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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長制管理工作總結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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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長制工作中主動作爲的信心和決心,爲融入河長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下文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河長制管理工作總結彙報,僅供參考!

河長制管理工作總結匯報

  河長制管理工作總結匯報一

今年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水利部門的大力支援下,我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指導思想,堅持和提升“小縣大城”核心戰略,以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爲載體,以改善和服務民生爲重點,以治水攻堅爲主線,統籌推進各項水利工作,圓滿地完成了全年各項工作任務。

一、20xx年工作總結

(一)防汛減災成效顯著

今年入梅以來,我縣連續遭受6.23、6.28、8.20等多次強降雨和第10號颱風“麥德姆”侵襲,造成全縣2.44萬人受災,倒塌房屋37間,轉移人口1885人,全縣直接經濟損失10295萬元,其中水利設施直接經濟損失3116萬元。災情發生後,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縣防指及水利部門超前部署周密安排、準確研判防汛防颱抗旱形勢,科學調度骨幹水利工程,全面協調抗災救災行動,各鄉鎮(街道)黨委政府精心組織、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各有關部門顧全大局、同心協力、密切配合,廣大幹部羣衆不畏限險、奮起抗災,最大限度減輕了災害損失,實現了無一人員傷亡、無一水庫垮壩、無一重要堤防決口、無一疫情發生,奪取了連續20年汛期無人員傷亡的重大勝利。

(二)治水攻堅亮點紛呈

1.注重規劃引領。按照“啓動實施一批,前期推進一批,策劃儲備一批”的梯次推進思路,積極謀劃水利項目,爭取申報項目的早介入、早規劃、早溝通、早落實。20xx年-2017年,共謀劃“五水共治”水利項目20個,計劃總投資3.73億元。到2020年,共謀劃“五水共治”水利項目30個,計劃總投資27.81億元。在此基礎上,繪製了“五水共治”水利遠景規劃圖,將項目的建設年份、具體位置、建設規模等在圖上標註。設立局“五水共治”作戰室,將《現狀水利工程佈置圖》、《雲和縣防洪水工程規劃佈置圖》、《雲和縣保供水工程規劃佈置圖》等30餘幅項目規劃遠景圖佈置其中,更加有序、高效地推進“五水共治”水利各項工作。編制完成了《雲和縣農村飲水安全提升工程規劃》,受治水辦委託,編制完成了《雲和縣防洪水工作方案》、《雲和縣保供水工作方案》、《雲和縣抓節水工作方案》、《雲和縣排澇水工作方案》、《雲和縣河道整治實施方案》等方案,爲“五水共治”的順利推進和積極向上爭取資金奠定堅實的基礎。據統計,全年共成功爭取到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等水利項目20餘個,爭取到國家、省級補助資金5568餘萬元。

2.全面落實河長制。今年1月份,我縣出臺了《雲和縣關於全面實施“河長制”進一步加強水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的實施意見》,對全縣所有河道實行了“河長制”管理模式。作爲浮雲溪河長制的牽頭單位,我局牽頭開展了浮雲溪河道摸底調查工作,摸清了浮雲溪上已建或在建違法建築物,佔用河道棄渣、堆放物,河道排污口和沿河垃圾堆等的地點、數量、面積、結構、涉及對象等相關資訊,按實際情況進行甄別分類,登記造冊,繪製了河情地圖。在此基礎上,研究制定了《雲和縣浮雲溪水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送審稿)》,明確了責任分工和工作任務,實現“四個一”的目標(即每條河流都有“一張水系圖、一本任務書、一個時間表、一份報告書”)。根據方案要求和計劃安排,及時聯合相關鄉鎮(街道)和部門對浮雲溪流域沿岸企業、養殖場、機制砂廠等入河排污口進行全面清理整治,並組織開展了整治情況督查3期,將督查結果及時向縣級河長彙報,逐步健全浮雲溪水環境整治管理制度,努力實現浮雲溪“一年變淨、二年常清、三年成景”的目標。

3.健全庫區長效保潔機制。以“河長制”爲推手,因河制宜,積極探索河道保潔和長效管理新模式。對緊水灘、石塘庫區的保潔,透過公開招投標的方式進行市場化運作,實行社會化管理,改變原有河道保潔人員流動性強、年齡偏大,保潔效果不佳的管理現狀;同時,進一步完善了《雲和縣河道保潔管理考覈辦法》、《雲和縣河道保潔實施方案》,並牽頭做好對鄉鎮(街道)河道保潔年終考覈。今年1-12月,共疏浚浮雲溪 、霧溪、梅家源溪等河道8.7公里,保潔河道285公里。其中省、市級河道保潔率、流經村莊等人口集聚區河道保潔率和鐵路、高速公路、國省道、通景公路沿線河道保潔率均達到100%。

4.深入開展河道“兩違”整治。根據縣政府統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在充分調查摸底和徵求意見的基礎上,認真編制了《雲和縣清除河道違建和清理河道違佔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明確了責任分工和工作任務。各鄉鎮(街道)、相關部門根據實施方案和具體要求,分別落實了分管領導和資訊員專人負責河道“兩違”工作,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調查摸底、甄別分類的基礎上,採取堵疏結合的方式,對河道“兩違”進行分別處置,全力推進河道“兩違”專項整治行動。20xx年全縣共依法拆除涉河涉堤違法建築3851.46平方米,清理違佔23700平方米,超額完成河道“兩違”整治任務。

5.加快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縣創建。成立了節水型社會建設領導小組,完成了《雲和縣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方案》編制和批覆等工作,並報省水利廳備案。下達了3家取水戶實行計劃用水,完成華宏鋼鐵、匯源果汁兩家企業水平衡測試工作,完成3家年取水量10萬立方米以上企業的取水實時監控系統安裝,實現取水實時監控全覆蓋,同步開展創建節水型單位(全縣1/3以上)、企業(2家)和灌區(2個)活動。12月10日,我縣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順利透過省中期督查評估,督導組認爲我縣各項節水制度得到有效落實,水源地保護堅強有力,水環境綜合整治全面推進,水生態環境修復富有成效,初步建立協調高效的水務一體化管理體制,達到階段性要求。同時,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今年共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備案24個,治理水土流失面積5.35平方公里,開展水土保持方案執法檢查23次,檢查項目20個。

(三)項目建設再掀高潮

今年1-12月,全縣完成水利固定資產投10881萬元,完成市局下達任務數的108.81%。其中:一是加快推進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項目建設。投資2178萬元,完成2013年度剩餘工程量的100%和20xx年度新建項目總工程量的75%。二是全面完成安溪鄉茶山電站工程建設。投資375萬元,完成工程量的100%,電站已併網發電。三是全力推進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浮雲溪沙溪段治理工程已投資1200萬元,佔年度投資計劃的120%,完成河道整治1.1公里,新建、加固堤防2.15公里;浮雲溪崗頭段治理工程已投資1580萬元,佔年度投資計劃的105%,完成河道整治1.58公里,新建、加固堤防1.3公里。四是全面完成山塘整治工程。投資500萬元,完成10座山塘整治任務。五是全面完成自來水廠擴容工程輸水管道安裝工程。投資1116萬元,完成DN1000鑄鐵供水管安裝2.1公里,工程已透過竣工驗收並通水試執行。六是大力開展農村河道綜合整治工程。已投資274萬元,完成35公里的河道疏浚、清淤、綠化、護岸等工作,完成年度計劃的108%。七是切實抓好灌區改造、高效節水及水利工程維修項目。投資890萬元,完成年度工程量的100%。八是大力實施黃溪引調水工程。投資234萬元,完成新建DN800引水管561米,完成年度工程量的100%。九是積極開展箬塘坑白洋墩段排澇修復工程。投資200萬元,完成修復工程量的100%。十是認真抓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累計完成投資715萬元,其中16處農村飲水工程投資200萬元;貴溪村飲用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完成投資145萬元;工業園區沙溪區塊給水工程完成投資370萬元。十一是全面完成黃溪排澇修復工程。投資200萬元,整治河道0.5公里,新建、加固堤防0.35公里。十二是實施2013年山洪災害非工程措施防治項目。投資396萬元,對現有預警設施、預警平臺、預警保障、羣測羣防體系等進行了補充完善。十三是加快獨流入海項目進度。已投資500萬元,完成河道整治0.25公里,新建生態護岸0.25公里。

(四)依法行政再上新水平

1.強化宣傳教育。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國水周、禁漁期、節水型社會創建活動等有利時機,透過電視、報刊、橫幅、宣傳畫、流動宣傳車等深入到重點鄉鎮、行政村、主要水域進行法律法規、“五水共治”等宣傳,發放各類資料5200餘份,懸掛橫幅20餘條,擺放版畫20餘塊,張貼禁漁公告330餘張,出動宣傳車30餘次,及時將水利法律法規、“五水共治”及禁漁事項告知羣衆和社會,做到家喻戶曉,提高了全社會的法制觀念,取得了很好的宣傳效果。

2.加大執法力度。以加強水域資源保護、漁業資源保護、非法採砂管理等爲重點,進一步加大水事、漁事違法案件執法力度,保障和維護正常的水事漁事秩序。據統計,今年1-12月份,共開展水政漁政執法巡查374次,出動人員1035人次,收繳網具1710米、電魚工具33套、地籠61只、海杆66支,及時制止水事違法事件66起、漁事違法事件45起,立案查處漁事違法案件18起,處理漁事違法罰款1.08萬元,責令賠漁業資源損失費0.9萬元。

3.規範漁業管理。全縣完成水產品產量1395噸,實現產值1953萬元。一是穩步推進漁業家庭農場建設,完成1家市級示範性家庭漁場創建工作。二是紮實推進現代漁業園區建設。投入建設資金120餘萬元,深入推進以緊石庫區鰱鱅魚爲主導產業的示範區,緊水灘鎮流水養鱉精品園爲主的雲和縣現代漁業園區建設,放流鰱魚、鱅魚等治水魚種150萬尾,利用鰱魚、鱅魚等濾食水體中浮游生物的特性,吸收水體中的氮、磷等營養物質,切實改善水質環境。三是抓好漁業增殖放流工作。截至目前,在全縣各水庫、溪流增殖放流投放以鰱鱅魚、甌江彩鯉爲主的各類魚種505萬尾。四是大力發展稻魚共生等新技術。投資355萬元,在崇頭鎮、赤石鄉等鄉鎮組織相關合作社、種糧大戶等,透過以點帶面、技術培訓等形式發展稻田養魚8010畝;投資15萬元,在崇頭鎮葉山頭村、後垟村建立示範基地2個。同時,積極做好《崇頭鎮稻魚共生種養新模式示範與推廣》等項目的實施、管理和驗收等工作。五是抓好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出動漁業執法人員63人次,檢查養殖單位18家次,責令整改1家,目前已整改到位。按照省、市食品安全“百日嚴打”集中行動的總體部署,紮實開展初級水產品的質量抽檢工作,完成10批次的水產品的藥殘抽檢任務,抽檢合格率100%。六是強勢推進網箱整治工作。圍繞“該取締的取締、該壓縮的壓縮、該規範的規範”的整治思路,紮實推進網箱整治工作。共取締未編號網箱243只、投餌類網箱10只,整合壓縮有編號網箱811只,並對剩餘的722只網箱,進行重新科學規劃佈局,全部按規定時間遷移到指定位置。七是規範漁業船舶管理。開展漁船安全生產巡查51餘次,出動人員143人次,完成50艘休閒漁船、11艘捕撈漁船的檢驗和發證,累計完成休閒漁船檢驗發證152艘,基本完成已提交檢驗申請並應予檢驗的休閒漁船檢驗工作任務。

(五)改革創新初見成效

一是深入開展農村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制定出臺了《雲和縣農村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進一步明晰所有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障收益權,強化管護主體責任,引導農村水利工程走向市場,實現良性循環和可持續發展。全年完成11座萬方以上山塘和4座小型水庫的產權改革工作。二是推行權力清單制度。紮實開展政府職權清理工作,共梳理上報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43項,並透過省政府審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年共完成水行政許可審批16項。三是成功申報浙江省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和創新執行管護機制國家試點縣。四是探索建立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羣衆監督員機制。按照“誰受益、誰監督”的原則,由受益村推薦出一名村級質量監督員,共同管理工程施工質量,有效解決了小農水重點縣建設項目多、水利局專業質監人員不足、項目監理人員不足帶來的工程質量監管方面的問題,項目工程質量得到有效保障。五是試點“無源自控水錶”破解農村飲用水收費難題。引進“無源自控水錶”對農戶用水進行智能操作,透過先繳費後上水,有效節約水資源,按時足額收繳水費,緩解飲用水工程後期管理和維護經費壓力,促進農村飲用水“以水養水”的良性循環。六是成功破解資金難題。透過前期調查研究、反覆論證,成功將污水處理廠(一期和二期工程)採取“TOT&BOT”的捆綁經營方式推向社會,有效緩解地方財政壓力,同時爲雲和公共基礎設施、公益性等項目採取BOT投融資模式建設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五)教育實踐活動成果豐碩

本次教育實踐活動,水利系統共8個單位、5個基層黨組織,7名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133名幹部和105名黨員參加。根據縣委統一部署,及時成立了水利系統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召開水利系統動員大會,及早啓動相關工作。一是紮實開展學習教育。以“週一夜學”爲抓手,堅持做到領導帶頭學、帶頭講黨課、帶頭開展專題討論。目前,共組織黨員幹部開展集中學習20次,完成專題討論5個,參與人數達1232人次,及時學習傳達教育實踐活動有關檔案、領導講話、最新精神和要求,真正做到入腦入心。二是深入查擺“四風”問題。緊緊圍繞反對“四風”主題,結合黨員幹部爭當“三員”活動和平時工作實際,深入一線調研,透過調查問卷、座談會、網絡調查、書面徵求意見、面對面交流等多種形式和途徑,全方位、多層次徵求意見建議,共徵求到意見建議124條。透過分析梳理,共查擺出領導班子20條、班子成員53條“四風”突出問題。領導班子及成員深刻剖析問題產生的根源,研究提出整改落實、建章立制的思路和措施,認真撰寫對照檢查材料,對照檢查材料反覆修改5稿以上,要求做到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馬上整改的分析原因,仔細查找問題尋求解決方法。三是堅持“整風精神”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各局黨組成員較好地貫徹運用了延安整風精神,拿起了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既開展了觸動思想、觸及靈魂的自我批評,又開展了嚴肅認真、推心置腹的相互批評。既注重講共性問題,更注重分析個性問題;既指明問題根源,又提出了努力方向。相互之間提出的批評意見共有29條(次)。整個批評與自我批評,既有紅紅臉、出出汗的緊張和嚴肅,又有加加油、鼓鼓勁的真誠與和諧。四是整改落實力求實效。針對查擺出來的“四風”問題,認真研究制定了嚴肅政治紀律、推進作風建設、克服形式主義、反對官僚主義、抵制享樂主義、杜絕奢靡之風和解決其他突出問題等7個方面、21條整改措施。整改方案中,每一條整改措施都由黨組成員牽頭負責,有明確的責任科室、時間要求和具體措施,以及必須要達到的目標效果,有力確保整改任務落到實處。同時,全面開展規章制度清理。目前,廢除制度1個,修訂制度1個,新建制度5個,努力探索建立一套科學規範高效的制度體系。五是強化正風肅紀。2013年10月,推出了作風建設“每週一查”活動,加大對違紀違規行爲處理的力度,並將違紀行爲與年終考覈、獎金髮放等相掛鉤。截至目前,共處理違紀違規3人,辭退1人,書面檢討3人,誡勉談話3人,通報批評2人。今年8月份開始,將“每週一查”活動升級爲“正風肅紀天天查”活動,進一步加大對“八項規定”、“六項禁令”等規定,機關作風紀律、效能服務、“酒局”、“牌局”和其他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推動正風肅紀工作常態化、長效化。六是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嚴格按照“一崗雙責”要求,認真履行黨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主體責任、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制定出臺了《中共雲和縣水利局黨組關於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組履行主體責任和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雲和縣水利局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實施細則》、《20xx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中共雲和縣水利局機關黨委關於嚴格發展黨員八條意見》和《黨風廉政建設“三書兩報告”制度》等檔案,不斷提高廣大幹部職工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努力實現“項目安全、資金安全、幹部安全”的目標。七是不斷做好綜治信訪維穩和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今年以來,共處理信訪件13件,辦理人大建議11件、政協提案1件。同時,同步推進政府資訊公開、招商引資、共青團、工會、婦聯等工作,爲各項業務工作的開展創造了良好環境。

一年來,在廣大幹部職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爲全縣經濟社會的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水利支撐和保障。在看到成績的同時,局領導班子也清醒地認識到,我縣水利事業的發展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水利建設資金壓力逐年加大;大中型骨幹水利工程和重點水利工程缺乏;項目政策處理難度大;高水平專業技術人才缺乏,等等。對此,我們將高度重視,努力在今後工作中加以解決。

二、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是“五水共治”攻堅之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的收官之年。我縣水利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指導思想,堅持和提升“小縣大城”核心戰略,以改善和服務民生爲出發點和落腳點,以“五水共治”爲抓手,全力以赴抓好防汛減災工作,加快推進水利工程建設,強化水利服務管理,深化水利改革,不斷提高水利的防洪保安、水資源保障、水環境保護和服務民生能力,爲“兩美”雲和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水利支撐。

圍繞上述思路,着重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突出以人爲本,全面提升防汛防颱抗旱減災能力

以“不死人、少傷人、少損失”作爲防汛防颱工作的最高目標,牢固樹立“立足防大災,寧可十防九空,也不能萬一失防”的防汛防颱理念,嚴格按照省委、省政府“三撤四保五防”的要求,深入開展山洪災害防治項目建設、防汛“五化”達標創建活動和基層防汛防颱體系規範化建設,進一步提升我縣防汛防颱抗旱減災能力。並以此爲契機,進一步落實以行政首長責任制爲核心的`防汛防旱各項責任制,精心部署,科學調度,從早、從嚴、從實做好防汛防颱抗旱減災各項工作,爭取實現連續21年汛期無人員傷亡的目標。

(二)突出生態保護,全面提高水環境質量

一是全面落實河長制,牽頭抓好浮雲溪水環境綜合整治。根據《雲和縣浮雲溪水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進一步細化河道的綜合整治、長效管理、水質改善、河道疏浚、綠化養護的時序、進度等定性和定量指標,切實履行浮雲溪河長制的牽頭單位職責,強化監督檢查,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推動重點項目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全力打造水清河暢景美的浮雲溪水環境。

二是紮實開展河道長效保潔工作。按照“雙清”、“三清三化”等行動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繼續抓好河道長效保潔工作;積極開展河道水政巡查,嚴厲打擊和查處各類水事違法案件,保障和維護正常的水事秩序。同時,根據水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實施意見、“河長制”實施方案和“五水共治”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落實工作責任,明確保潔範圍,並創新獎懲、督查等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河道長效保潔管理機制。

三是持之以恆地抓好霧溪水庫飲用水源地保護。進一步加大水源保護宣傳和監督力度,加強日常巡查和監管,查處違法行爲,禁止在保護區內從事可能污染飲用水源的活動;大力開展水源保護整治工程,按照職責分工和整治方案要求,積極落實管護措施,強化對霧溪水庫水環境的保護。

四是深入開展河道“兩違”專項整治活動。以“無違建縣”創建和“三改一拆”爲契機,持續開展河道“兩違”專項整治活動,主動加強與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的溝通配合,進一步明析“兩違”拆除重點,確定拆違開展時序,集中力量,加強對涉水違法建築物,違法佔用河道棄渣等進行全面整治,有效改善河道水環境,確保行洪安全。

五是加快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縣創建工作。嚴格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切實加強計劃用水管理,不斷健全用水總量控制、定額管理、超定額累進加價等工作機制,完成創建節水型單位(全縣1/3以上)、企業(2家)和灌區(2個)驗收等工作,力爭到20xx年底,萬元GDP用水量下降到90.1立方米,萬元工業增加值下降到32.04立方米,農田灌溉水有效係數由目前的0.5提高到0.565。

六是加快綠色生態漁業發展。穩步推進緊、石兩大水庫漁業養殖,爲養殖戶提供魚種選運、技術培訓、資訊諮詢、魚病防治等服務;大力發展稻田養魚等新技術,積極做好《山區梯田型稻魚共生種養新模式示範與推廣》、《雲和中華鱉優質種苗繁育基地建設》等項目的實施、驗收工作;繼續抓好漁業增殖放流工作,在緊石庫區和重點河道投放以鰱鱅魚、甌江彩鯉爲主的各類魚種,努力改善水質,提高漁業產量;加大漁政執法力度。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執法隊伍參加各類培訓,提高執法人員文化素質與執法能力。加大日常執法巡查力度,對全縣各大流域進行不定期巡查,嚴厲查處違法違規案件;健全雲和湖網箱養殖長效管理機制。深化《雲和縣雲和湖水域鰱魚鱅魚網式養殖管理辦法(試行)》,按照“取締一批、壓縮一批、規範一批”的思路,進一步落實責任主體,明確職責分工,從專項整治轉入常態監管,完善長效管理機制,規範養殖行爲。加大日常巡查監管力度,始終保持對違法網箱養殖行爲的高壓嚴打態勢,切實鞏固整治工作成果,防止再次反彈;加強漁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全面落實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漁船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清理、整頓“三無”和“三證不齊”漁船,消除事故隱患。

(三)突出服務民生,全面夯實水利基礎

20xx年,全縣計劃投資12543萬元,實施獨流入海甌江治理、污水處理廠二期和中小河流治理等9個水利項目,進一步夯實水利基礎,提升羣衆生活品質。一是計劃投資893萬元,實施甌江治理工程雲和縣龍泉溪小順片區治理工程,擬完成生態護岸建設1.0公里;二是計劃投資5817萬元,實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浮雲溪沙溪段、崗頭段和大徐段治理工程,擬整治河道4.49公里,新建、加固堤防7.1公里,新建、修復和加固堰壩12座;三是計劃投資500萬元,實施浮雲溪(城西大橋—獅山斜橋)生態修復工程,擬完成方案設計等工作,力爭部分項目開工建設;四是計劃投資800萬元,實施農村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擬完成50公里農村河道的疏浚、清淤、綠化和護岸等工作。五是計劃投資3000萬元,實施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建設,啓動BOT運營模式,採用新型SBR工藝,擬完成處理規模1.5萬噸/日的新廠區建設。六是計劃投資1533萬元,完成20xx年度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續建項目剩餘工程量的100%和全縣農田水利工程維修養護任務。七是做實崇溪山洪溝治理、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項目前期,擬完成項目初步設計、施工設計等前期工作,力爭年底開工建設。

(四)突出改革創新,全面深化水利管理

一是加快推進農村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認真總結試點經驗,按照先易後難、先簡後繁、點面結合的原則,全面推進農村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完成11座萬方以上山塘和2座小型水庫的工程產權制度改革,農村水域開發利用率達到50%以上。二是開展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和創新執行管護機制試點工作。全面推進“實行建管一體化”、“建立項目建設管理公開公示制度”、“探索完善項目補助方式”、“產權確權和移交”、“探索財政資金購買公共服務的做法”“鼓勵和扶持農民用水戶協會等專業合作組織發展,充分發揮其在執行維護、水費計收等方面的作用”等六個方面改革,努力實現“產權明晰、權責落實、經費保障、管用得當、持續發展”的總體目標。三是切實保障農村飲用水安全。計劃投資700萬元,實施農村飲用水安全提升工程,對崇頭等村的農村飲用水工程進行提升改造,受益人口1.3萬人。同時,深化《雲和縣農村飲用水工程長效管理辦法》,完善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各項制度,強化飲用水消毒器專業管護人員的培訓、監督和管理工作,擴大“無源自控水錶”的試點範圍,不斷健全農村飲用水建後長效管理機制。四是進一步強化安全監管。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加大安全檢查,狠抓防範措施落實,加大對安全生產基礎投入,確保水利系統長治久安。五是進一步加強水利建設市場管理。以積極推進水利工程規範化、現代化管理爲重點,堅持“依法行政、規範管理、強化監督”,圍繞“安全、質量、效益”,嚴格落實“四項制度”,狠抓建設質量安全管理,不斷強化監督檢查,着力解決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起完善的誠信體系,促進水利建設市場的健康發展。

(五)突出法治水利,全面提高幹部隊伍素質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以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和“週一夜學”爲抓手,認真學習貫徹全會精神,並在實踐中予以堅決貫徹落實;加強黨建工作。進一步鞏固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健全和完善相關制度,抓好整改意見的落實。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切實增強黨組織的戰鬥力和凝聚力;加強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嚴格落實中央、省、市、縣委關於作風建設的相關規定,深入開展“正風肅紀天天查”活動,切實轉變機關工作作風,提升機關服務效能;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深入推進懲防體系建設,不斷加強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健全和完善廉政風險防控和權力執行監控機制,確保水利系統幹部隊伍安全。

  河長制管理工作總結匯報二

河湖生態環境是首都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北京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對河湖生態環境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和要求,河湖環境成爲了社會關注的熱點,河湖生態環境管理成爲現階的重大挑戰,任務更加緊迫。探索建立一套“政府主導、屬地負責、行業監管、專業管護、社會共治”的河湖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是當前強化河湖管理、保障河湖治理成果的首要任務。

一、制定背景

多年的河湖環境治理我們得到這樣一條經驗:水環境污染表象在河道,根源在岸上。如果污染源不得到有效治理,水務部門即使再增加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水環境質量也很難有質的飛躍。“源頭治理”是實現水環境質量大幅提高的唯一途徑。水務部門能管河裏,管不了岸上,改革創新現有管理體制,才能真正實現源頭治理。“河長制”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應運而生,破除原有水環境管理條塊分割的局面,建立水環境屬地化管理制度,實現河道里和河岸上責任統一,最終達到“源頭治理”的目的。

北京市實施“河長制”是學習借鑑浙江、江西、天津等省市的治水管水經驗。2014年5月,金龍書記、安順市長、克慶副市長對浙江省全面實施“河長制”進一步加強水環境治理工作的意見做出批示,要求結合北京實際提出意見。2017年初,結合水利部河湖管護體制機制創新工作,北京市首先在海淀區開展了“河長制”試點。

二、試點經驗

2017年初海淀區實施了《海淀區加強水環境保護落實“河長制”工作方案》,同時出臺了“河長制”工作方案實施細則、考覈評分標準。成立了主管區長任組長,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環保局等部門和各鎮政府爲成員單位的區“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水務局。各鎮鎮長擔任鎮管河道的“河長”,負責組織劃定鎮管河道的保護範圍、管理範圍及河道的疏浚整治、截污治污、水環境持續改善等工作。區水務局成立了由10人組成的“河長制”工作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河長制”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考覈,考覈結果作爲撥付河道養護經費的依據。檢查考覈主要由各鎮每月自查和領導小組雙月檢查兩部分組成,綜合考覈每半年一次。檢查考覈結果及時通報給成員單位。

海淀區“河長制”實施一年來,各鎮、鄉、街道辦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用於河湖環境管理,全區河湖水環境質量大幅提高。大部分河道基本實現了水面清潔無漂浮物、岸坡綠地整潔、植物茂盛、無明顯垃圾雜物。

三、全市推廣

2017年底,北京市水務局在前期調研和試點的基礎上聯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關於實行河湖生態環境管理地方行政主要領導負責制的意見》,2017年4月19日透過北京市政府常務會。6月3日北京市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關於印發北京市河湖生態環境管理“河長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辦發[2017]28號)。7月15日北京市副市長林克慶主持召開全市河長制部署大會,推進“河長制”實施工作。北京市“河長制”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四個工作機制,三項工作任務):

(一)四個工作機制

1.“總河長”制

市、區兩級分別設“總河長”、“副總河長”。市、區“總河長”爲市、區河湖生態環境管理工作的總督導,分別由市、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對轄區河湖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市、區“副總河長”爲市、區河湖生態環境管理工作的總調度,分別由市、區政府分管水務工作的副市長、副區長擔任,對轄區河湖生態環境管理工作負總責。

市、區“總河長”辦公室設在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辦公室主任由水行政主管部門主要領導擔任,負責落實市、區“總河長”、“副總河長”決策部署,具體協調推進河湖生態環境管理相關事宜,並組織開展監督、考覈等工作。

2.市管河湖工作機制

市管河湖逐條設區、鄉鎮(街道)兩級“河長”。區級“河長”由河湖屬地區領導擔任,負責明確河湖及周邊生態環境管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對河湖及周邊開展綜合治理,統籌抓好市管河湖生態環境管理相關工作,並對鄉鎮(街道)“河長”和區有關單位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鄉鎮(街道)“河長”由河湖屬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擔任,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共同開展轄區內的河湖生態環境管理工作,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爲。同時,設立“河長助理”,由市管河湖管理機構主要領導擔任,負責協助區級“河長”做好河湖生態環境管理相關工作,定期向區級“河長”彙報工作情況。

3.區、鄉鎮(街道)管理的河湖工作機制

區、鄉鎮(街道)管理的河湖逐條設區、鄉鎮(街道)兩級“河長”。區級“河長”由河湖屬地區領導擔任,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對河湖及周邊開展綜合治理,建立健全河湖管理機構,強化對本行政區域內中小河道的管護工作,根據北京市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定額落實河湖生態環境管理、防洪、水利工程設施執行相關配套資金,並對鄉鎮(街道)“河長”和區有關單位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鄉鎮(街道)“河長”由河湖屬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擔任,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共同開展轄區內的河湖生態環境管理工作,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爲。同時,設立“河長助理”,由河湖屬地區水行政主管部門主要領導擔任,負責協助區級“河長”做好河湖生態環境管理相關工作,定期向區級“河長”彙報工作情況。

4.日常管理工作機制

1.建立“河長”定期巡查機制。市、區兩級“總河長”、“副總河長”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巡查,區級“河長”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巡查,鄉鎮(街道)“河長”每月至少開展1次巡查。

2.建立工作例會機制。各級“河長”要根據實際情況定期召開工作例會,聽取有關單位的工作情況彙報,對相關工作進行協調和部署。

3.建立監督考覈機制。市“總河長”辦公室要牽頭制定“河長制”考覈辦法,對落實“河長制”的情況進行考覈;上級“河長”要加強對下級“河長”、“河長助理”及有關單位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於落實情況較好的區,市“總河長”辦公室要會同市財政局研究給予一定獎勵。

(二)三項工作任務

各級“河長”要按照“河長制”工作機制的要求,加強領導、完善措施,加強統籌協調,紮實推進“三查”“三清”“三治”任務。

1.落實“三查”責任

一是嚴查污水直排。定期開展河湖排污口調查,摸清底數、查清源頭,認真做好相關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規處理違法排污行爲,並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同時,建立污水直排公衆舉報機制,充分發揮羣衆監督作用。

二是嚴查垃圾亂堆亂倒。將河湖日常巡查責任落實到人,發現在河岸、湖岸和河湖內堆積、傾倒垃圾渣土等現象,要及時有效處置,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三是嚴查違法建設。加大河湖違法建設排查力度,建立工作臺賬,制定整治方案,逐步予以拆除。

2.落實“三清”責任

一是清河岸。加強河岸湖岸用途管控,全面清理河湖管理保護範圍以內的低端業態,有序退出農業種植、養殖。

二是清河面。加強河湖水面清理設施維護管理,做好河湖水面垃圾和有害水生植物清理工作,切實保持河湖水面清潔。加強河湖生態環境用水管理,根據氣象條件進行水資源精確調度,並充分利用再生水、雨洪水泄污蓄清。

三是清河底。做好河湖水質水量監測工作,每3-5年開展一次清淤疏浚,及時清除影響行洪的障礙物。

3.落實“三治”責任

一是治理黑臭水體。要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則,認真組織制定黑臭水體治理方案,紮實推進黑臭水體治理工作。到2017年底,基本消除中心城區、北京城市副中心及其上游地區、其他新城建成區黑臭水體;到2018年底,基本消除全市範圍內的黑臭水體。

二是治理河湖面源污染。加大農業農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到2019年底,全市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到2020年底,全市農藥利用率提高到45%以上,化學農藥施用量減少15%以上,全市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物化落地率提高到98%以上,全市化肥施用量降低20%以上。加大雨洪水控制與利用設施及雨污分流管線建設力度,提高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能力。加強環境衛生作業,有效減少進入城鄉排水系統的污染物。加強農村地區生活垃圾收集處理工作,嚴格落實“戶分類、村(社區)收集、鎮(鄉、街道)轉運、區處理”的工作要求。

三是治理河岸湖岸生態環境。建立河湖與周邊生態環境聯建聯管機制,河湖管理保護範圍以內的環境管理工作要與其周邊地區環境管理工作統一標準,統籌實施。

四、河長制進展

根據河長制工作方案,北京市水務局牽頭制定全市河長制相關相關制度和標準,推進各區建立區級河長制組織和考覈體系。具體進展情況爲:一是在全市河湖生態環境檢查和通報工作制度的基礎上,制定了《北京市河湖生態環境管理河長制考覈辦法》。二是制定了《河湖生態環境管理河長資訊公示牌模板及設定要求》並正式印發。三是制定了《北京市優美河湖評選辦法》,作爲河長制考覈表彰的內容。已徵求市園林綠化局、市農委、市旅遊委、市公園管理中心和各區政府意見。四是開展培訓、調研、工作會等形式推進各區建立區級河長制組織和考覈體系。

目前,全市河長制組織體系已基本完成,正在制定和完善市、區兩級檢查考覈制度,2017年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