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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事故安全類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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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事故中的爆炸定義爲承壓類特種設備部件因物理或者化學變化而發生破裂,設備中的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的現象。下面小編爲大家整理特種設備事故安全類型分析,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特種設備事故安全類型分析

知識點一、特種設備的基本概念

1、承壓類特種設備:鍋爐:30 L的蒸汽鍋爐、出口水壓0.1 MPa/功率0.1 MW的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壓力容器:工作壓力0.1 MPa/壓力與容積2.5MPa·L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工作壓力0.2 MPa/壓力與容積1.0MPa·L/等於或者低於60℃液體的氣瓶、氧艙;ƒ壓力管道:0.1 MPa/直徑大於25mm的.管道。

2、機電類特種設備:電梯: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起重機械:

0.5 t的升降機、1 t/高度大於或者等於2m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ƒ客運索道:客運架空索道、客運纜車、客運拖牽索道等;④大型遊樂設施:速度2m/s,或高度2 m的載人大型遊樂設施;⑤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知識點二、 鍋爐基礎知識

鍋爐的工作特性:爆炸危害性、易於損壞性、使用的廣泛性、連續執行性。

鍋爐的分類 重點:按載熱介質分爲蒸汽鍋爐、熱水鍋爐和有機熱載體鍋爐。

按熱能來源分類:燃煤鍋爐、燃油鍋爐、燃氣鍋爐、廢熱鍋爐、電熱鍋爐。

知識點三、壓力容器基礎知識

1、壓力容器工作特性

(1)壓力:最高工作壓力:在正常操作情況下容器頂部可能出現的最高壓力。

(2)溫度:工作溫度(介質溫度-容器內部工作介質在正常操作過程中的溫度)、金屬溫度(容器受壓元件沿截面厚度的平均溫度)、設計溫度(當殼壁或元件金屬的溫度低於—20℃,按最低溫度確定設計溫度)。

(3)介質:易燃介質、毒性介質、腐蝕性介質。

2、壓力容器的分類

(1)按壓力等級劃分:內壓容器(低壓、中壓、高壓、超高壓)、外壓容器(真空容器)。

(5)按《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分爲3類:ⅰ、ⅱ、ⅲ,依據容積和設計壓力。

知識點四、起重機械基礎知識

1、起重機械分類:1)輕小型起重機械 2)升降機3)起重機

2、起重機分爲橋架類型起重機、臂架類型起重機及橋架與臂架類型綜合的起重機。

3、橋架類型起重機分爲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和纜索起重機。

4、臂架類型起重機分爲門座起重機、塔式起重機、鐵路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

知識點五、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基礎知識

1、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最大行駛速度(設計值)超過5km/h。

3、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分類

(1)按動力特點分類:內燃、電動、內燃電動。

(2)按照功能、結構特徵分類:汽車、軌道式搬運車輛、工程建築機械。

知識點六、特種設備事故的類型

(一)鍋爐事故

4、典型鍋爐事故及預防

(1)鍋爐爆炸事故:水蒸氣爆炸、超壓爆炸、缺陷導致爆炸、嚴重缺水導致爆炸。

(2)缺水事故:應首先判斷是輕微缺水還是嚴重缺水,方法是“叫水”。

(3)滿水事故:主要危害是降低蒸汽品質,損害以致破壞過熱器。

(4)汽水共騰:原因:鍋水品質太差、負荷增加和壓力降低過快。後果:降低蒸汽品質,造成過熱器結垢及水擊振動,損壞過熱器或影響用汽設備的安全執行。

(5)鍋爐爆管:通常必須緊急停爐修理。

(6)省煤器損壞:會造成鍋爐缺水而被迫停爐。

(7)過熱器損壞:通常需要停爐修理。

(8)水擊事故:水在管道中流動時,因速度突然變化導致壓力突然變化,形成壓力波並在管道中傳播的現象叫水擊。常常造成管道、法蘭、閥門等的損壞。

(9)爐膛爆炸事故:爐膛爆炸(外爆)要同時具備3個條件,常發生於燃油、燃氣、燃煤粉的鍋爐,應裝設可靠的爐膛安全保護裝置。

(10)尾部煙道二次燃燒:主要發生在燃油鍋爐上,易在停爐之後不久發生。

(11)鍋爐結渣:影響經濟性、安全性。

(二)壓力容器事故

4、典型壓力容器事故及預防(爆炸、泄露)

(1)壓力容器爆炸事故及危害:爆炸分爲物理及化學爆炸

危害:衝擊波及其破壞作用、‚爆破碎片的破壞作用、ƒ介質傷害(有毒介質的毒害和高溫蒸氣的燙傷)、④二次爆炸及燃燒危害、⑤壓力容器快開門事故危害。

(2)壓力容器泄漏的事故及危害:有毒介質傷害、‚爆炸及燃燒危害、ƒ高溫灼燙傷。

(3)預防(焊接):從設計、製造、修理、安裝、改造、使用、檢驗上加強安全管理。

(三)起重機械事故

1.起重機械事故特點:司索工被傷害的比例最高;重物墜落是各種起重機共同的易發事故;汽車起重機易發生傾翻事故;塔式起重機易發生倒塔折臂事故;室外軌道起重機在風載作用下易發生脫軌翻倒事故;大型起重機易發生安裝事故等。

4、典型起重機械事故及預防

(1)重物失落事故(物品):包括脫繩事故、脫鉤事故、斷繩事故、吊鉤斷裂事故。

(2)擠傷事故:多發生在吊裝作業人員和檢修維護人員上。

(3)墜落事故(人員、工具、2米):含維修工具零部件墜落砸傷事故。

(4)觸電事故:室內、室外。

(5)機體毀壞事故:包括斷臂事故(懸臂起重機)、頃翻事故(自行式起重機)、機體摔傷事故(室外作業)、相互撞毀事故(同一跨中)。

“十不弔”原則,即:1)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弔;2)物體質量不清或超負荷不弔;3)斜拉物體不弔;4)重物上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弔;5)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及指揮信號不弔;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時不弔;7)工件捆綁、吊拄不牢不弔;8)重物棱角處與吊繩之間未加襯墊不弔:9)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弔;10)鋼(鐵)水裝得過滿不弔。

(四)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事故

2、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事故發生原因

車輛安全技術狀況不良;駕駛員安全技術素質不高;場(廠)內作業環境複雜(道路條件差、視線不良、惡劣的氣候條件);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非駕駛員、設施缺陷)。

4、典型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事故及預防

按傷害程度分:有車損事故、輕傷事故、重傷事故、死亡事故。

典型場(廠)內機動車輛事故:超速造成事故、無證駕駛造成事故、違章載人造成事故、違章作業造成事故、設備故障造成事故。