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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徵個人所得稅的項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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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主管稅務機關對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納稅範圍、納稅金額以及納稅計算方法作出了詳細規定。按照我國《稅法》規定,居民的有些收入是可以不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哪些收入可以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1.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

《中華人名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2.個人福利費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福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其中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等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範圍,應當計徵個人所得稅。

3.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助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規定,個人按規定標準取得獨生子女補貼和托兒補助費,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但超過規定標準的部分應併入公司薪金所得。

4.差旅費津貼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規定,“差旅費津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收入,不徵個人所得稅。

5.上市公司股息紅利

根據《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個人從公開發行的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稅。

6.“五險一金”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規定,企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允許照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7.個人捐贈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的捐贈,是指個人對其所得透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拓展:

個人所得稅

一、誰該納稅:a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沒有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b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這些要徵稅:1工資、薪金所得;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4、勞務報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許使用費所得;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8、財產租賃所得;9、財產轉讓所得;10、偶然所得以及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

三、減增個稅:1、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2、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3、其他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減稅的;

四、公式(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所得額=工資總額—各項社會保險費—起徵點(35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