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人在職場>創業指導>

公司設立方式

學問君 人氣:3.17W

公司設立的方式有兩種,分別爲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設立方式,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設立方式

一、公司設立方式

公司設立的方式基本爲兩種,即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

發起設立又稱“同時設立”、“單純設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發行的股份由發起人自行認購而設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責任公司只能採取發起設立的方式,由全體股東出資設立。股份公司也可以採用發起設立的方式。中國公司法第77條明確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可採取發起設立的方式,也可以採取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在程序上較爲簡便。

二、公司設立失敗的法律責任由誰承擔

公司設立失敗是指發起人在籌辦設立公司設立的法定事務後,由於主觀或客觀方面的原因,導致最終沒有成立。公司設立失敗,是有法律責任的。當企業未成立時,對於認股人已經繳納的股款,發起人應當予以返還,並返還相應的.利息。

企業設立失敗,須由相關責任人承擔責任,對於公司制企業,發起人承擔以下責任:

1、連帶賠償責任,設立費用及債務原則上應由成立後的公司承擔,但當公司不能成立時,先前發生的與設立相關的費用及債務就失去了公司這一擬定的承擔主體,只能改由實施設立行爲的主體(發起人)承擔。由於發起人之間的關係近似於合夥關係,即由發起人對設立行爲所生費用和債務負連帶賠償責任。

2、對已收股款的返還責任,在採取募集設立公司的情況下,發起人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還負有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至於發起人相互之間的責任承擔,應按其約定或投資比例進行劃分。

三、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設立登記是指公司設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經公司登記機關審覈並記錄在案,以供公衆查閱的行爲。設定公司設立登記制度,旨在鞏固公司信譽並保障社會交易的安全。在中國,公司進行設立登記,應向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請,並應遵守《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

TAGS: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