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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民生工程及民生實事工作總結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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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順利推進全鄉民生工程和民生實事的實施,我鄉成立了相關的領導班子,制定了相關的措施,實行分工負責,協調配合,多項民生工程和民生實事得到全面實施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2017年民生工程及民生實事工作總結匯報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

根據民生工程和民生實事的項目,結合想黨政領導分工情況,成立了就業促進與教育助學、扶貧幫困與社會保障、百姓安居與民生基礎、文體衛生與生態環境等4個工作領導小組,分別負責9項民生工程和18項民生實事的具體實施,每個領導小組由分管副鄉長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和涉及村的負責人爲成員,大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

二、9項民生工程完成情況

(一)就業促進工程

1.擴大就業規模。城鎮新增就業45人;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5人;城鄉殘疾人居家靈活就業90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2%以內。

2.職業技能培訓。新型農民培訓90人;農民實用技術培訓0。42萬人次;農村青年技能培訓15人。

(二)扶貧解困工程

1.農村扶貧解困。扶持農村扶貧對象200人。

2.城鄉困難羣衆醫療救助。城市醫療救助政策範圍內住院自負費用救助比例達60%;農村醫療救助政策範圍內住院自負費用救助比例達60%。

3.法律援助。爲受援人羣提供法律援助59人次。

4.貧困殘疾人扶貧解困。幫助7名貧困殘疾人適配亟需的基本輔助器具。

5.救助貧困家庭腦癱兒童。救助貧困家庭腦癱兒童1名。

(三)教育助學工程

1.職業教育。中職學校招生45人;

2.關愛農村留守學生。創建星級留守學生之家1所。

(四)社會保障工程

1.城鄉困難羣衆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對象累計月人均補助達到195元,農村低保對象累計月人均補助達到95元。

2.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覆蓋人數達到5902人,參保繳費人數達到4801人,基礎養老金標準月人均達到60元,參保繳費財政補貼每檔提高10元。

3.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人數達到10625人,參保農民住院醫療費用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75%,基本醫療補助標準年人均320元。

4.陽光家園計劃。居家託養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4人。

(五)醫療衛生工程

1.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城鄉居民健康檔案規範化電子建檔率達到96%。

2.提高孕產婦住院分娩率。全鄉孕產婦住院分娩率提高到98%。

(六)百姓安居工程

新建沼氣池41口,全部在建中。

(七)生態環境工程

天然林保護及退耕還林。鞏固退耕還林成果1。53025萬畝,補償集體公益林1。8105萬畝。

(八)文化體育工程

1.村村通建設。採用直播衛星和地面數字電視方式,解決7個自然村農村羣衆收聽收看廣播電視難的問題。

2.農村公益電影放映。免費放映農村公益電影141場次;

(九)市級新增民生項目

1.新建2個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已完成項目選址、招投標。

2.新建全民體育健身工程1個,已完成場地硬化。

三、18項民生實事完成情況

(一)全面取消縣級公立醫院藥品加成

全面實行縣級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切實減輕羣衆醫療費用負擔。

(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水平(

全鄉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達到每人每年320元。

(三)提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水平

全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達到每人每月60元。

(四)新建改造養老牀位、推進社會養老服務建設

1.大力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新增改造養老牀位12張;

2.城鄉社區日間照料中心,1個已完成場地規劃,另1個還在選址;爲150名困難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週歲以上高齡老人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等

(五)資助重度殘疾人護理費用

對31名一級重度殘疾人每人每月補助不低於80元;對52名二級重度殘疾人每人每月補助不低於50元。

(六)村公共服務設施執行維護補助

透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民主決策,對村內公共服務設施日常執行維護予以補助。全鄉12個村,已有2個村完成規劃項目,並經過鄉政府驗收,剩下的10個村正在實施中,預計201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七)建設全民體育健身工程

新建全民體育健身工程1個,已完成場地硬化。

四、下一步打算

針對個別項目進度嚴重滯後的問題,下一步我們打算:

一是要求相關責任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上級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主動向上彙報工作,進一步向上銜接,協調好項目指標、資金(設備)等;

二是項目進度滯後的部門、村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認真分析研究,查漏補缺,倒排工期搶抓進度,確保全面按時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市政府:

6月23日,省、市涉煤收費清理規範工作視頻會議後,我區高度重視,深刻領會會議精神,按照市政府《涉煤收費清理規範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及時召開專門會議,安排部署了這項工作。根據我區實際情況,區委、區政府及時成立領導機構,從吃透會議精神入手,進行了宣傳發動,從摸清底數着眼,進行全面摸排自查,到目前,情況基本明晰。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省、市視頻會議後,我區立即成立了由區委書記任第一組長、區長任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爲成員的涉煤收費清理規範工作領導組,並根據我區實際情況制定了《XX市XX區涉煤收費清理規範工作方案》,將涉煤收費清理規範工作逐項分解到每一個單位,要求各單位及時、認真具體組織落實。同時透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清理規範涉煤收費的意義、內容和要求,對涉煤收費清理規範工作進展情況進行了全面宣傳報道。做到了規範、有序、細緻、徹底,確保了自查自糾工作紮實有效進行。

(一)關於涉煤收費項目情況

根據《方案》要求,我區對收費項目進行了認真梳理。涉及我區的各種收費共計18項,其中: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12項,政府性基金6項(煤炭可持續續發展基金、價格調節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教育費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森林植被恢復費);不涉及我區的2項(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環境監測服務費)。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中,中央批准項目11項(礦產資源補償費、礦產資源勘查登記費、採礦登記收費、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排污費、土地復墾費、水土流失補償費、水土流失治理費、土地登記費、耕地開墾費、採礦排水水資源費),省級批准項目1項(煤炭稽查管理費)。我區現在執行的行政事業性收費9項,政府性基金 5項;未執行的行政事業性收費3項(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礦產資源勘查登記費、採礦登記收費),未執行的政府性基金1項(森林植被恢復費)。我區無自行設立的收費項目。

(二)清理規範情況

1、收費項目收取情況

(1)礦產資源補償費。2013年徵收958萬元;2014年1—5月徵收211萬元。

(2)土地登記費。2013年徵收0。08萬元;2014年未收。

(3)排污費。2013年徵收215萬元;2014年1—5月徵收2萬元。

(4)水土流失補償費。2013年徵收243萬元;2014年1—5月徵收131萬元。

(5)水土流失治理費。2013年列入前項;2014年1—5月徵收169萬元。

(6)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2013年徵收4622萬元;2014年1—5月徵收1931萬元。

(7)價格調節基金。2013年徵收152萬元;2014年1—5月徵收73萬元。

(8)殘疾人就業保障金。2013年徵收25萬元;2014年1—5月徵收347萬元。

(9)教育費附加費。2013年徵收300萬元;2014年1—5月徵收148萬元。

(10)地方教育附加。2013年徵收265萬元;2014年1—5月徵收98萬元。

(11)採礦排水水資源費。2013年徵收660萬元;2014年1—5月徵收696萬元。

(12)土地復墾費。未收取。

(13)土地登記費。未收取。

(14)煤炭稽查管理費。未收取。

(15)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未執行。

(16)礦產資源勘查登記費。未執行。

(17)採礦登記費。未執行。

(18)森林植被恢復費。未執行。

以上各項收費2013年共計7440萬元,其中:上繳中央567萬元、省3443萬元、市1253萬元、區級2177萬元。2014年1—5月共計3806萬元,其中:上繳中央175萬元、省1578萬元、市616萬元、區級1437萬元。

2、收費項目取消情況

按照《方案》要求,從2014年7月1日起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費。區發改局擬定於6月30日將證號爲cb120228的《收費許可證》中涉及的項目註銷,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今年未領。

3部分徵收標準降低執行情況

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各煤種徵收標準降低3元/ 噸,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今年前5個月徵收的部分,共計340萬元,待稅務部門覈查後,依據上級有關規定處理;同時,督促各煤炭企業按規定做好賬務調整工作。

4保留的收費規範情況

我區現有保留並且執行的涉煤收費項目,全部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標準和範圍執行,未出現超標準、超範圍徵收;也沒有出現以煤補農、以工補農等違規收費和各項攤派。

二、存在的問題

(一)涉煤項目的取消以及部分徵收標準的降低,將會影響我區財力8800萬元

1、降低可持續發展基金噸煤3元,2014年1—5月共計降低340萬元(其中:留區部分68萬元),全年預計降低900萬元(其中:留區部分180萬元)。如果其它3座煤礦生產後,每年產量將達到510萬噸,每年將會降低1530萬元,也會導致財政每年減少資金300萬元(留區部分)。

2、2009年煤礦企業兼併重組整合以前,我區向煤礦企業徵收15元/噸的稅後利潤,每年大約8500多萬元,作爲煤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費用,用於全區破產企業人員開資及繳納各項保險、區址基礎設施建設、修路、學校、敬老院和改善居民吃水等民生問題。

2009年以後,我區13座煤礦整合爲5座,由中煤進出口公司控股,中新唐山溝、甘莊煤業公司2座礦井生產,履行社會責任只是按照省、市政府政策,從 2011年開始連續3年爲低收入農戶發放了53513噸“暖心煤”(同煤集團提供59628噸)。中新小樑溝、上深澗、北辛窯煤業公司3座建設礦井去年年底已陸續竣工驗收,但因市場原因,成本大於銷售價格,面臨一生產就虧損的實際。鑑於這種現實,目前只有中新小樑溝煤業公司一座建設礦井剛剛轉入生產。去年,市政府責成市煤管局徵求產煤縣區意見,擬出臺噸煤履行社會責任標準,初步意見的標準是侏羅紀煤系30元,石炭二疊紀煤系20元。此項政策至今未出臺。

(二)增加財政負擔400萬元

1、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費後,原依靠此項收入供養的煤炭價格稽查隊11名工作人員,工資、各項保險等40多萬元由區財政負擔。

2、煤炭局下屬2家事業單位——礦山救護隊和煤炭糾查隊,一直依靠向煤炭企業收取的每噸2元安全費,由省集中統籌供養來維持執行。根據省煤炭廳《關於我省〈煤炭生產管理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補充通知》( 晉財建[2006]95號),從2006年4月開始,取消了該項收費。此後2個單位人員工資一直依靠區財政解決,2個單位共77人,每年工資、各項保險共計317萬元;裝備、辦公等費用43萬元。

(三)上級應返未返933萬元

關於採礦排水水資源費,從2011年4月起由區地稅局代徵後,全部上交省財政,應返還區級36%部分,至今沒有返還。截止2014年5月共計933萬元,使原依靠水資源返還供養的'16名人員,從2011年至2014年1—5月份約200萬元的工資及各項保險無法解決,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我區部分水利設施建設。

(四)增加不穩定因素

改革公路煤炭運銷體制後,煤運公司不得向企業收取經銷差價和服務費,將會影響職工個人收入和工作積極性,增加了我區不穩定因素。

(五)部分執收單位沒有足額徵收,導致相應事業發展的資金投入不足。

三、今後措施

清理規範涉煤收費,是深化煤炭管理體制改革、簡政放權、規範市場秩序的重要舉措,是煤炭資源稅改革的基礎和前提條件。對涉煤收費進行清理規範,使煤炭行業輕稅薄賦,最大限度地減輕煤炭企業負擔,是省、市政府的英明決策,對於推動煤炭行業深化改革和科技創新,進而促進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保障全區綜改工作順利進行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有着重要意義。我區堅決擁護,克服一切困難,堅決執行。

爲此,我區要在現有工作的基礎上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繼續加大督查力度,確保這項工作進一步落實;二是區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收費單位的收費項目再次進行篩查,確保不留死角,做好與國務院將要實施的涉企收費目錄清單進行對接的準備;三是保證省、市《方案》中規定取消和降低收費標準的執行時間不得延期;四是嚴禁在執行時間前超標準、超範圍徵收;五是對規範不到位、整改不徹底、收效不大的單位要按規定給予主要負責人黨紀政紀處分;六是對以各種名目向煤炭企業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的,一律沒收上繳國庫,並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對不能按期完成清理規範工作任務的實行年度考覈一票否決。

特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