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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需謹防“霸王就業協議”耽誤就業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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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某高校畢業近半年的王慧(化名),本在畢業時就透過網絡求職順利與一家大型企業簽約,卻因企業項目下馬,工作被擱置起來。更令她氣憤的是,根據與企業簽署的就業協議,她在協議期內不得另謀工作,否則需支付數額不小的一筆賠償金。

大學生需謹防“霸王就業協議”耽誤就業良機

    “這種現象雖不常見,卻是不小的隱患,根源就是很多用人單位的‘霸王就業協議’。”太原理工大學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高峯告訴記者,學校透過就業指導課和對在就業網站發佈資訊的.企業嚴格把關等方式,防止學生求職時上當。儘管如此,大學生簽約後被用人單位“擱淺”或“退單”仍時有出現。

    “近年來持續的大學生就業難,使大學生就業成爲‘買方市場’,大學生處於沒有發言權的明顯弱勢。”高峯說,根據我國勞動合同相關法律,用人單位應嚴格依法與大學生簽訂協議,但不少用人單位制定的協議中,對學生要求多多,對自身約束卻很少體現。如此一來,在艱難的就業背景下,學生好不容易覓得的一份工作被用人單位隨意丟掉,也只能吃“啞巴虧”。

    大學生在校期間應增強對勞動合同相關法律的學習和掌握,並在透過網絡或現場招聘會謀得就業機會後,對就業協議仔細推敲,爲自己爭取合法權益,以防被用人單位的“霸王協議”耽誤就業良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