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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信訪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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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信訪局工作總結

縣信訪工作總結

縣信訪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信訪部門的指導幫助下,以“促進和諧信訪看我行”爲抓手,努力調動全局同志的積極性,將創先爭優活動貫穿於日常履職的實踐,認真貫徹省市縣信訪維穩工作部署,大力實施“信訪路線圖”,取得了明顯成效。1-12月,我縣羣衆到省、市、縣信訪量分別爲685批7352人次、503批4127人次、766批2362人次,與上年同期相比,批次分別下降28%、52%、33%,人次分別下降14%、77%、40%,其中,“到省集體訪多”的區域性突出問題也明顯好轉(1-12月發生36批713人次,比上年同期的47批1063人次分別下降23%、33%)。進京非正常上訪32人次,比上年同期下降54%。同時,敏感節點、重要時期未發生影響大局的突出信訪問題,保持了信訪態勢總體平穩可控。一年來主要工作如下:

(一)完成遷址辦公改善了接訪條件,讓羣衆直觀看到縣委、縣政府對信訪工作的高度重視和信訪部門積極作爲的切實行動,拉近了信訪人與黨和政府的心理距離。

(二)加強培訓宣傳,使“信訪路線圖”起到了雙向引導規範的作用,有力促進了信訪秩序好轉。今年以來透過以會代訓、跟班工作、下鄉授課等形式共培訓縣鄉信訪幹部、村主幹(輪訓兩次)、大學生村官、中青班學員、新聘社區幹部等1900多人次;透過日常接訪直接向信訪人宣傳“路線圖”等信訪知識達1200人次以上。

(三)加強服務指導,使信訪事項落實到真正由責任單位負責依法化解。一是由縣效能辦指導,實行向鄉鎮街道網上傳送信訪事項、有關檔案、內刊等,減少信件丟失,提高辦事效率。二是刊發《閩侯信訪》89期、《信訪快報》70期,適時通報情況、交流資訊,進行業務指導。三是在向信訪人書面告知有關信訪事項轉送去向的同時,認真督促指導責任單位及時向信訪人書面答覆處理情況。四是針對工作中出現的用印、網上傳送信訪件辦理流程等具體問題,及時發文予以規範;針對12345訴求件辦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收集彙總鄉鎮、部門的意見,積極向上級信訪部門建言,爭取軟件升級時能予以充分考慮等。五是報請縣政府研究制定了《閩侯縣信訪事項縣級複查複覈實施辦法(試行)》,推動信訪事項複查工作順利開展。1-12月,各責任單位共承辦信訪部門轉送交辦信訪事項純件1015件,現已處理答覆434件,正在辦理581件,辦復率42.4%(扣除未到期的226件,辦復率爲55%);複查辦經辦複查件100件(不予受理10件),已辦復的62件中,除有6件信訪人向市政府申請複覈外,其餘56件基本息訪或相對息訪,佔90.3%。

(四)加強溝通銜接,促進“四個到位”落實。1-12月,我縣進京非正常上訪32人次。接到通知後,我們都及時聯繫市駐京辦取得相關文書,聯繫責任單位瞭解勸返工作進展等。大家通力協作,責任單位接回與批評教育(32人次)、信訪部門宣傳教育與移送(32人)、公安機關依法處置(拘留2人,警告、訓誡30人)、紀檢監察機關調查問責(批評教育2人,通報批評3人)等工作銜接比較順暢。

(五)加強縣領導接待日活動組織,讓信訪人真切感到對其訴求確實有人在理,從而減輕焦慮心理,弱化了到省市過激訪越級訪的`衝動。一是利用接待日加強信訪規定宣傳;二是對符合受理條件的已處理辦復重訪件,引導信訪人進入複查程序。三是認真交辦、督辦縣領導接待批示件。1-12月,縣領導接待日共批示交辦信訪事項427件,已辦復288件,正在辦理139件,辦復率67%。

(六)認真履行縣信訪聯席辦職能,1-12月,共承辦聯席會議5場,下發聯席辦檔案97份,適時部署、督促階段性信訪維穩工作,協調化解信訪積案、突出信訪問題7件。

(七)認真落實《閩侯縣各鄉鎮(街道)綜治維穩工作量化考評制度(試行)》,對各鄉鎮(街道)信訪維穩工作情況實行每月一考評並及時報縣綜治委彙總,力求透過強化考評,以月保年推動信訪工作落實。

同時,工作鍛鍊也促進了人才成長。一年來,我們局有1位同志被組織部門列爲後備幹部培養;新聘用的5名合同制大學生(有2名是中共黨員),有1名考上公務員,1名向黨組織遞交了《入黨申請書》。

1-12月,我縣信訪總量爲2056批14120人次,雖比上年同期分別下降35%、54%,但仍在高位執行,且過激訪、羣體訪時有發生。1-12月,批轉審覈12345訴求件10036件次,比上年同期7414件增長35%,潛在的上訪量不容忽視。依然嚴峻的信訪形勢使我們清醒認識到,上述成效僅僅是初步的,工作中還存在不少困難和不足。一是隨着我縣城市化、工業化和項目徵地拆遷等重點工作進度的加快,利益調整衝突不可避免,將產生新的信訪增量,信訪總量下降的趨勢尚不確定,很有可能會反彈。特別是徵地拆遷、違章建築、村財村務方面存在的信訪問題仍將比較突出。二是實施“路線圖”有待進一步深化。各有關責任單位對信訪事項的告知、辦理、答覆、送達、工作態度等存在的一些具體問題,都可能給信訪人留下沒有認真對待的口實,從而對“路線圖”失去信心,非正常上訪的手段可能會更加多變。三是部分信訪人“信官不信法、信大不信小、信鬧不信調”和“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想法尚未根本轉變。四是信訪部門能力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如受人力所限,接訪引導不夠高效;跟蹤督辦不夠有力;工作人員存在畏難心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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