定代表人”,這個“法定代表人”並不一定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甚至股份沒有都可以(經理也可以當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解釋 我就不說了,簡單的說,你要和別人簽訂合同,即使沒有公章,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來簽字。

所以,以後創業者千萬別說“我就是公司的法人”,省得貽笑大方!

好了,下面進入正題,請大家認真聽講!

二、個體戶

首先要說明下,個體戶不是正式的法定名稱,只是民間的一個俗稱。

個體戶的歷史非常長,比如我們在武俠小說裏看到的鏢局、客棧、酒家都是個體戶的概念。現代社會中,街頭的小賣部、食雜店、餐飲店、服裝店基本都是以個體戶的形式存在的。

個體戶有兩種形式,一種形式是個體工商戶(依據國務院2011年分佈的《個體工商戶條例》登記),另一種形式是個人獨資企業(依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註冊)。這兩種形式也搞得我很頭大,問了我的朋友鄭明龍律師,他說個體工商戶是歷史的產物(1994年在沒有《公司法》之前),早 期註冊公司不容易,基本只能是國企,國家對個人從事經營活動就給了個“個體工商戶”的名號。對於開公司的創業者來說,不要去管那麼細。總而言之,通常情況 下你僱傭了8人以下(數量不是絕對的哦)登記個體工商戶,其他的建議註冊個人獨資企業。

個體戶通常是一個人,或者一家人一起來經營,然後再僱一些夥計。不管哪種類型,他們的最大特點是企業主承擔無限責任,啥意思呢?就是說萬一你開的店着火死人了,如果是你的責任,你要把自己所有財產來賠償,賠到你傾家蕩產爲止!

注意,兩種個體戶都不是法人哦。

三、合夥企業

如果一個人或者一家子的力量有限,要經營某個較大的事業卻搞定不了,這個時候就找人搭夥唄,合夥企業和個體戶一樣,不是法人,也是要承擔無限責任的,出了事要全部身家來賠。

不過合夥企業又可以細分爲以下幾種:

 1、普通合夥企業

你拉上幾個朋友,不光投錢,還要出力一起經營,可以成立家合夥企業。最重要的特點是要連帶無限責任,比如又出事了,追償方可以要求合夥企業的任意一方合夥人追償全部責任(當然也可以分別追償),就是說合夥人之間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2、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

像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醫師事務所、設計師事務所這些合夥企業,主要是靠專業知識提供服務。如果某個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居心不軌,聯合被審企業出具了虛假的審計報告,被抓要賠,這樣對於其他合夥人要連帶責任是不公平的,所以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就此誕生了。

該類合夥企業的特點是,如果一個合夥人在經營中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損失,他就要承擔無限責任,其他合夥人只承擔有限責任。如果非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失,由全部合夥人一起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在企業名稱上一定會增加“特殊普通合夥”字樣,比如“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說到這家會計師事務所,這家所老牛逼了,中國10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由好多大所合併而成,爲什麼牛逼呢?因爲我就是從這家(其中合併的一家)出來的。

特殊的普通合夥形式在全世界中國是獨有的,國外沒有這種叫法,大家看看名稱就很奇葩了,又是特殊的,又是普通的。

3、有限合夥企業

我們看到很多VC機構、公司的期權池平臺都是以有限合夥企業的形式成立的。

這種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分爲普通合夥(GP)和有限合夥(LP)兩種,總人數一般在50人以內,至少要有一個普通合夥人(GP),可以多個GP,所以有時會聽投資人說到雙GP、多GP的詞。普通合夥人要管事,同時承擔無限責任,有限合夥人不管事,因此僅承擔有限責任。

這種合夥企業非常適合投資和股權激勵的業務,所以我們看到很多VC機構,和你談的是某某投資有限公司,但籤合同時卻是他們下屬的某某投資中心(有限合夥),實際上這是他們作爲GP發行的某一期的風險投資基金。

另外,公司的股權激勵的期權池平臺,基本上也是以這種企業形式存在,公司要做員工股份期權時,通常會成立一家有限合夥企業,讓享受期權的員工 成爲這家有限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人(LP),公司的負責人充當普通合夥人(GP),然後這家有限合夥企業成爲該公司的股東。這樣所有的LP投票權都由GP 代理了。

我來裝個逼,說個比較高深的,顯擺下博學(真像是十幾年前考了幾年註冊會計師過不了,所以才轉行創業的,考注會一定要學很多經濟法)。有限合 夥企業的合夥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那麼,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來做有限合夥企業的GP,就是個矛盾體了,因爲有限合夥企業是無限責任制的企業,但 是承擔無限責任的GP又是一家有限責任公司,最終卻只能承擔有限責任了。

然而事實上,VC或者期權池平臺爲業務的有限合夥企業,其實也基本上沒啥風險,因爲這類公司都是以投資爲形式的,其他業務不涉及,只要錢到位了,就沒有其他的風險了。

四、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是我們大家最熟悉的企業組織了,現在大衆創業環境下,創業者成立的基本都是有限公司。早在大航海時代,從16世紀開始,荷蘭、英國就開始 有了公司(當然不是現代意義上的公司),他們纔開始稱霸全球,可見公司的力量!現代公司無處不在,NBA是一家公司,納斯達克也是一家公司。

公司發展史上有很多有趣的事,比如什麼東印度公司、威尼斯商人、鬱金香事件等等,有興趣的可以問問度娘。

公司的出現是由於個體戶、合夥形式的企業滿足不了所有權(股東)和經營權(職業經理人)的分離後的產物。其實我國古代就有公司的.雛形,比如 《喬家大院》裏東家每年底都要召集各地的掌櫃回來合龍門賬(中國古代的會計記賬方法,此處再裝個逼,我也是學過會計史的人),東家就是股東,掌櫃就是職業 經理人了。

有限公司有以下一些特點:

1、有限公司是公司中比較初級層次的公司,股東規定是50人以內,並且股東要轉讓股權的話原有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2、正因爲有限公司的股權買賣有一定的限制,很難在公開市場上交易,所以股東的股權比例是按百分比來區別的,比如創始人A佔60%,聯合創始人B佔20%,風險投資人C佔20%。

3、所謂的有限公司,就是股東承擔的責任是有限的,打個比方,我參與投資了某個企業,註冊資本100萬,我投了20萬佔20%,公司出事了, 要承擔200萬的債務,如果是合夥企業,大家就要連帶承擔200萬的債務,而有限公司的股東只要你20萬認繳資金(或者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到 位了,你就不用承擔更多的責任了,所以才叫“有限責任”。

此外,還有種叫一人有限公司的,就是說股東只有一個人,這個和個體戶的區別在於,雖然股東只有一個,但是依據《公司法》註冊了公司,這個股東只要按註冊資本的金額認繳了資金,他就承擔了所有的責任,不用把個人、家庭財產拿出來賠了。

一個自然人只能設立一家一人有限公司(但可以設立多個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獨資企業),如果是法人設立一人有限公司的數量就不限定了。一人有限公司還有一種特殊的形式,叫國有獨資公司,這個大家知道這點就好了,不用深究。

還有一個注意點,公司取名時,公司類型用“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都是可以的,代表同樣一個意思,都是有限公司。

五、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是公司的進階階段,通常又可以分爲普通股份公司和掛牌股份公司。不管是有限公司,還是股份公司,都是依據同一個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註冊設立的。

1、普通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與有限公司的區別不影響經營範圍(生產、銷售都不會變化)和內部管理(以總經理爲首的職業經理管理團隊),區別在於《企業家》等高端 雜誌經常說的“公司治理”,所謂的“公司治理”就是股份、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祕書什麼什麼的,不要擔心,等你公司要改制或者掛牌 時,自然會有人教你的。

有限公司做到一定程度,由於資本金的擴大,股東數量也會更多,這個時候就可以改制成股份公司了(當然公司一開始設立時也可以直接成立股份公 司)。有限公司的股東數量從發起到轉讓後通常不會超過50人,股份公司的發起人是2-200人,但是成立1年後,股東可以隨意轉讓股份,這個時候股東人數很可能超過200人,超過200人就屬於公衆公司了,超過200人如果沒有掛牌的問題現實中很複雜,這裏不多說。

額外說說美國的情況,美國的公司如果公司股東超過500人,就屬於公衆公司了,公衆公司一定要公開公司的財務狀況。前幾年Facebook爲什麼急着上市的其中一個原因也是因爲由於股權激勵,公司的股東要超過500人了。

股份公司的股份通常說我有多少股,然後是每股多少錢,但是一定是同股同價同權的(普通股、優先股不展開討論了)。這個和有限公司說的多少百分比例的股權是不一樣的。

2、掛牌股份公司

如果股份公司的股東在經營一段時間後需要超過200人,證監會通常要求掛牌,所謂的掛牌就是要求你在某個交易所進行登記,然後公司的股份可以在市場上公開交易。

掛牌公司隨着交易所的不同,股權的交易方式和活躍度是不一樣的。目前國內的交易所除了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外,還有北京的新三板,另外還有各地方政府主導的四板、五板,比如什麼Q板、E板、海西股權交易所等等,此外上交所的戰略新興板聽說也很快要出來了。

公司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掛牌可以叫IPO,IPO的意思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這叫上市,是可以向廣大股民在掛牌的那個時間點增發股票融資的。新三板不叫上市,因爲掛牌的那個時間點是不能增發股票,只能在掛牌後向特定的對象再融資,所以新三板只能叫掛牌。

此外,我想說一下我自己的觀念,公司如果到股份公司這一層級,本質上已經成爲一種特別的商品了,因爲公司的股份可以隨意的交易,即然可以隨意交易,那不就是商品嗎?只不過是切成塊一塊一塊的交易就是了。

六、外資公司

由於歷史原因,中國還存在外資公司,我記得以前外資公司包括中外合作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簡單的說就是合作、合資、獨資三種類型。合資和獨資好理解,所謂的合作就是爲了某一個項目的確立和完成而特別設立的一個企業。現在情況怎麼樣了,我也不想去深究了。

外資公司與我們土鱉創業者基本沒有毛線關係,瞭解一下三種形式就行。

七、其他公司形式

除了上述幾種企業形式之外,我再補充幾種常見的形式:

1、 集團公司和公司集團

集團公司不是一種法定的組織形式(就是說《公司法》裏是沒有對其規定的),它通常是一些自認比較牛逼的國企或者民企設立的一家有限公司或者股 份公司,所以它是一個法人。集團公司的名稱裏帶有集團兩字,然並卵,說白了,我認爲主要是用來裝逼的,除了名稱比較diao以外,經營業務、公司治理是沒有任何 區別的。

集團企業的註冊是依據工商總局出臺的《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來管理的,注意它只是規定,而不是法律哦。我們這邊很多事務制定了法律,然後涉及更細的事情之後相關執法部門又會搞一些“規定”、“條例”、“辦法”出來。

當然要設立集團企業也是有一定的門檻的,通常是註冊資本不能少於5000萬(有些地方低到1000萬),然後下屬參股或者控股公司要有5家(有些地方低到2家).

所以大家不要被人拿出集團公司的名號給忽悠了!更何況,有些人其實沒有成立一個實際的集團公司,而是由於他名下有很多公司,然後在名稱上印上XX集團(這是公司集團的概念),這事工商網站查一下就知道真假了。

公司集團和集團公司又是啥區別?老非不是在玩文字遊戲。集團公司很明顯,它就是一家公司,是一個法人,只不過下面有很多子公司。公司集團呢, 是一個經濟名詞,不是一個法人,比如未來老非可能會非常牛B,控制了N家企業,這些企業在我眼裏就是一個集團軍,然後我就可以號稱我們老非集團,就是指我 的所有企業了。

財經媒體上,大家在談的什麼唐萬新大哥的“德隆系”、衛東大哥的“涌金系”就是指一個公司(企業)集團,說白了就是有一位大哥,手頭控制了好多公司,然後發號施令、呼風喚雨的,很拉風,然而下場好像都不是那麼的好。所以創業者不要成天稱大哥,大哥不好當啊!

2、子公司和分公司

很多人搞不清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區別,子公司是一家獨立的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就是說某家公司以控股(50%加1股就能話事了)或者參股(股權比例不大,只能跟着大股東打醬油)形式投資了一家公司,那這家公司就是我的子公司了。

分公司呢,它不算是一家獨立的公司,當然不算法人,分公司相當於一個公司的部門,不過我這個部門可能在外地,在外地也要招人交社醫保、經營業務開發票,這個時候我就要在外地(其實本地也可以)成立一家分公司。分公司的營業執照上沒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負責人。

分公司所有法律負責都由母公司承擔,比如分公司向別人借了一筆錢,就要由母公司還,而子公司向別人借了錢,母公司是不管的。

3、辦事處

無論是內資企業還是外資企業,或者是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等,都可以在不同地方設立辦事處,辦事處也相當於公司的一個外地的部門,和分公司的區別在於,這個辦事處無法爲員工交社醫保,也沒辦法經營業務開發票。

好了,關於我天朝不同企業的組織形式基本就說這些了,我沒有講很深層次的內容,但是我是非常非常非常的用心的在撰寫,希望創業者們能用最少的時間瞭解企業的不同形式,漲個姿勢,認真閱讀後,和別人交流時會對你有士別三日的感覺。

八、One More Thing

又是喬大爺環節了,喬大爺在每次演講的最後都會來個“One more thing。。。。。。”。

爲什麼“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華爲技術有限公司”等這麼diao的公司前面不用加地名呢?爲什麼他們這麼diao卻還是“有限公司”呢?爲什麼有人取公司名時會有“廈門老非科技有限公司”和“廈門市老非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呢?

1。公司名稱不帶地名的情況

如果你想像小米、華爲那樣在公司名前面不冠地方名稱,是需要經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審批的,審批的條件如下:

(一)國務院批准的;

(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登記註冊的;

(三)註冊資本(或註冊資金)不少於5000萬元人民幣的;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另有規定的;

當然你的公司一定要非常牛逼才行,工商總局纔會給你批的。

另外如果你的公司名稱想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作爲公司名稱開頭,那一定得經過國務院審批才行,民企基本上是無望的,創業者不要有這個幻想。

2。爲什麼小米、華爲不是股份公司?

小米還不是股份公司有兩個原因,根本原因是由於他們是VIE架構,所以國內公司還是有限公司的形式(以後有機會再講VIE)。即使他們不是VIE架構,也通常情況下還會是有限公司,等他們要啓動上市之前,纔會“股改”,改制成股份公司。

華爲是中國民營企業的翹楚、奇葩和楷模,他們堅持不上市,90%以上的股權都給了員工(好像任老爺子只有1.4%的股權),如果改成了股份公 司,員工的股權就可以隨意買賣交易了,這樣股權就有可能被外人控制。當然你可能會問幾萬人都有股份耶,不是說有限公司只能和50個股東嗎?這個可以透過代 持、合夥企業或者有限公司作爲股東來操作嘛。

3。公司名稱帶不帶“市”“責任”的問題

比如,相同的創業者以“老非”爲字號取名時,可能會有“廈門市老非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和“廈門老非資訊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而這個區別一點都沒有影響公司經營範圍。爲什麼?爲什麼?爲什麼呢?

哈哈,告訴你個祕密,那是因爲國內有很多做企業的有迷信的觀念,也不知哪些所謂的風水先生的說法,公司的名稱字數,按一定的算法(具體我不教你,因爲我不宣傳迷信),算到某一位最後是興、旺、衰、敗,就代表你公司的命運,所以就會刻意加減“市”“責任”等字眼上去。

4。地方名稱在前面和中間的問題

再比如,“廈門老非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和“老非(廈門)資訊技術有限公司”也是沒有任何區別的,公司註冊登記條例裏有明確規定這兩種取名方式都行,是沒有任何區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